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学校教学大纲
特殊学校教学大纲(syllabus of special school) 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特殊学校教学计划以纲要的形式对有关学科教学内容做出规定的指导性文件。大纲中对学科的教学目的、要求、知识范围、结构、要点、进度和各年级的具体要求均有明确的规定,还说明教材编排的原则和方法、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根据教材的编选原则、教材本身的逻辑系统和学生的认识规律,教学大纲以纲要形式安排全部教材的主要课题、章节、规定每个部分的教学要点和教学时数,有的大纲还对练习、实习、实验等做了安排,对教学仪器、直观教具、参考书目等做了说明。体现国家对各科教学的统一要求,是编写教科书和教师进行教学的重要依据,也是衡量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1990年原国家教委正式出版了全日制智力落后学校(班)的语文、数学、体育、常识、美工、音乐、劳动技能7门课的教学大纲(征求意见稿)。日本、俄罗斯等国也有国家教育部门批准的教学大纲或学习指导要领。美国等国家没有全国统一的教学 大纲,他们一般都使用个别化教育计划(I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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