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节使鄂州刺史韦公德政碑》作品提要及诗中人物地名
此碑文当是李白于乾元二年(759)游江夏时为鄂州刺史韦良宰所作。此文与《经乱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书怀赠江夏韦太守良宰》诗作于同时。韦良宰是太白好友,早在天宝初年二人就有很深厚的交谊。韦良宰曾为贵乡县令、房陵太守、鄂州刺史等。
李白长流夜郎赦归后,曾在江夏与韦良宰交游。李白写此德政碑正当韦即将离任之际。此碑盛赞韦良宰的出身、气节、政绩、识见和政治才能,描写了韦太守在鄂州天长节与民同庆的热闹情景,表达了李白对友人的深情与厚望。
题中“天长节使”之使字,王云:“使字疑误。”《校注》亦云:“按文义不当有使字。”安旗先生云:“使字当无误。倘删去使字,题之不通尤为明显;‘天长节’,似仅言作碑之时间为八月五日,与文义亦不合。为他人作功德碑在职官前冠以作碑之时间,在唐人中恐是仅见。详《碑序》,首叙天长节之来由,盛称玄宗之伟业;次叙韦良宰家世、德政;末叙鄂州群僚庆贺圣诞之礼仪及百戏杂耍之类。‘天长节使’或为州郡地方宴乐作寿仪式之主使者。似此,‘天长节使’与‘鄂州刺史’方能谐合而不捍格。姑妄言之,以俟宏识。”(《李白全集编年注释》)鄂州,即江夏郡,唐属江南西道,治所在今湖北武昌。德政碑,旧时颂扬官吏政绩的碑刻。
韦良宰:尚书右丞韦行佺子。天宝初李白供奉翰林时,即有过从。三载(744)李白离开长安时,韦良宰曾为李白饯行。天宝十一载(752)在贵乡县(今河北大名)县令任,李白从幽州南归过贵乡,又曾会见。安禄山叛乱时,韦良宰在房陵郡(今湖北房县)太守任,后移鄂州(今湖北武汉市武昌)刺史。李白《天长节使鄂州刺史韦公德政碑》中的“韦公”,即韦良宰。又《经乱离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书怀赠江夏韦太守良宰》诗,“江夏郡”即鄂州,太守即刺史。两诗文并为乾元二年(759)作。时李白流放夜郎半途遇赦返回江夏,正当韦良宰在鄂州刺史任,即将任满返京。
薛公:指江夏县(今湖北武昌)县令薛某,名不详。李白《天长节使鄂州刺史韦公德政碑》云:“江夏县令薛公。”作于乾元二年(759)。又《流夜郎至江夏陪长史叔及薛明府宴兴德寺南阁》诗,此“薛明府”亦即“江夏县令薛公”。诗作于乾元元年(758)。
薛明府:江夏县令薛某,名不详。李白《流夜郎至江夏陪长史叔及薛明府宴兴德寺南阁》诗,作于乾元元年(758)。按《天长节使鄂州刺史韦公德政碑》云:“江夏县令薛公”。此“薛公”即上诗中之“薛明府”。碑作于乾元二年(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