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丹的一碗牛肉面

几天前,听了一堂于丹的演讲。

演讲很漂亮,各种引经据典,随手拈来又能够恰如其分,这是于丹厉害的地方。演讲过程中,于丹讲了一个关于牛肉面的故事,在各种乱花迷眼的诗词古典当中,我独独对这碗牛肉面印象深刻。

于丹说她有一次在澳洲,偶尔结识了一位来自台湾的企业家王先生,因为他来自台湾,于丹就寒暄,说了句“我每次去台湾,特别喜欢台湾的牛肉面”。那位先生说“你下次来台湾想着告诉我,到我家去吃牛肉面”。这个话就类似于我们经常讲的改天请吃饭一样,被归类于客套话过场话,听说双方都不必当真。

过了半年多,于丹真的有机会去台湾,有朋友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那个王先生。后来朋友告诉于丹说“王先生专门为你飞回去”。于丹这才想起吃牛肉面的典故,忽然觉得内疚,就发信息说“知道您要回来”,他就淡淡地回了一句“记得来我家吃牛肉面”。

到了王先生家的时候于丹才知道他们夫妇俩已经回去了三天。尽管那位王先生家业很大,但他从来不用什么佣人,他们夫妇俩提前三天回去,真的只为准备一碗牛肉面。他太太说回去第一天夜里听见先生在厨房里炒东西,她以为他有时差,起来一看,他买了脆脆的酸菜,用冰糖一点一点的炒,把冰糖炒化,把菜逐渐炒成半透明的浅黄色。太太说“你半夜炒什么酸菜?”他说“吃牛肉面,怕太腻口,总要配一点小菜,现在市面上买来的酸菜太酸,口感太嫩,我用冰糖炒一炒,然后把它趁热焖在罐子里,等到于丹来的时候,应该是清爽的,不那么酸了,透着一点脆甜,配牛肉面最好。”那一宿他炒完酸菜焖在罐子里。

第二天他们夫妇俩到集市上买牛棒骨,买肥鸡,回来把骨头一点一点砸碎,用骨髓和肥鸡吊汤,夫妇俩忙了一天就弄了那一点汤。

在于丹去的前一天,他们俩去集市上买了最好的半筋半肉,回来开始炖牛筋。

于丹到的前一天晚上他们开始炖牛肉。于丹到他家的时候,王先生自己拉花做了一杯手磨咖啡,他夫人把牛肉汤烧出来下面,在半筋半肉吊出来的牛骨髓高汤里,面挑进去,外面只放了两棵青菜,旁边一小碟酸菜。坐在他家圆木桌子前面,一碗牛肉面,一碟酸菜。于丹说,这是她这辈子迄今为止吃过的最精彩的牛肉面,连汤都喝得一滴不剩,酸菜吃得一点渣都没有。

于丹讲当知道他们夫妇俩为了这一餐面折腾了三天,很感动,吃完晚饭坐在阳台看基隆河的夕阳,就问王先生“为什么你要花这么大心血做一碗面呢?”他看看于丹,突然说:“于丹,一个月之前的今天,此时此刻你在做什么?”于丹说“我不记得,我是不是在中国我都不记得”。他说“OK,十天前的今天,此刻你在干什么?”于丹说“好像是在国内,但是在哪个城市我也不记得”。他说“那么三天前的此刻你在做什么?”于丹说“应该在北京吧,好像要收拾来台湾的东西了。”他说“你看,我们经历的时光有多少都是不记得了,你问我为什么要做这样一碗牛肉面,就是为了让你记得它,记得今天在我家楼上看夕阳。”

故事讲完,于丹总结了几句中心思想后,又开始顺着演讲主题朝下走。但我留在了那一碗牛肉面跟前。这可比她今天口吐莲花般说出来的那些诗词漂亮多了。

掌握了众多古典知识的于丹那叫博学,记住一碗牛肉面的于丹那叫智慧。

我们也都常把仪式感这个词挂在嘴边,不过大部分时间这个词的功能都被用来刷朋友圈。你记得一个月前自己身在何处?在做什么?你记得十天前自己又在何处?做着什么?仪式感还真不是需要多么高贵或者富丽堂皇,无非用心与认真。

做传媒的经常讲的一句话是:没有传播就没有发生。对每一个过日子的人而言,没有可供记忆的一天一月一年,就等同于没有活这一天一月一年。

愿诸位余生认真而又用心,了有生趣,多一些记忆点,经历的时光都记得,就像那位王先生为于丹做的那碗牛肉面。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