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鲁迅先生诞辰140周年】舒芜 | 学鲁迅,读红楼
编者按
保马今日推送舒芜先生《学鲁迅,读红楼》一文以纪念鲁迅先生诞辰一百四十周年。作为经典名著,《红楼梦》一直以来都受到读者们的喜爱。然而,“普通读者”对《红楼梦》的阅读与“红学家”对这部作品的解读可能并不相同。舒芜先生指出,《红楼梦》在文学史上的地位是建筑在普通读者身上的,其价值也是由普通读者发现,靠普通读者承认,经普通读者确认的。而作为整体的普通读者则永远是一切小说的文学价值的衡量者和判断者。舒先生认为,并非“红学家”的鲁迅正是站在“普通读者”的立场对《红楼梦》研究中的几个重要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这种研究正是从普通读者来,又回到普通读者去的光辉典范,因而具有校正研究方向的指导意义。
本文原载于《读书》2004年第4期,感谢《读书》授权!
学鲁迅,读红楼
文 | 舒芜
“红学”专家的著作,已经出版了不少,今后还会多起来,也应该多起来。而我这本小书,则只是《红楼梦》的一个普通读者的读后杂谈,同那些专家著作不是一类。
所谓《红楼梦》的普通读者,就是这样一些人:他们识的字,够看懂《红楼梦》的大概故事。他们读的本子,总是当时当地最通行最易得之本,解放以后大抵就是作家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据程乙本校点加注的本子。他们买到——更多的是借到这样一套《红楼梦》,打开书来就急于看正文,前面的“出版说明”之类都懒得细看,甚至干脆跳过去不看。他们识字有限,文史知识更有限,对于《红楼梦》中大量的名物、典章、词语之类,本来应该勤翻注释,勤查词典;但是他们大抵不求甚解,能大致意会过去的就意会过去。除非遇到妙玉招待宝钗喝茶用的那个“”,才不得不查查注释;有人连这也不查,从上下文文猜想那是一种特别珍奇的杯子,也就差不多了。他们是把《红楼梦》当小说来读,当作同其他小说一样的小说来读。他们读着读着,不知不觉地进入了大观园,进入了怡红院、潇湘馆,对其中人物或爱或憎,与人物同悲同欢,甚至将身化为宝玉或黛玉,去歌去哭,去生去死。这时,他们又已不仅是把《红楼梦》当小说来读,而且是把它当作真实生活去经历,去体验,去品味。他们读了还要谈,边读就边谈,谈人,谈事,谈理,谈情,谈美丑,谈贤佞,谈聚散,谈恩仇,谈某事之原可圆成而叹其竟未圆成,谈某事之本难避免而幸其居然避免;甚至一个力主“娶妻当如薛宝钗”,一个坚持“知己唯求林黛玉”,争得面红耳赤,几以老拳相向。他们谈到这样的程度,态度当然是严肃的,是真正把《红楼梦》当成了生活教科书。但是他们谈过就了,从未想到笔之于书,更不会把这些谈论自命为“红学”。
我就是这样的《红楼梦》普通读者中的一个。不过,我想把从来口头谈过就了的,记一点到纸面上来。
《石头记新评》(局部),清刻本,纸,中国国家博物馆馆藏
我不是在这里故作谦虚。我还怕记不好普通读者的谈论。
试想,当日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呕心沥血写这部《红楼梦》,是为谁写?写给谁看的呢?难道他预知或者期望将来有一门“红学”,特地写出来以供专家钻研的吗?龚自珍《己亥杂诗》中有一首云:“荒村有客注虫鱼,万一谈经引到渠,犹胜秋亡姓氏,沙锅门外五尚书。”难道曹雪芹著书黄叶村,也是出于近似的心情,把身后声名的万一之望,寄托在再续三续《皇清经解》上面吗?当然不是。他是为千千万万普通读者而写的,是写给千千万万普通读者看的。当时,诗词歌赋才被尊为“文学正宗”,白话小说则被鄙为不登大雅之堂、不入著作之林的货色。曹雪芹并非写不好诗词歌赋,然而他却把毕生主要精力用来写白话小说《红楼梦》,这是为什么呢?他说:他是要将自己“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集,以告天下”。这样的内容,要用白话长篇小说才写得清楚。他又借了“石头”的口说:“只愿世人当那醉余睡醒之时,或者避事消愁之际,把此一玩。”他要向“天下”“世人”即广大普通读者说话,要用白话长篇小说的形式,他们才爱听。
