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逊教授<尚书注疏校议>》疏误一
一、《杜泽逊教授<尚书注疏校议>》卷一
(八)注疏本“釋文”反切隨語音變化而改
《吕刑》監本卷十九第二十五頁十三行釋文:“椓,竹角反。” “竹”,宋王朋甫本、纂图互注本、蒙古平水本、岳本、十行本、永樂本作“丁”。余因悟北方方言難吃食日“難啄(dao)食”。啄、椓當同音,丁角切,音刀。中古之後改“竹角切”,即今啄(zhuo)音。北方方言啄讀刀音乃古音之遺存。椓,丁角反。李元陽本始改“竹角反”,是元以後音變之證。
浩按:
甲、竹(觉端)、丁(耕端)、椓(屋端)三者均属端纽。则上古音“丁角切”与“竹角切”音同,皆可。杜文所言,误。
又,仅论如此,论之未深,必论“椓”字与“豖”字而。
乙、“椓”字与“豖”字
1、“椓”字
子弹库楚帛书《三德》“方縈(營)勿伐,
(將)
(興)勿殺,
(將)齊勿
(椓),是奉(逢)凶
(
)。”白于蓝《战国秦汉简帛古书通假字汇纂》云:“按,
似當讀作椓。”此论甚是。《说文》释“椓”云“从木豖聲。”《集韵》释“
”云“或作椓,古作
”。张儒 刘毓庆《汉字通用声素研究》云:
【主通豕】
古注、啄通用。《史记·天官书》:“柳为鸟注。” “注”,《汉书·天文志》作“喙”。“喙”为“啄”之譌。 《广雅·释亲》: “
,口也。”王念孙疏证: “
、注并与
同。字又作啄。《汉书·东方朔传》:'尻益高者,鹤俛啄也。’颜师古注云:'啄,鸟觜也。音竹救反。”,
啄从豕声。
【主通
】
古注、
通用。《广雅·释亲》:“
,口也。”王念孙疏证:“《说文》:'
,喙也。’ '喙,口也。’《史记·赵世家》云: '龙面而鸟喙。’《曹风·候人篇》云: '维
在梁,不濡其味。’《考工记·梓人》云:'以注鸣者。’
、注并与
同。”……古注、
通用。《大戴礼记·劝学》:“水潦
焉。”“
”,《说苑·建本》作“注”。
从屬声。
、屬并从蜀声。蜀从虫,从
,
亦声。
(《集韵》,“
”)
2.“豖”字
闻一多先生《古典新义》考证
为豖,最为详尽,颇可信服(见下图,不繁引)。然《说文》“豕絆足行豖豖。从豕繫二足”,则何意?又见,朱岐祥先生《殷墟甲骨文字通释稿》云“
从豖,二足为口所围,隶作豖。《说文》'豕絆足行豖豖。从豕繫二足。’卜辞或用为綑豕从祭。唯属孤证。《文748》贞,呼取
。”
(取自《古典新义》)
与
实不违许君之意。
为阉割,而欲行阉割,除小猪可如下图,使其头朝下,以腿夹之,而行事。若稍大之猪,则需捆其二足,然后数人合力而阉割之。此即许君谓“从豕繫二足”。
《说文解字注》云“豖豖、艱行之皃。孟子曰。如追放豚。旣入其苙。又從而招之。趙曰。招、罥也。按罥之謂絆其足。經文招字與豖古音相近。招之卽豖之也。”古代阉割既无麻醉,又无消毒,被阉之猪疼痛难立,被人推起,站着浑身发抖。此即许君谓“豕絆足行豖豖。”
(取自“养猪方针”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