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教育惩戒,我们将何去何从?(四)——走进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世界

12. 切不可对儿童采取体罚办法
苏霍姆林斯基认为,绝对正常的教育是与体罚无缘的,这一信念不是书面推理的结果,而是多年教育实践的总结。因此,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他是旗帜鲜明地反对任何形式的体罚行为。
在苏霍姆林斯基刚刚走上教育工作岗位时,也曾犯过类似的错误。他在自己的著作中记载过这样的一个案例:
记得我第一年在学校工作的时候,曾经有一个非常聪明而成熟,但有些过分活跃和淘气的孩子叫斯杰帕。有一次,他不小心折断了教室里的一株玫瑰花。这株玫瑰花是同学们十分珍爱的。因此,我向他大声喊叫,说他是没有心肝的人。总之,我是想尽量触动他,刺激他。后来班上的孩子搬来了三盆花,每天精心的照料着,而斯杰帕却在我的参与下被排斥在这项集体活动之外。从此以后,斯杰帕不像以前那样爱说爱笑了,也不那么淘气了。我还以为这是好事,是我对他的批评起了作用。直到后来我才明白,时间越长,斯杰帕越认为这样对他是不公平的。因为他折断花完全是无意的,而且已经十分后悔,并很愿意尽一切努力来改正自己跌错误,而我对孩子想要改正错误的心愿竟置若罔闻。非但如此,我还对孩子真诚悔过的纯真感情,从所谓的“教育作用”出发大泼冷水。可是,这一切我都是在过去好几个星期才悔悟过来的。
这个案例是苏霍姆林斯基刚刚走上工作岗位时发生的,他对自己的教育失误非常懊恼,因此一直记忆犹新。他经常用这个例子,来提醒自己和老师们不要去错怪孩子,也不要轻易体罚孩子。
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学生教育过程中不能没有惩罚,但反对非正常性的惩罚——体罚。他说:“切不可对儿童采取体罚办法。没有什么比‘强力’迫使手段更为有害和不祥了。用小皮带抽打后脑勺,而不用聪明温暖的良言善语,就等于是用了生锈的斧头而不是用雕塑家脆柔和锋利的雕刀。体罚不仅是对人的肉体的暴行,而且是对人的精神的摧残:皮带不仅会使脊背失去知觉,而且会使心灵和情感麻木不仁……我知道有些儿童由于遭毒打而变得冷酷无情了,挨打的人,自己也想打人:童年就想打人的人,成年之后就想杀人——犯罪、杀人、残暴的根源产生于童年。”
苏霍姆林斯基还说过:“教育中皮带和拳头……这是我们教育工作者的羞愧与耻辱……教师在学生手册里写上:‘你们的儿子不想学习,请采取措施。’这实质上就是教师经常把一根鞭子放在学生的书包里,而父亲就用这根鞭子来抽打自己的儿子。试想一下这样的情景:一个复杂的外科手术正在进行之中,技术高超的外科医生正俯身在露出的伤口上动手术。突然,一个腰里别着斧头的屠夫闯进了手术室,他拔出斧头就朝伤口砍去。那么,这把脏斧头,就等于是教育中的皮带和拳头。”
教师对孩子的体罚,受到伤害的不仅仅是身体和心灵,而且还可能影响到孩子将来的生活,甚至使孩子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苏霍姆林斯基说:“惩罚,特别是其正当性大可怀疑的惩罚,会使人的心灵变得粗野、凶暴、残暴。一个在儿童时代遭受过惩罚的人,少年时代就不会害怕什么时儿童收容所、法庭、劳教所。”
在苏霍姆林斯基看来,对学生教育应注重全面发展的人的培养,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惩罚性教育是必要的。但是,他是一直以来反对教师和家长对学生进行体罚,更反对学校把“问题学生”推出校门和推向社会。他说过:“我们首先应当关心人的培养。不应当把任何一个少年‘推出’校门,当作‘包袱’甩掉,或者给个‘3分’就打发他走,说什么‘让生活去教育他吧’。”显然,这是学校极度不负责任的体现,也违背了学校教育的初衷。
13. 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
作为一名中小学教师,无论是班级管理工作还是课堂教学工作过程中,比较头疼的事情就是班级人数多,孩子们自制力差,学习和生活习惯不好,“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现象层出不穷,让教师疲于应付,但收效甚微。
那么,如何面对这些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问题呢?苏霍姆林斯基认为,教师要加强学生的自我教育。他说:“我深信,只有能够激发学生去进行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教给学生自我教育要比安排他怎样度过星期天困难得多,要比抓住他的手不放,直到他走出校门,一下子被摆脱了各种校规和限制的自由空气陶醉得不知所措,那要困难和复杂得多。”
苏霍姆林斯基在自己的教育过程中,不断反思和积极探索最有效的惩罚方式,走进孩子的内心世界,让孩子心悦诚服地接受教师的教育惩罚,达到学生自我教育的目的。我们来看看苏霍姆林斯基对学生罗曼的教育案例:
我曾经教过一个任性的、胡闹的、一点也管束不住自己的男孩子叫罗曼。他会无缘无故的一会儿打了这个同学,一会儿又把另一个女孩子的连衣裙弄脏。
有一天早晨上课前,小女孩儿廖莎哭着来找我,罗曼已经把她扎小辫子的丝带扯去了。我把罗曼找来,对他说:“你听着,罗曼,你的自由是一种野蛮人的行为,它会使你在生活中跌跤的。要是成年人干出这种事,人们就会剥夺他们的自由,把他们关进监狱。我们对你将采取另一种办法。把你的右手伸出来……”
他伸出来右手。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绷带,把他的手掌和手腕缠住,然后把他的手牢牢地捆在衣袋里,使他不能使用这只手。“罗曼,我们今天就这样生活,不使用右手。为了不使你一个人觉得孤单,让同学们把我的右手用同样的办法扎起来……”
孩子们照我给罗曼的做法一样,对我的右手做了同样的处置。罗曼惊奇地等待着,下面将会发生什么事。
我说:“好吧,现在我们就准备这样生活……让我们试一试,这样生活是不是轻松……”
一整天,我都跟罗曼在一起,在校园里,在花园里走,在教室里上课,一起吃饭……让孩子们能够体会到:如果有一天真的失去了自由,生活将是一种什么滋味。后来,我又不得不给他上了几堂课,只是比较轻松一些,没有那一次的严厉。罗曼终于学会了约束自己。
苏霍姆林斯基的这个教育惩罚案例,也叫做体验式陪罚教育,是“以心灵激荡心灵”、“以人格塑造人格”的教育方式,当然这也是对学生最好的自我教育方式。
我们发现,在我们今天的教育工作中,我们教师往往只是把学生看作被教育对象,过于重视智育而轻视德育,即使学生犯错误也仅仅停留在惩罚的层面,学生完全处于被动地接受教育。事实上,只有学生个人的心灵深处自觉的接受教育,才能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苏霍姆林斯基认为,自我教育是学生能否真正接受教育的关键因素,也是学生能否真正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的保证。他说:“只有加强了学生的自我教育和自律教育,才能从根本上树立起学生不犯错误的信心。”
从某种意义来说,当学生犯错误后,能够进行自我教育的前提和基础是师生之间的相互信任、相互理解。因此,在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师生之间首先必须建立起良好的师生关系。这是学生进行自我教育的起点和终点。
结 束 语
在本文推出后,教育惩戒的话题再次引起了我们部分学校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之所以教育惩戒如此引人瞩目,这显然和当前的我国中小学教育的大环境和教师教育惩戒权的缺失有着很大的关系,尤其是广大中小学教师迫切需要一个明确的教育惩戒制度或办法可以参考和执行。
其中,有一个学校领导微信上给我提出这样一个问题:“XX,度在哪里?”我明白,他问教育惩戒的“度”是指教师教育惩戒权在哪里?事实上,他也是在质疑我,因为在我的文章中并没有任何教育惩戒权的阐述。我开玩笑地说:“肚在心里!”我偷换一个词,把“度”故意说成“肚”。但其实,我还想表达这样的一层意思,即“度”在每一个教师的心里,是在每一个教师的教育智慧里!
是啊,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在哪里?因为在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惩戒中,并没有提到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其实,当我们读了苏霍姆林斯基关于教育惩戒的所有相关内容后,忽然发现尽管他没有提到教育惩戒权,但他的教育惩戒恰恰做得非常好,已经成为我们中小学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典范和楷模。
作为一名伟大的教育家,为什么不提教师教育惩戒的权利?是没必要还是疏忽了?要搞明白这个问题,那么我们就要首先知道苏霍姆林斯基教育思想的核心理念是什么呢?他说:“我生活中什么是最重要的呢?我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爱孩子。”看来,“爱孩子”的是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核心思想和理念。也就是说,我们只有在这个教育思想指导下进行教育惩戒,才能真正发挥教育惩戒的作用和价值。他说,教师要保护孩子敏感的心,维护他们的自尊心;教师要善于发现、巩固和发展孩子身上一切好的东西;教师不要轻易惩罚孩子;教师爱孩子和尊重孩子是教育惩戒的前提;等等。苏霍姆林斯基还对年轻的教师和辅导员们这样说:“做一个培养儿童优秀品质的创新者吧!我们做教师的应该像果园的园丁精心地照顾嫁接到野生植物上的果树,爱护它的每一枝、每一叶那样,爱护和保持孩子们身上的一切好品质。任何时候也不要急于去揭穿儿童不好的、错误的行为,不要急于把儿童的所有缺点公诸于众,而应当让儿童发挥内在的精神力量来克服自己的缺点。让集体看到的首先是每个儿童的优点。这才是育人的艺术所在。”