而普通读者也正是没有辜负曹雪芹的希望。自从手钞本《石头记》出现在北京庙市之日起,自从《红楼梦》排印问世之日起,并不是首先有专家买了回去,韦编三绝,皓首穷经,发现它是伟大作品,而后精选门徒,指授微言大义,衣钵相传,以至于今;而是首先受到普通读者的欢迎,一传两,两传三,越传越广,越谈越热闹,这才引起专家的注意,吸引专家来做种种研究。尽管许多普通读者很可能一辈子只读过一两遍《红楼梦》,而“红学”专家们毕生精力所聚,当然总读过几十几百遍;但《红楼梦》在文学史上的地位还是建筑在普通读者身上,《红楼梦》的价值还是由普通读者发现,靠普通读者承认,经普通读者确认的。过去并无“水学”、“三学”、“西学”而《水浒》、《三国演义》、《西游记》还是众所公认的著名小说。同样,两百多年来,《红楼梦》如果没有任何一个“红学”家拿它来研究过,《红楼梦》还是《红楼梦》;但如果从来就没有一个普通读者来读它一遍,那么它早就从文学史上消失了,——不,那么《红楼梦》的名字就根本不会出现在文学史上。
图片选自《清·孙温绘全本红楼梦》
是的,普通读者,这是一个巨大的存在。作为单个的普通读者,例如我这样一个人,是渺小的,平凡的,无足轻重的。但是,作为普通读者的整体,却是巨大的,永恒的,衡量一切和判断一切的。岂但是《红楼梦》呢?古今中外的一切优秀小说,都是献给普通读者,诉诸普通读者,希望普通读者看得懂,看得有趣,看得有益的。因此,任何小说里面,普通读者看得出来的内容,才是作品的客观存在着的内容;普通读者看得感动的地方,才是写得好的地方;普通读者读之得益的东西,才是陶冶性情、塑造灵魂的东西。这是永恒的普遍的规律,不会改变,也绝无例外。这里所谓普通读者,都是指严格意义上的“普通读者的整体”这个范畴。某一时候之内的所有普通读者,和所有时候之内的某一个普通读者,可能把低劣作品误认为伟大作品,也可能把伟大作品误认为低劣作品;但是,所有时候之内的所有普通读者,即在时间和空间、纵的和横的意义上作为整体的普通读者,则永远是一切小说的文学价值的最公正最敏锐的衡量者和判断者。对一切小说都是这样,对《红楼梦》也是这样,不管它多伟大,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舒芜《红楼说梦》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年版
专门的小说研究者当然也是十分重要的,非有不可的。有了专门研究者,有了科学的专门研究,才能将千千万万普通读者的零碎的分散的意见集中起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变成系统的条理化的理论,指导读者更正确更深入更细致更开阔地、知其然而又知其所以然地去阅读,去欣赏,去理解,去分析。有了专门研究者,才能代替和代表普通读者,去搜集资料,考证史实,审订版本,校勘文字,节省普通读者的精力和时间,替他们做大量的必需的而又为他们所没有时间和条件去做的事情。《红楼梦》首先是靠它本身的力量吸引读者,而历来“红学”专家们的努力,在更加扩大《红楼梦》的影响方面,其卓越贡献也是不容抹杀的。
但是,任何专门的小说研究,都应该是从普通读者来,又回到普通读者去。最广大的普通读者对作品的正常理解和健康感受,永远应该是任何专门的小说研究的出发点,又是归宿点。因为,小说作者原来就是要诉诸一切读者——包括普通读者和高级读者的正常理解和健康感受,所以小说研究者(本身是高级读者,同时又代表普通读者)除了这个出发点和归宿点之外,也不可能有别的什么出发点和归宿点。一切专门的小说研究,凡是或多或少能够昭阐文心、裨益读者的,必然都是没有离开这个出发点和归宿点的;反之,凡是歪曲原意、贻误读者的,究其原因,不是没有从普通读者的正常理解和健康感受出发,就是没有归宿到那里去。在这个意义上,普通读者的整体,既是任何高级的小说研究专家必须服务的对象,又是任何高级的小说研究专家必须服从的裁判。对一切小说研究来说是这样,对“红学”来说也是这样,不管它多复杂多深奥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鲁迅(1881—1936)
我认为,并非“红学家”的鲁迅的关于《红楼梦》的一系列精辟论述,正是从普通读者来,又回到普通读者去的光辉典范。我就是在下列四个根本问题上,用鲁迅的指南针,时时给我自己校正大方向。
