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百年前一桩绣眉案,飞贼三入闺房,现场离奇难解,县令巧审花瓣

清朝道光元年(公元1821年)三月初三日,保定府清苑县晴空万里,柳絮飘扬。在这踏春之日,市井街巷格外繁华,不少百姓衣着光鲜,望千锋山迤逦而来,都要登山临水、游览春光。

清苑县县令陈松林,换上寻常乡绅服饰,正准备乘坐轻便小轿游览千锋山。哪知他刚走出府门,迎头便撞见几个推推搡搡的告状之人。陈县令不知发生何事,又担心是人命官司,皱了皱眉头,便在路旁询问究竟。

几个告状的人,听说轿子里坐着的,便是微服出巡的县太爷,便赶紧齐刷刷跪倒一片。其中,一个五旬老者连连叩首,自称是兴隆绸缎商行的账房先生,今日受掌柜邓子善所托,前来状告潜入小姐闺房偷盗的花匠王宇。

说罢,老者回身用手一指被绳捆索绑着的小青年,怒斥道:“大老爷在此,你这奴才还不认罪招供,究竟想抵赖到何时?”小青年便是花匠王宇,羸弱瘦小,年约十六七岁,平日便没见过多少世面,如今一听县太爷在此,更加不知所措,只是低头啜泣不止。

陈县令原本担心辖区又出了命案、要案,一听只是一桩闺阁失窃案,便不耐烦起来。他吩咐典史刘文韬查办此案,自己则重拾兴致,继续前往千锋山游山玩水去了。账房先生还要讲几句案件离奇之处,哪知县太爷已扬长而去,他呆立当场,张了张嘴巴竟没说出言语来。

诸位看官,这陈县令虽冷峻麻木,但在清朝办案程序上,倒也不算玩忽职守。因为,《大清律例·刑律》只对命案有明文规定,便是凡报命案到堂,主事官员必须亲临现场查验,实在无暇也需派员前往,否则将受杖责六十的惩处;而今日所报的只是一桩失窃案,因此陈县令派典史审理并无过错。

典史刘文韬接手此案,初时只以为是闺阁失窃,有何离奇、难断之处?等他前往邓家小姐闺房查问案件缘由,顿时也如坠五里雾中。

原来,邓小姐俏丽多姿、貌美如花,芳龄一十六岁,尚待字闺中。如今闺阁连续三次失窃,邓小姐吓得魂不守舍、整日啼哭不止。典史查问经过,只好由贴身丫环春妮代为陈述,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初三日清晨,春妮起床后准备唤小姐梳洗更衣,哪知无意中往梳妆台一瞥,顿时惊得目瞪口呆,原来小姐的珍珠又丢了一颗!

这已经是小姐闺房第三次失窃了。前两次,分别在上月初三和十九,丢的是一只耳环和一颗珠宝,没想到这次又丢了一颗珍珠!而令邓小姐和丫环们毛骨悚然的是:窃贼放着妆台上价值百金的金丝八宝凤钗不偷,偏偏盗走了耳环、珍珠!而且每次作案后,窃贼还在妆台上特意放置一朵牡丹花瓣,实在不知用意为何?

是以,此事弄得邓府上下不安。初时,邓掌柜还以为是小姐身边丫环、奶妈等人所为,便设下内线相互监视、提防。结果,众人防意如城、彼此皆能互证,但小姐闺房却依旧接二连三失窃!

失窃并非家人所为,邓掌柜便将怀疑的目光,投向了刚到府中当花匠的王宇身上。王宇是绸缎庄伙计姜永安的外甥,年初由他引荐,从乡下进到邓府当了一个养花种草的花匠。

邓掌柜虽觉王宇还算本分,可他搬花时曾进过小姐闺房,且身材瘦小灵便,极有可能从窗户攀爬而入偷了东西。是以女儿闺房第三次失窃,大为光火的邓掌柜,便命家人捆了王宇报官!

刘典史了解完案情,也对窃贼不偷金丝八宝凤钗,只偷耳环、珍珠百思不得其解;更对窃贼得手后留下花瓣行为,感到莫名其妙。

随后,刘典史又府前府后观察一遍,只见小姐闺房位于三楼暖阁西北角,离地高约六丈,周围并无可供攀爬之处;刘典史又找来梯子登上去察看,见墙上并无攀爬痕迹,心中便是一惊,暗想:邓府有人巡夜,王宇如何能从容攀爬行窃?恐怕此事断无可能!

第二天,刘典史审讯花匠,王宇矢口否认盗窃之事,刘典史虽也觉不像,但一来有邓家人指证,二来也担心一时半会儿查究不清,恐怕陈县令会小瞧于他。于是,这刘典史便动起了大刑,王宇挺刑不过,只好认下盗窃罪名!

这刘典史以为判花匠一个盗窃之罪,即可应付长官,又可平息邓家怒火,可谓一举两得之事。哪知,判王宇三年刑期结果一出,邓家与王宇舅舅姜永安便纷纷闹将起来。邓掌柜认为,王宇闺阁行窃,污了女儿清誉,罪不容诛,何况盗走的三件首饰并未追回,何以只判三年刑期了事?

而舅舅姜永安则认为,外甥王宇老实本分,况且小姐屋中行窃,他又怎能进得闺房?如说是攀爬而入,邓府既有家人巡夜,闺房周遭又无可攀缘,王宇如何得入?房屋都进不去,又如何能够行窃呢?

两下里都到县衙喊冤,陈县令才知典史枉断了一桩糊涂案,将其痛斥一番后,便亲往邓府一探究竟。陈县令到小姐闺房察看一番后,便将目光锁定在了窗户之上;他凝视良久,回身又摆弄一阵金丝八宝凤钗;之后,当陈县令看到盗贼所留花瓣中间,有一道细小夹痕时,顿时陷入深思之中。

随后,陈县令又追问邓掌柜道:“数月之内除府中人等,还有何人进过小姐闺房?你需仔细想来!”邓掌柜难以记清,便命家人一起回想可有外人进过闺房。丫环春妮猛然记起:年初时小姐曾想养鸟,因听说鸟贩子冯友所养甚多,便曾让他带鸟进闺房相看!

陈县令闻言如梦方醒,命人速拿冯友到案。一番严刑审讯之下,尽得实情。原来,这冯友立心奸邪,将一只绣眉鸟训得出神入化。自从带鸟进到邓小姐闺房后,他便多次深夜纵绣眉鸟去盗首饰。

每次作案前,由于担心绣眉鸟乱叫,冯友都会往它嘴里放一枚花瓣。陈县令所见花瓣夹痕,便是绣眉鸟叼过所致;而这只鸟虽然训练有素,却无法识别首饰贵贱,只知叼取亮晶晶的耳环、珍珠等物,价值百金的凤钗反而不叼。

审明案情后,陈县令追回赃物,将冯友判了五年刑期;花匠王宇无罪释放,并奖励一只绣眉鸟果腹。至此,一桩清代盗窃奇案,就此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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