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件小事一个理 】/ 傅安平
两件小事一个理
傅安平
今天好象是微商们春暖蛇出洞的日子。
上午,有个网友给我发了张带二维码的图片,说是加了该二维码商家,可免费领“床上三件套”。我没有理会,很烦这一套。
过会,该网友又添了句“该活动是真的”,我回了句“你领到手了吗”,就删除了该对话框。
下午,又有一网友给我发来一张类似图片,让我加某品牌服装代销商。图片上说扫码加了那个代销商后能免费领一套品牌运动服。
说实话,我忽然有点心动了,怀念做学生时的青葱岁月,想得到那套运动服,就试着加了那个代销商。结果不出我的预料,我没能立即领到运动服,那位不见其面的微商要求我把那张图片再群发给我的所有微信好友,达200人以上,才能领到一套服装。我拒绝了她。
毫无疑问,这是一步步地诱骗我帮她分发广告,第一步她已经骗到我了,没讲信用,后面也不大可能指望她讲信用了。我懒得向一个陌生人表达我的怒气与指责,怪我动了贪念。
对方又来询问,我直接说,我不想为了一点东西打扰我所有的朋友——有点轻视对方的意思。是的,当我打开群发页面,看到百来个微信朋友通讯录摆在我面前,我实在下不了手群发广告。为了一套不大可能得到的服装,就去把他们都打扰一遍,甚至也可能被骗,这是我能干的事儿吗?当朋友们与我在微信上建立联系的那一刻起,我难道没有责任为他们把守好这道安全而值得信赖的网络联系入口吗?
和上午那个网友一样,过了一会,这位网友也发来一行字:名额还有,赶快领取。我一笑,回答说自己微信好友不到百人,不符合领取条件。我一点也没为得不到那一套免费服装而感到可惜,相反,我好像有一种庆幸感,庆幸我做到了应该做的:抵住了诱惑,免扰了朋友。
正因为很容易做到,所以更要管住自己的手,不要轻易去麻烦甚至骚扰别人,动则在网上找别人求投票、求点赞、求转发, 这应该是网上社交的基本规范。下次遇上这些事,我更加不可能轻易去干了。
我不由想到我平时的另一个习惯,那就是我的每次投稿文章发表出来后,我也没想去怎么麻烦我的朋友们。我都是往朋友圈和几个群里静静转发一次,只一次,没要求别人一定要看我的文章,以提高阅读量来撑起我的面子,哪怕有时阅读量确实很难看。
有人把这种宁愿委屈自己也不愿意去麻烦别人的性格归为“圣母型人格”,认为不太好。但是我觉得在现代网络社交上,的确不应该随便干这种以为无成本就可以给别人添点麻烦的事。比如我转发文章,转发一次已经够了,心下已生歉疚,而喜欢看我的文章的人,自然会看的,不用过多要求,要求看才去看的人大多只是敷衍一下。再者,我从不认为我的文章写得有多么好,值得他们必读不可。我自己阅读文章一向都很挑剔,特别是对每天新发文章,我又怎么能要求别人花时间来读我的文章呢?
可是现在,我看到有很多人不是这样。现在在网上发表文章是很大众化的事情,于是很多作者——我不想说他们完全是出于虚荣心——就纷纷把文章转发到群里或朋友圈,一个劲地要求大家帮忙点赞,转发,甚至一连多天、每天多次的这样做,转发同一篇文章,实在令人无法不厌。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看到他们的所为,我越发不敢随便要求别人为我的文章点赞了。我能做的,就是花更多精力去充实自己,努力写出值得别人花时间点开看一下的文章,我不能用我的烂文谋杀别人宝贵的时间。再说,我用心写出的文章好不好不说,若还要老是厚着脸皮求着别人来看,这种事想着有点滑稽,也有点辛酸。一个写作者,也需要一点最后的尊严吧。
“生,有所不为”,古圣人之言,放到日常生活中,大概就是指这些长宜谨慎去做的小事吧,它的意思不仅是指“即使是为了生存,有些事情也不能去做”,也是指“为了内心的舒坦,有些事情真不能去做”。明明知道会引起心下不舒服的事情,为什么还要勉强自己去做?为了得到那一点蝇头名利,就可以随便给别人添麻烦?
转过头,我再去看那个代销商的朋友圈,竟已对我关闭 。我懒得再去查究她是否删除了我,随她象个魅影一样存在于我的通讯录里凑个数吧 。
20190512随笔,傅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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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傅安平,1974年生,湖北黄冈人,长江大学毕业,工学学士。现自由职业,业余写作,作品多见于博客,《当代作家》,《当代文学》等各公众号。《泾渭文苑》原创平台签约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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