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兰溪】走进汪高岭村:汪高岭村原是乡机关所在地
走进汪高岭村:汪高岭村原是乡机关所在地
汪高岭村行政村位于兰江街道办事处驻地西面8000米。村民委员会驻汪高岭得名。地属丘陵,区域面积0.9平方公里,耕地440.5亩。辖汪高岭、岭下、蒲塘岗、曹家、小新陈、清塘山6个自然村,6个村民小组,169户,524人。以种植业为主。
汪高岭自然村位于村民委员会驻地。村以汪姓聚居,村在山岭上,旧有岭颇高故名汪高岭。有村民小组1个,12户,43人,耕地45亩。
岭下自然村位于村民委员会驻地南面400米。村以居汪高岭下得名。有村民小组1个,16户,54人,耕地68亩。
蒲塘岗自然村位于村民委员会驻地西面700米。村以岗得名。有村民小组2个,47户,141人,耕地105亩。
曹家自然村位于村民委员会驻地西面500米。有村民小组1个,21户,65人,耕地225亩。
小新陈自然村位于村民委员会驻地西南500米。村以前有大新陈,故名小新陈。有村民小组1个,26户,72人,耕地48亩。
清塘山自然村位于村民委员会驻地南偏东750米。村以山得名。有村民小组1个,56户,149人,耕地142.5亩。
汪高岭村原是汪高乡机关所在地。
1949年8月,建立汪高乡人民政府。1950年3月,汪高乡划归兰西区。7月,汪高乡一分为二,建立登胜、汪高2个乡。1956年3月,登胜乡又并入汪高乡,建立汪高乡人民委员会。11月,撤销兰西区,归县直属。1957年7月,划归永昌区管辖。1958年9月,永昌区撤销成立永昌人民公社,汪高乡并入。1959年2月,汪高管理区建立。10月,登胜管理区并入汪高管理区。1960年12月,登胜又划出建立登胜管理区。1961年10月,撤销管理区,建立汪高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8年3月,改建汪高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81年2月,撤销革委会,恢复建立汪高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83年6月,撤销人民公社,建立汪高乡人民政府。1992年5月,兰溪市撤区扩镇并乡改革中汪高乡撤销,并入永昌镇。
1954年4月,建立中共汪高乡支部。1956年3月,汪高、登胜合并建立中共汪高乡总支部委员会。1959年2月,建立中共汪高管理区总支部委员会。1961年10月,建立中共汪高人民公社委员会。1970年2月,汪高公社建立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1970年4月,恢复中共汪高公社委员会。1983年6月,建立中共汪高乡委员会。1992年5月,汪高乡党委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