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有容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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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 有 容 传(三)
董振宇
九、澎 湖 危 机
时代的洪流滚滚向前,经过文艺复兴的西欧诸国迈入了大航海时代,最先崛起的葡萄牙、西班牙二国分别向东、西方扩展势力,直至环绕了整个地球。他们深知,若要顺利在东方从事贸易,就必须在中国本土或附近的岛屿建立一个据点,嘉靖三十六年(1557)葡萄牙获得澳门居住权,其后的隆庆四年(1570)西班牙人亦占领马尼拉,二国利用各自据点与中国开展贸易,大获其利。
新兴的商业国家荷兰(明人称为红毛番)也不甘落后,万历二十八年(1600)荷兰老公司(Oude Compagnie)派遣纳克(J.van Neck)率领两艘舰船攻击马尼拉,西班牙人“力拒之,则转薄香山澳(澳门)”,在澳门的葡萄牙人“虑其以互市争澳,以兵逐之”,不但击退了荷兰舰船,甚至还处死了17名荷兰俘虏。后来这两艘舰船闯入广州,税监李凤“召其酋入见,游处会城一月”,然后被广东官府以其非朝贡国打发离去。
万历三十年(1602),荷兰政府将海外贸易合并重组,成立了“联合东印度公司”(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简称VOC),开始更加积极的展开贸易活动,该公司派遣韦麻郎(Wijbrant Van Waarwick)率领舰队从荷兰出发,经过300多天的航行抵达爪哇万丹,随后因骚扰澳门不成,退往大泥,另寻方法。
大泥是暹罗(泰国)属邦,有很多华人在此贸易,韦麻郎在此地“雇佣了曾受雇于泽兰(Zeeland)公司之雇工名叫恩浦(Empau)之男子……经该人之手雇佣了一名舵手、一名书记,及其他两名中国人”,征询如何在中国沿海进行贸易的意见。恩浦很可能就是海澄人李锦,书记应当是林玉,另两名中国人则是潘秀、郭震。李锦得知韦麻郎的意图之后,献计说:“若欲通贡事,无若漳州者。漳南有澎湖屿,去海远,诚夺而守之,贡事不难成也。”韦麻郎问他:“守臣不许,奈何?”李锦告诉他:“税使高宷嗜金银甚,若厚贿之,彼特疏上闻,天子必报可,守臣敢抗旨哉?”于是李锦伪造了大泥国王书“援东粤市佛郎机(此处指葡萄牙)故事,请开市闽海上”,其用意是欲将澎湖作为第二个澳门,让潘秀、郭震带回国上报。
此时,因为明朝派遣王时和等去吕宋查证张嶷所奏“吕宋有机易山,其上金豆自生,遣人采取之,可得巨万无禁”,引起了西班牙总督阿求那(Don Pedrode Acuna)的怀疑,认为采金之说不过是中国出兵马尼拉的前期侦察,终于引发了屠杀惨案,“华人大溃,或逃散饿死山谷间,横尸相枕,计指二万五千人,存者三百口而已”,福建官府立即中断了海澄月港与马尼拉的贸易联系。因为此事件影响,福建官府对与外国贸易十分紧张,海防同知陶拱圣得到潘秀送来的求贡的文书后,大为惊骇,马上向上司报告,并把潘秀收押。郭震见事态不妙,不敢再去。
仍在大泥活动的韦麻郎也听到了这个不幸事件的消息,决定趁机前往澎湖开展交涉,在航行途中他依然想先去澳门碰碰运气,但因为新雇佣的中国舵手不熟悉航线,又遇到了风暴,便改变航向直往澎湖。万历三十二年(1604)七月十二日,韦麻郎所率领的两艘巨舰和二中舟抵达澎湖,因为当时澎湖游兵是分“春汛”与“冬汛”进行戍守,而此时“春汛”结束,汛兵已撤回大陆,荷兰人如入无人之境,在此“伐木筑舍,为久居计”。