“教育不仅是一门科学,而且是一门艺术。”苏霍姆林斯基用一生的教育实践,在践行着他说的这样一句话。那么,对学生进行教育惩戒又何尝不是一门艺术呢?事实上,真正优秀的教师,在学生的教育过程中是不需要教育惩戒权的,因为任何惩戒权都不能取代“爱孩子”这样一个最核心的教育思想。如果我们不能“爱孩子”,再好的教育惩戒权也是枉然和徒劳。我们中小学教师都期望国家尽快出台教育惩戒的标准——教育惩戒权,便于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我们认为,广大中小学教师的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我们不要忘记,教育惩戒历来就不是目的,而只是学生教育的一种手段,是教育辅助。因此,我们也不必过于期望国家会出台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教育惩戒法律条文或办法,更不可能拿着这个惩戒权就能解决“熊孩子”的所有问题。

当然,教师有了教育惩戒权,可能对学生的教育工作会起到一些效果。

我们姑且希望如此吧!

我们不妨再看看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惩戒艺术吧:
1.不要对儿童进行大声训斥。教师的大声喊叫会把儿童弄得惊慌失措,这是对儿童的行为举止、学习态度所做出的最简单粗暴的反应。这种反应里包含着一种本能的因素。在大声喊叫中,会丧失真正的人所常有的情感。大声训斥会使儿童的良知变得迟钝麻木。在大声训斥之后,父母或老师消了气,冷静下来,开始心平气和地劝导和说服孩子。但是儿童已经丧失了接受能力,历为儿童还处在大声训斥的影响之下。
2.不要当众责备儿童的行为。对于儿童不是有意干的坏事,而是一时糊涂、无知或者误解而做出的各种各样不当举动,要采取特别明智的教育态度,在这种情况下不要当众责备儿童的行为。仅你一个人知道这行为就算了。你有理解一切、了解一切的巨大而明智的权杖权威。
3.不要在集体面前抖落儿童的隐私和心事。苏霍姆林斯基告诫我们说,要保守孩子信任你而向你透露的秘密,这是教育学的一条基本规则。要懂得,孩子在向你敞开心扉时,可能说出最困难、最复杂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你要有耐心、要善于利用理智克制一时的情绪冲动,同时又要使自己的明智思想充满火热的感情。与一个对你说出心里话的学生谈话的结果,绝不应立即就实施惩罚。在集体面前抖落儿童的隐私和心事,是一种最严重地刺伤青少年心灵的惩罚。他说过:“拿一个人的无能示众,把无能作为道德不良加以演示的做法,是在公开贬低其人格——仅此一事,已经是巨大的灾难。”
4.决不要使人带着伤口离开你进行教育谈话的地方。对待犯有错误的学生,教师必须单独而谨慎地同学生进行谈话,既不能用群起而攻之的教育方式,也不企图在一瞬间就把脓疮连根挖掉。教育就像一门十分精细的医术,它要医治并完全治愈脓疮。决不要使人带着流血伤口离开你进行教育性谈话的地方。这种做法会使集体感到震惊,但这种震惊绝不是教师所期望看到的。
5.任何时候都不要急于揭穿儿童的不好的、错误的行为,不要急于把儿童的所有缺点公诸于众,而应当让儿童发挥内在的精神力量来克服自己的缺点。让集体看到的首先是每个儿童的优点,这才是育人的艺术所在。
6. 要爱护儿童敏感的心灵。我认为处理任何问题都要等感情平静下来以后。我一般总是这样做:一方面对发生的事情表示惋惜,同时又坚持不渝地贯彻一个原则是,那就是和犯错误的孩子保持一种纯洁而高尚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儿童无微不至的关怀不是原谅他们的一切错误,不是对他们的错误进行无休止的说教,应该是培养儿童优秀的道德品质,并不断地使这些品质得到巩固。
……
最后,我们还是以苏霍姆林斯基的一句话作为结束语吧:“我坚信,绝对正常的教育是与惩罚无缘的……教师同志们!我要声明一下:这里谈的是儿童,是对孩子的惩罚问题。凡是一切依靠惩罚的地方,就不会有自我教育,而没有自我教育,也就根本不可能有正常的教育。”
(作者胡远明,郑州市教科所)

(本文中所有图片,均来自于郑州市惠济区实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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