最新!太原市疫 情防控办发布重要通告!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
疫 情 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年元旦、春节,“春运”临近,新 冠 肺 炎 疫 情从境外、省外、冷链物流等渠道输入风险日趋增大,疫 情 防 控形势异常严峻。为科学精准果断做好我市常态化疫 情 防 控工作,严格执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严把“境外输入”“省外输入”“冷链输入”三个关口,坚决筑牢疫 情 防 控屏障,让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安宁的假期,现就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 情 防 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节日期间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出并,非必要不出境,倡导就地过节,减少不必要出行,尤其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确有特殊原因必须离并出省的人员,要在出行前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登记、向所在单位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报告,其中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须出具近7天的核 酸 检 测结果,自觉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在省外求学、出差、休假、务工(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拟来并探亲等人员,请提前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及单位报备个人行程安排及联系方式,也可委托亲属现场报备。返(抵)并前请提前掌握出发地、经停地疫 情 动态,出发地属于中、高风险区的或在中、高风险区经停的,未获得解除隔离及核 酸检测证明前,不建议返(抵)并。确需返(抵)并的,对能够提供7日内核 酸 检 测阴性证明的,进行7日居家(宾馆酒店)自我健康监测。不能提供7日内核 酸 检测证明的,一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第一时间完成1次核 酸 检 测。检测结果阴性者,解除集中隔离,进行7日居家(宾馆酒店)自我健康监测;检测结果阳性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就治。如与确诊病例、无 症 状 感 染 者行程轨迹有交集,要立即与所在社区联系,尽快进行核 酸 检测和隔离医学观察。
三、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返(抵)并人员要落实“14+2+2”管控措施。即:返(抵)并后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天和第14天各进行1次核 酸 检 测和血清抗体检测,2次核酸 检 测阴性、血清抗体检测符合要求者可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四、广大市民要加强自我防护,养成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用公筷、少聚集、一米线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要全程佩戴口罩,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单位、家庭、朋友聚会要做好通风和个人防护,合理控制聚会时长。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在人群聚集场所务必遵守秩序、避免拥挤,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安全社交距离。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排查,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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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广大市民要到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节日商品,应尽量避免海淘、代购国外商品,不购买食用无《进口冻品处置证明》和食品安全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在选购冷链食品时,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购物后及时进行手部清洗消毒,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等处。处理食材时,避免在水龙头下直接冲洗,防止溅洒污染。食材加工时,要生熟分开、煮熟煮透。公众在收发邮件快递前后,要做好个人防护,处理完邮件快件后立即洗手,邮件快递外包装未消毒尽量不要带进起居室,并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六、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督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
七、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工具节日期间要增加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加强客流班次调控,减少等待排队时间,引导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走动和聚集。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对返(抵)并人员严格测温,加强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健康码或行程码非绿码者,立即报属地疫 情 防 控 办,核实相关信息,进行隔离管理,并在24小时内进行核 酸 检 测。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和司乘人员每日健康检测制度,上岗期间规范防护。提示旅客进出公共交通运输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八、餐饮行业要认真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措施。每日按规定频次消毒、经常性通风,推荐使用自助点餐、一次性餐具、公筷公勺。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工作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检测,上岗期间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不购进无《进口冻品处置证明》和食品安全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在清洗加工进口冷链食品时,严格内包装消毒,并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九、宾馆酒店要严格住宿实名登记、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加强公共区域和客房通风清洁消毒等措施,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制度。
十、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措施。不销售无《进口冻品处置证明》和食品安全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对场所内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要做好清洁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设置“一米线”,督促要求服务人员、顾客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防止顾客过度聚集,应限制瞬时客流量,推荐顾客自助购物结算,有效缩短排队等候时间。
十一、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等特殊场所,要加强常态化 疫 情 防 控措施落实,全面排查相关人员,严格探视探望管理,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制度,禁止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探望探视,重点防控输入性疫 情和内部疾病传播。做好防控物资配备,加强日常消毒和环境卫生,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密切关注服刑人员、机构老年人、儿童的健康状况,出现可疑症状,立即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排查。
十二、教育部门要错峰安排各级各类学校放假及开学时间,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掌握学生出行目的地,目的地为中高风险地区的,要求师生严格落实当地疫 情 防控要求,每日向学校报告健康状况。寒假放假前组织开展一次疫 情 防 控宣传教育,提醒学生在返校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寒假期间,师生要避免到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疫 情 防 控各项措施。
十三、医疗机构要加强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慢病管理长期处方等医疗管理,有效分流患者,避免人员大量聚集。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收治发热患者,发现发热患者后要立即安排就近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必须具有核 酸 检 测阴性证明,加强住院陪护和探视管理,做好患者、陪护人员和医务人员健康监测。
十四、旅游景区要分类完善疫 情 防 控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继续推动景区预约常态化,实现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落实游客体温筛查等防 控措施,配套使用“健康码”“行程码”核验等手段,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在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休息餐饮区、缆车上下站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设置专人,加强疏导,避免拥挤。
十五、邮政、快递相关部门要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对邮递员、快递员、运输驾驶员和装卸工人等每日上下班体温监测,每周对快递员进行一次核 酸 检 测。加强对内勤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宣传教育,快递员收发快递时严禁脱摘手套和口罩,切实做好对快递物品及外包装的消毒工作。
十六、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非必需,不举办”的原则,严格审批监管庆典庆祝、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年会等活动,严控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加强大型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提倡采取视频形式召开,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以及聚餐、培训活动。确需召开举办的,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制定防控方案,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疫 情 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并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验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凡擅自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造成疫 情扩散的,将追究举办者和场所提供者责任。
十七、减少室内聚集性文娱活动,在做好疫 情防控的前提下,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座位数的75%,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十八、积极开展环境“大清扫、大消毒”活动,重点消除卫生死角。游乐设备、停车场、休息区、垃圾点、公共厕所、电梯间等重点场所,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太原市新 冠 病 毒 肺炎 疫 情 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