对于荷兰人占领澎湖要求通商一事,福建官员大多认为“澎湖乃漳、泉门户,许之必多勾引,久且窟穴庐室其中,或易以梯乱,利一而害百,宜驱之;不则剿之便。”这时李锦也潜入漳州查探通商之事,并谎称自己是被抓后逃回来的,但福建官员早已把他的底细查的明明白白了,把他与郭震抓获,让他们与潘秀一起劝韦麻郎离开来赎罪,但他们三人不欲自彰其失,见到韦麻郎只说:“我国尚依违未定。”
福建官府又派遣了詹献忠等人去让韦麻郎归国,但他们因为贪图荷兰人的钱财,竟带了许多货物去贩卖,海滨不少商民也去澎湖与荷兰人贸易,因之荷兰人又派遣林玉前往贿赂税监高寀。漳南观察沈大若虽将林玉抓捕,但高寀已经得到消息,于是与他的死党福建总兵朱文达密谋说:“市幸而成,为利不赀。第诸司佐佑,唯公图之!”于是朱文达便向福建巡抚徐学聚施压说:“红夷勇鸷绝伦,战器事事精利,合闽舟师不足撄其锋,不如许之。”高寀得到了朱文达的支持后,派遣心腹周之范去澎湖与韦麻郎谈判,提出要求“不仅是税监(Capado),还要进贡国王4万5千乃至5万里尔(real,西班牙银币),另外也要送礼给军门与其他大官们”,如此巨大的金额让韦麻郎大吃一惊,但为了获得互市的厚利,仍决定派委员前往交涉,但因为风候不对,未能成行。其间,福建官府又四次派人去劝韦麻郎离开,但荷兰人因为已得到高寀撑腰,竟“愈肆鸱张,至毁军门牌示”,为此,福建官府将驱逐荷兰的事交给了因东番剿倭而声名大振的浯屿水寨指挥官沈有容。
沈有容认为:“彼来求市,非为寇也,奈何剿之?剿而得胜,徒杀无罪,不足明中国广大。不胜,则轻罢百姓力,贻朝廷羞,不如谕之”,于是他放出林玉,令其和自己一道架渔船去了韦麻郎的座舰。见到韦麻郎后,沈有容对他说:“若辈夙不通中国,兹非误听奸民诱来耶?天朝体统甚肃,上有抚、按二台,中有藩、臬诸司,外有将领、郡邑百执事,纲纪相承,凡事非商定不敢以闻。若欲求互市于闽,互市事至钜,孰敢主之?若等皆良商,独不识此乎?”韦麻郎反问说:“来者俱言市成,将军言不成,何也?”并暗示有重要人物收了他的贿赂,沈有容冷笑说:“堂堂中国,岂乏金钱巨万万;尔为鼠辈所诳,钱既不返、市又不成,悔之何及!”这时韦麻郎的一个手下拔出战刀来说:“中国兵船到此,想似要与我等相杀,就与相杀何如?”沈有容厉声说道:“中国甚惯杀贼!第尔等既说为商,故尔优容;尔何言战斗,想是元怀作反之意。尔未睹天朝兵威耶?”⑲顿了顿,又说:“汝铳诚大、舟诚高,吾诚不能敌;然吾船多,委数千艘联锁港口,汝船能飞出耶?即用铳打一船破,一船补;火药有限,吾船无穷;恐汝枯死也!”韦麻郎点头叹服,假意答应了沈有容,但仍不愿轻易离开,只是改以土产器物馈赠高寀,并请高寀代奏通市。
沈有容等了几天,见韦麻郎依旧没有走的意思,于是假装要离开,韦麻郎立刻赶来相留。沈有容再次强调说:“郎不去,恃汝舟大与?壑可藏、力可负、凿可沉、撞可破,而舟何可恃耶?郎不闻沈将军破倭奴东海上,海水尽赤?吾不忍若颈之续其后,故谕而归,汝郎不从吾言,吾去矣,郎请后勿见我,毋贻空自悔也!”林玉也在一旁帮忙劝说。就在沈有容与韦麻郎谈判的同时,福建官府为慎重起见,还派遣南路参将施德政前往金门料罗湾“严守要害,厉兵拭甲,候旨调遣兵”,又下了严令:“兵民从海外入者,一钱不得着身;挟钱者治如法。”并宣称做好了火攻的准备。韦麻郎审时度势,与几名中国商人商议后,“认为要以所带之资金采购中国货的话,大泥是最适当之地,于是决定前往该地”于十月二十五日离开了澎湖。临行之际,韦麻郎特别找了画师为沈有容画像,并用铜铳及铳弹与一些土产赠送,以示敬仰,沈有容只收下了铜铳及铳弹。
