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很物理的女人因男人“酷”手而爱他

xjjk雅儒
爱情很物理女人因手而爱

2011年04月08日 11:24
来源:精品购物指南

故事的核心是一个女孩儿因为她初见的那男子的手而爱上了他。好吧,抛开创作中情感的延展是否符合更多人的逻辑,你相不相信,我们,女的,会因为一个男人手的样子而爱上他?

我相信。

其实这跟对一个人一见钟情是同样的意思。如果一个女人可以在初见面时因那男人的长相、气味等因素对他产生爱慕,理论上她就有可能因为这个男人手的形态而爱上他——爱在很多时候都是很物理的,只是被大多数“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文学创作给过度美化了而已。

这样说好了,个人认为,一个男人的手很好看的话,他的生活品质就不会太差。因为一双手的好看与否常常能无意间泄露很多个人生活的未公开面。

除却天生条件外,透过手的骨骼形成能窥视一个人的成长阶段乃至早期家庭条件。想到有一次看电视里采访周润发,他讲他艰辛的童年和少年时代,讲当年家里的生活如何贫苦和需要他们这些小孩参加粗重的劳作。他说的一定是真的,看看他的手就知道了。

周润发有一双典型的“干活的手”,突显的手指关节是他小时候频繁参与家庭劳作并疏于被照顾的最佳证明。这意思当然不是说这样的手就不美,如果我们爱的是沧桑感的话,它的一切不流畅的线条都会显得特别有魅力。

除了这种非典型事例,普通意义的手的好看,最重要的决定因素是清洁程度。

有一本美国杂志做过一个调查说,如厕之男人洗手的比例高于女人。好吧,除了那个我们都心知肚明的理由,按道理说手的清洁程度不是那么难做到的事。都这日子口了谁还不每天洗十几次手啊。

那为什么有的男的手伸出来就是会给人不洁的观感?答案非常简单:他一定留长指甲。

我在12年前写我的第一本书《懒得哭》的时候有一篇文章叫《男人的指甲》,论调是“一个男的如果很注意指甲的观瞻,想必其他很多生活细节也早就被在意”。12年来,我的矫情有增无减与时俱进,对这些细节越发敏感,也对至今仍乐此不疲留长指甲的男人持续不理解:到底那东西留着它干吗用?挖鼻孔?打架的时候挠对方?还是把喜欢吃的剩菜偷偷存在里面等无聊的时候拿出来嘬两下?你当它是棒棒糖吗?

这些事,应该3岁之后就不会再做了吧?所以,指甲这个多余之后只具备藏污纳垢功能的东西,对它功能外的长度就不必太过吝惜了。

除了对待指甲的态度,手的“脉相”还依稀可鉴一个男人当下的生活状态。指甲底端的小月亮明显的人应该气血不亏,而竖纹明显的则属于操劳过度;大拇指的指关节特别突出的人往往是有一点固执的;两手十指对扣时左手顺序在上的人内心比较感性,也更有想象力,应该是很适合恋爱的人,于婚姻中则另说。

手好不好还有另一个决定因素是“手势”,这就比较见仁见智,跟“气质”听起来和看起来一样飘忽。听说美国总统奥巴马请过一个时薪1000多美金的人教他在演讲的时候如何运用肢体语言,当然其中一定包括“手势”。也许在他起手之间,某个角度或力度就让他获得了更多的选票也未可知。我们不懂政治,可我们能领会手势的感染力。

我们70年代的人被早期真文艺的文艺坑害,活得都比较容易表里不一,往往是一副努力演务实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不甘的活泼的心。那时候我们喜欢那种中和了浪子和名士两种腔调的文化人和他们的作品,比如罗大佑和他的一首情歌叫《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抛开后来我们发现罗大佑自己的情商也一般这事儿不说,很多年以来,在我的内心深处,都默默认为,被喜欢的人的手穿过头发是一件相当性感的事儿。谁被穿过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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