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创建”,为学校减负
清理“创建”,为学校减负
陶山教育学区 张天梁
不久前,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创建示范活动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大意是: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文件明确规定,凡是没有依据擅自开展的,或者对推动工作没有实际意义、劳民伤财的,或者借机收费、变相收费的,一律取消;凡是面向县(市、区、旗)开展、加重基层负担的,一律取消;凡是对象相同,内容相近、标准相似的,一律合并。
文件虽然是面向部内各司局、直属单位的,但里面提到的“没有实际意义”、“加重基层负担”等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来说,还是有借鉴意义的。笔者在基层的学校多年,经历过学校的好多“创建”,不禁为这份清理“创建”的文件叫好。
首先,来说说“创建的意义”问题。有没有意义,是一个很主观的说法,由谁来评判?组织单位?显然组织单位不可能说没有意义的。申报创建单位?这两者很可能是上下级关系,创建成功还可能获得一些益处,所以也不敢说没有意义。第三方,似乎也很难找到公正的第三方。那么,该如何评判?其实,还是可以找到一个角度的,就是看创建后日常工作是否有改变,日常管理是否更高效,是否会顺着创建时的方向发展,答案如果是肯定的,这个创建就是有意义的;如果是否定的,那么意义就不大。大约三年前,笔者所在的学校申报创建“温州市中小学示范数字化校园”,第一年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成功;第二年由于领导重视,各科室紧密合作,全校老师付出了很多时间和精力,终于创成功。结果是多了一个称号,得了一块奖牌。现在,只有那块牌子还静静躺在某个角落,至于那时创建的很有时代特色的“示范数字化校园”似乎并没有让校园更数字化。
其次,再来谈谈“创建的负担”。这里主要谈谈创建给学校带来的时间、精力和思想的负担。每次的创建都会有不少的会议,有的甚至还要参加培训,这都要花费相当的时间和精力,而整理台账尤其花精力和心思。经历过创建的人都知道,最后的验收台账是相当重要的。台账要根据创建指标一条一条的对着做,那些创建标准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大都有几十条细则,一般从领导重视开始到特色创新结束,看上去高大上,自成体系,非常完美,简直看不出任何瑕疵。但是,在对照指标准备时,往往会发现,有些模棱两可,有些指向不明,有些高高在上,有些言不及义,有些过于理想化,不切实际;这对做台账的人来说是要经受多重考验:有材料的,直接做进去;没有的,要补、要造;不明白的,要猜、要编;达不到要求的,要拔高、要提升……做一次台账,简直就是上一次战场。写到这里,笔者想对那些坐在办公室里设计这些标准、细则的专家说,你想过没有,你写上去就那么几行字甚至几个字,有多少人会因此而绞尽脑汁、有多少纸张会因此而浪费(删掉那些不切实际的标准难道就不行)?
有人会说,照你这么说,那事情都不用做了。不是的。笔者反对的是创建这种形式,而非创建的内容——只要把创建变为建设(根据需要建设)就既可以减轻学校的负担,也可以减少浪费。比如,数字化校园,有学校需要的就投入建设,不需要的就无需建设;建设时上级只管投入资金购买各种设备,学校只负责使用,而不需要做各种台账以应付检查验收。大约二十多前,多媒体教室就是采用这种方法做成的。现在瑞安多媒体教室已经普及了,而且是男女老少大部分老师都可以使用了,也就是说,多媒体教室融入的整个日常教学中,这就是建设的意义和价值。
笔者以为,创建和建设最大的不同是,“创建”多半是自上而下的,带有强制色彩,多少有点为创建而创建,而且常常与考核捆绑在一起;而建设一般立足实际,根据自己的需要,打造有自己特色的内容。
事实上,一些著名的学校一定不是根据一条一条的标准“创建”成的,比如洋思中学、衡水中学、杜郎口中学等(虽然这些学校受到非议),近的如我们瑞安的乡村学校——桐浦镇小,在周国平校长的带领,一步一个脚印儿在搞“建设”,同样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这些或大或小的学校,没有哪一所是根据“标准”创建出来的;而是立足实际、满足学校发展需求,不断沉淀积累,不断试错改错,一步一个脚印“建设”成功的。这是因为建设是满足自己的需要;而创建时符合上级的标准,它像是标准化生产出来的产品,没有个性只有共性,而且还容易滋生形式的主义的弊病。
所以,教育部的这份清理创建的文件给人启示就是:一些增加学校负担的创建应该清理;一些能体现学校特色建设得到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