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学院 规章制度 外交学院零星维修及应急抢修工作管理办法(2019年9月修订)

为加强和规范学院零星维修及应急抢修工作的管理,保障学院两校区日常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的正常秩序,规范全院公共区域常规维修维护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加强对校园公共区域零星维修项目和应急抢修项目等方面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强化监督管理,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本着统一规划、科学管理的原则,以高效、优质、低耗为目标,制定本办法。

一、零星维修及应急抢修工作范围:

(一)本办法所称零星维修工作是指单项造价在十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主要指学院内一切已竣工交付使用且超出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限的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上进行的,以恢复和改善相关设施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年限的施工作业,以及为改善环境、提高设施使用效率的维修改造工作。主要包括以下范围:

1、学院内教学科研用房、办公用房、学生宿舍等公用房屋的维修工作;

2、各单位、部门室内外装修、装饰、维修和办公家具、物品等搬运及其他委托的工作;

3、学院内现有场地、管道、道路、围墙、校园绿化、水、电、气、暖等及相关公共设施等的维修改造;

4、学院内所有建筑外立面的修缮改造;

5、学院内属于维修的其他工作。

(二)本办法所称应急抢修工作是指对学院正常工作、教学、学生生活等秩序有较大影响的必须在短时间内予以安排维修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范围:

1、涉及水、电、气、暖等设备设施突发损坏直接影响师生员工正常工作生活或直接影响今后使用的必需立即抢修的工作;

2、涉及房屋和行人安全的抢修工作;

3、因自然灾害及不可预见的应急抢修工作;

4、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校园公共区域零星维修维护(购置)、抢险抢修工作;

5、学院党委常委会或院长办公会决定急需抢修和修缮的工作。

二、零星维修及应急抢修工作经费来源:当年年度维修及应急抢修预算资金。

三、零星维修及应急抢修工作指导原则:简化手续、方便快捷、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四、零星维修及应急抢修工作的管理部门:后勤办公室统一管理学院零星维修及应急抢修工作,负责统计和审核维修报告、安排实施零星维修及应急抢修工作、质量监管、工作验收和结算等。

五、零星维修及应急抢修工作的确定和审批程序:

1、零星维修及应急抢修工作的确定:

(1)学院各行政部门提交的维修及应急抢修工作记录单;

(2)上级领导安排的零星维修及应急抢修的项目;

(3)物业部门日常检查发现需要维修及应急抢修的零星项目;

(4)需周期性维修的其它项目。

2、零星维修及应急抢修工作的审批程序:

(1)应急抢修和单项维修预算在十万元以下的工作,由后勤办公室直接安排实施;

(2)应急抢修和单项维修预算在十万元~五十万元的,后勤办公室核准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六、零星维修及应急抢修工作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1、后勤办公室项目负责人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督促施工单位管理好队伍,做到安全、文明、及时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

2、对于工程重要部位及隐蔽部位的施工,后勤办公室项目负责人要现场督促管理及检查,确保施工质量。

3、材料进场单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完工后作好资料收集存档,做到有据可查。

七、零星维修及应急抢修工作的竣工验收:

建立逐级问责制度和严格的验收制度,维修工作的实施均严格按照使用单位要求进行工作。对不符合要求、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要逐级问责。

1、以计件形式的零星维修及应急抢修工作以报修单位负责人签字验收后,再由后勤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作为结算依据。

2、不以计件形式的零星维修及应急抢修工作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后勤办公室及使用单位现场验收合格后,三方在“零星维修及应急抢修工作申请和验收记录单”上签字视零星维修及应急抢修工作验收完成(记录单详见附件)。

八、零星维修及应急抢修工作的质保:

1、按国家规定的工程保修范围、维修期限进行质保。

2、施工单位配合使用部门、后勤办公室协调解决维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按要求进行复修。

九、零星维修及应急抢修工作的结算与审核:

零星维修及应急抢修工作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于每月5日将上月的工程结算书、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报送至后勤办公室,经核准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后,交财务处办理审核及报账手续。

本办法由学院授权后勤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后 勤 办 公 室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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