韦麻郎终于在沈有容“声韵雄朗,意气磊落”的劝说下自行撤走,从而将澎湖这块欧洲海上强国荷兰入侵且意图占领的领土成功收回,实是我国古代外交史上的一次重大胜利。当时荷兰的战舰“舟长二十余丈、高数丈,双底。木厚二尺有咫,外鋈金锢之。四桅,桅三接”,“左右两樯列铳,铳大十数围,皆铜铸;中具铁弹丸,重数十斤,船遇之立粉”,而这时福建水师的战船却多是商船与渔船改造的,数量虽多却未必稳操胜券,所以沈有容能谕退荷兰,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可以相信,高宷此时已经上疏为荷兰人请求互市,听闻韦麻郎离开这事后,顿足说:“德政乃败吾事!”神宗皇帝在接到高寀奏疏的同时,也接到了福建巡抚徐学聚的奏疏。徐学聚在奏疏中分析指出,如果与荷兰人在澎湖开展贸易不但会让海防瓦解,而且税收也会因为走私无从征收,甚至丝绸的价格也会下跌。神宗皇帝不再听信高寀的一面之辞,在十一月下诏:“红毛番无因忽来,狡伪叵测,着严行拒回……潘秀等依律究处。”
徐学聚为沈有容上报功勋,但南京吏科给事中陈嘉训却短视的认为:“红毛番之役,彼以一船来市,远泊彭湖,一矢未加,何功可叙?”又加之“寀党”作梗,遂没能得到表彰。当初荷兰人占领澎湖之时,福建官府厉行海禁,沈有容谕退荷兰之后才结束,“海陬编户赖以不槁死,则莫不德将军”,特为其树立“沈有容谕退红毛番韦麻郎等”的碑刻,此碑在1919年维修澎湖天后宫时,在天后宫祭坛下发掘出,被称为“台湾第一古碑”。
十、义 救 外 商
万历三十四年(1606),在福建沿海辛劳奔驰十多年的沈有容终于得以调往浙江升任参将,福建巡抚徐学聚想要挽留,提议“议加参衔,镇石湖如故”,福建沿海的百姓们也纷纷表示:“吾侪得再借将军高枕矣。”但沈有容因为十余年没有回家看望老迈的母亲,想要借去浙江任职的机会顺便回乡,就谢绝了。
在浙江任职两年后,沈有容得到了母亲去世的噩耗,伤心欲绝,也没等上司批准他“丁忧”,当天便弃官而去。沈有容自以为这样做势必会被追究,但此时左府游兵的将领却得了背疽而亡,浙江官府就让沈有容去补缺。沈有容想要为母亲守孝三年,“屡屡揭辞,催督益勤”,只好在次年五月履任,率步兵防守昌国。此时,“倭夷、海贼交肆,而宁、绍、台、温皆大失事”,只有沈有容率兵在陆上堵截有功,得以在秋天调任天津海防游击。浙江巡抚高举见到邸报后,上奏挽留,沈有容没有去成,“以游击职衔仍为温处参将”。沈有容在此地“履任四年,温海晏然”。
万历三十九年(1611)六月二十三日,海风大发,夜晚有船三只飘进沈有容防守的凤凰洋,侦查的士兵认为是倭寇入侵,到了次日早上沈有容率水师迎战,“则皆合掌跪于舟傍,以旗招之,即过我舟”。当时的惯例是“边海有夷舶飘至者,多掩杀报功”,这次自然也想不例外,沈有容得知后,下了严令:“杀一夷者,即戮以徇”,众水师将士才稍稍安定下来。因言语不通,沈有容通过写汉字来问,才知道是安南(今越南)商人裴光袍的商队,遇到风暴飘至此地,并非倭寇。沈有容手下的一个军官见事情不对,跪下来求沈有容允许将这一百二十九人当作倭寇杀了报功,沈有容怒道:“骆人,即吾人也,尔曹不畏道家之言乎!”遂将此事上报。
浙江巡抚高举与巡按郑继芳商议后,仍然当作“擒获夷犯”上奏,认为他们“俱为飓风引至内陆,殊无犯顺掳掠情形,杀之不武,养之不便”,真是个难题。到了明年三月,才得到了“递至两广,广西总督军门发还本国,安插处置,以示天朝柔远之化”的批复,在其间这九个多月中,安南商队“每人每日各给米鲞,冬月严寒……各给棉衣御冷,遇病拨医调治,以保生全”,全都是由沈有容供给的。考虑到陆行迟缓,沈有容特别派了三艘兵船护送他们到了广东,然后交接给广西巡抚送回安南。虽然没获得什么功勋,但沈有容认为此事“逾于平生辛苦战功十倍”。
但这件事上,沈有容显然得罪了下属,再行指挥之时自然缚手缚脚“不得行志意”,不久又有人诬陷他纳贿,便萌生了“卷甲躬耕”的念头,于万历四十一年(1613)正月乞归,一年八请,才得以在次年二月还乡“徜徉泉石间”。
(作者系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五里沟办事处工作人员、明史爱好者)
宣城市历史文化研究会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