第一,《红楼梦》是哪一类的小说?鲁迅把它列入“人情小说”。这是根据作品的题材和写法,来做出分类,正符合于普通读者的正常理解。因此,我也始终认为《红楼梦》是一部人情小说,而不相信它是什么“政治小说”。按照普通读者的正常理解,只有梁启超的《经国美谈》之类,或者扩大范围到《新华春梦记》乃至于《金陵春梦》之类,才能称为“政治小说”,除此之外,很难再有新解。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初版本(二册),北京大学新潮社1923年版
第二,《红楼梦》是写什么的?普通读者会认为这是个怪问题:当然就是写书中那些人的悲欢离合的,还用问么?鲁迅也正是这样的看法。他认为,全书所写,“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中国小说史略》)。曹雪芹在书中借“石头”之口已经说得很清楚,“而世人忽略此言,每欲别求深义,揣测之说,久而遂多”(同上)。因此,我也不去“别求深义”,不相信古之“揣测之说”,如鲁迅所指出的“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集外集拾遗补编·<绛洞花主>小引》)之类,也不相信今之“揣测之说”,如什么“爱情掩盖政治”之类。今所揣的“政治”,似与古所揣的“排满”同类;然而其中还有雍正夺嫡等等,那么又已羼入了一部分宫闱秘事了。
第三,《红楼梦》书中的人和事,同作者本人及家庭的事是什么关系?普通读者看小说就是看小说,有时也会想到这里面可能用了作者自己的和自家的事做材料,但想过之后还是看小说。鲁迅也正是既肯定了胡适考证出《红楼梦》为作者自叙传的功劳(见《中国小说史略》和《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而后来又特别指出:曹雪芹用自己做模特儿写出了贾宝玉之后,普通读者所见就只有贾宝玉,和曹雪芹倒不相干了。“只有特种学者如胡适之先生之流”,这才把曹雪芹“念念不忘的记在心儿里”(《且介亭杂文末编·<出关>的关》)。鲁迅还指出:如果有人“查不出大观园的遗迹,而不满于《红楼梦》”,“其幻灭也不足惜”(《三闲集·怎么写》)。因此,我尊敬一切有关曹雪芹传记的科学研究,但我谈《红楼梦》中的人物风景就谈《红楼梦》中的人物风景,绝不把曹雪芹的生平、家世、谱系、姻亲、交游、府邸乃至大观园遗址之类念念不忘的记在心儿里。
鲁迅《怎么写——夜记之一》初刊于《莽原》1927年第2卷第18-19期,后收入《三闲集》
第四,对一百二十回本怎样估价?对后四十回怎样估价?自从一百二十回本问世以后,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发表以前,一百多年间的普通读者的绝大多数,全都相信后四十回确是曹雪芹的原作,读得最感动乃至抛书痛哭的地方都在第九十七、九十八回。这就是说,即使后四十回全是高鹗手笔,广大普通读者实际上已经肯定他续得成功。鲁迅也认为:“后四十回虽数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颇符,惟结末又稍振。”(《中国小说史略》)“宝玉之终于出家”,“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绛洞花主>小引》)。这是对后四十回的大致轮廓安排的基本肯定。而在名文《论“睁了眼看”》里面,鲁迅对后四十回保存了宝黛悲剧结局这一点,更给予了相当的好评;虽然对后四十回的严重缺点,他也做了许多批评。因此,我也不相信一切否定、贬斥后四十回之说。我甚至相信程伟元、高鹗确实得到八十回以后的曹雪芹原作的残稿,他们又做了不少连缀补充,由于他们的思想和才力与曹雪芹的差殊,所以今本后四十回才会这么不统一,好的地方太好,坏的地方又太坏,不可能是出自同一人之手笔。
贾宝玉与林黛玉
我认为,这四条就是《红楼梦》的普通读者的正常理解和健康感受中最基本的东西,是鲁迅所肯定的真理,也是平平常常的常识。我努力掌握这四条,来范围我的谈论,自信借此可以不致大谬于普通读者的整体。至于许多更具体的看法,谬误必多,那就只是我作为普通读者之一的不周不正不深不细之处,由我自己负责。我只想以此与其他普通读者去交谈,并向各位“红学”专家求救,只要他们觉得我还可谈可教,不至于觉得语言无味,面目可憎,我就很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