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评职要求农村工作经历不应“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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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地区,中小学教师评聘高一级职称,都要求必须有农村工作经历,期限从一两年到三五年不等。

比如湖南省就规定,城市中小学教师评聘中级职务应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评聘高级职务应累计有2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

山东省则规定,“中小学教师评审高级教师职称和竞聘高级教师岗位时,须有近5年内在农村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的经历”。

这样的规定,其初衷是为了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解决城乡教育资源不平衡的问题,无疑是好的。

不过,凡事都有两面性,“一刀切”地要求教师评职必须有农村工作经历,对一些教师来讲并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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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说,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师范毕业都是国家统一分配工作。

一般来讲,本科毕业都会留在城镇,而专科及以下的毕业生则会分到乡村。

如今,在城镇工作多年的教师想要评职,必须要去乡村工作,否则就没有资格。

当年他们高考的分数相对较高,毕业服从了国家分配,所以才留在了城镇。

现在,又非让他们去乡村任教,是分数考高了错了,还是听从国家分配工作错了?

显然两者都没错。

既然没有错,为什么这些教师平白无故就没有了评职资格?

这于理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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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从年龄上讲,这些教师现在已经从中年向中老年过渡,从身体上讲是每况愈下,从家庭负担上讲是上有老下有小。

我们知道,现在的中小学女教师占了绝大多数,这样做的结果,将是一帮半大老太太天天往乡村跑着去教书,其不便可想而知。

更重要的是,这些教师被评职条件所迫去农村教书,服务期满后又会回到城镇。

他们“人在农村心在城”,教着农村的孩子想着城里的职称,恐怕很难把全部精力和热情投入到工作当中,对农村的教育来讲也并非什么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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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确需要优秀的教师,但农村需要的是那些真正想扎根农村的优秀教师,而不是为了评职来农村呆一年就走的教师。

我们应该通过提高农村教师的待遇,增强农村教师岗位的吸引力,引导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而不是以教师个人的利益相迫,要求他们不去农村不行。

复旦大学葛剑雄教授经过在农村走访调研后认为,如果农村教师待遇翻倍,大学生就会抢着去。

可见,提高乡村教师的收入,才是解决“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问题的良策。

如果城里教师去农村任教并非主观上愿意,而是不得不为之,来农村的目的就是为了离开,带来的效果不一定好,甚至对农村教育也可能是一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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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步说,就算真的需要实行教师轮换制,以低成本解决农村师资力量薄弱的问题,也应该是在教师入职时有言有先,而不是人家教了半辈子书才开始执行。

我们总是强调契约意识,如果教师在入职的时候就已经明确,大家要轮流去农村执教,评职时必须有农村经历,那么现在这么要求谁也无话可说。

都快退休了才告诉人家不去农村就不让评职称,这有点不讲道理。

所以,教师评职要求农村工作经历不应“一刀切”,至少应该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对刚入职的教师在签合同时予以明确,然后再开始推行。

否则,对一些年龄偏大的老教师,确实不太公平。

作者:遗君明珠,教师,自媒体平台作者,以教师和家长的双重视角看教育,文章影响了亿万学生和家长。微信公众号:明珠絮语(ID:tsliuchanghai),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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