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刘村史 民俗 婚娶——订婚
婚娶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民国以前,儿子到了二十岁左右,女儿到了十六岁左右,家长们就为儿女的婚事开始忙碌了。
那时候的婚姻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婚事全部由父母包办,男女双方直到结婚时都不知道对方长什么样子。人们比喻这种婚配叫“布袋里买猫”,所以“鲜花让猪啃(音kun)了”的现象普遍存在。有些无良的父母为了钱财,就算知道男方的问题也会瞒着女儿,导致无数人间悲剧的上演。
后来到了民国,虽然也提倡了婚姻自由,法律承认男女平等新观念,但是乡村的传统守旧,习惯势力严重,政府也没人下功夫管这“民间小事“,婚俗的变化不是很大。
解放后,国家制定的《婚姻法》明文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男女婚姻自由平等,实行一夫一妻制,男二十、女十八为法定婚姻年龄,等等,传统婚俗中的陋习才开始得到纠正。1982年新修改的《婚姻法》把结婚年龄延迟到男满22岁、女满20岁,增加了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禁止结婚等内容。这样,过去的姑表亲、姨表亲等“亲上加亲”的习俗被彻底禁止。但因为很多现实原因,相当多的青年男女没有机会找到自己的意中人,家庭托人说媒,由媒人(介绍人)牵线搭桥,男女青年相亲见面实现婚姻的现象还是普遍存在的。
坡刘村婚俗的重要环节如下:
第一节 订婚
一.订婚
解放前,婚姻基本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般为男方家长打探女方情况,认为合适就托媒人向女方家长求婚。正式的求婚是男方写一个正式的求婚的锦书,其中男孩的生辰八字是必不可少的。女方家长看到八字相合,且满意男方条件之后,媒婆的媒事就算说成了。男方下了聘礼,双方交换了庚帖(写有男女双方姓名、籍贯、生辰八字及祖宗三代姓名的红色柬帖),这就算是订了婚约,俗称“订婚”。订婚之后,男女孩就是准夫妻了,不许在与别家谈婚论嫁。
解放以后,婚姻法强调自由恋爱,男女双方即将到了法定结婚年龄时,双方父母都会委托“介绍人”为自己的儿女找对象。如果男女双方比较般配,介绍人就会找上一个借口,让男女双方见上一面,互看长相,一般不会谈话。这就叫“背见”。背见之后,如果有一方不满意,这事就不提了。如果满意,介绍人会安排两人在合适的地方约会交谈,初步了解对方的人品,性格、才能等等。这就是“自由恋爱”的过程。通过交流,有一方不满意,这事也就结束了。如果都满意,那就该了解对方的家庭条件了。
经过背见,双方比较满意,在介绍人牵线下,选定一个良辰吉日,女方由同辈女性(一般是家中的嫂子)陪伴来到男方家,看男方的家境如何,通过言谈,对男方作更深入的了解。如果没有问题,男女双方就会分别给对方一个小礼物,也就是“定情信物”表示同意。如果女方对男方家境不满,就会找个借口立即离开,婚事也就作罢。同意就留下,男方就在家设宴款待,这个款待因家庭情况而已,但一般都有一碗“粘(ran)面”,意为粘住。这就是“看屋”。
男女双方所给之小礼物随着时代变化也有较大变化,文革之前女方多给的是手帕、毛巾之类,男方给几元钱或价值更高的一件礼品,如钢笔。文革中是《毛主席语录》、毛主席像章之类,文革结束,生活水平渐高,小礼物也开始增加了分量。
定情信物交换之后,男孩女孩算是你情我愿了,两人算是正式确定了“恋爱”关系。剩下来的事情就是双方家长的忙碌了。
二、通礼:
通礼,通者,双方成为通家之谊,礼者,礼物,钱财。通礼的含义就是男方给女方一定的聘礼,俗称“彩礼”。聘礼的多少经双方协商,媒人调停确定。彩礼一般都是以钱的多少计算的,解放前,也有拿粮食、棉花甚至大烟土做彩礼的,比如有顺口溜:“她妈给娃寻下家,一心想要两千花(棉花)”之说。解放后禁止买卖婚姻,谈礼钱不能说多少元,而要说“几成礼”。文革之前,一成礼一般指120元,最常见的是送两成礼。送彩礼一般没有送“单成数”礼之说,一般都是取双数,取意为“佳偶成双”。女方收到彩礼后会取出一部分给男方,称之为“回礼”,也必须是双数,送两成礼的,一般退二十元。
当然,特殊时期就有特殊情况。比如三年困难时期,还有文革时期,四川、甘肃等地粮食比较紧缺,到这些地方讨女人就花不了几个钱,甚至有有给两个蒸馍就把媳妇引进门的。那是另外的话。
除了上述情况之外,男方要得到女方的满意,还需要的是一定的家庭状况,如住房情况,家里拥有的家当如何等。文革之前,整个社会都是短缺经济,坡刘村也不例外,如果那个家庭有“三转一响”就被视为很不错的“日行”(生活状况),找媳妇就很容易。所谓“三转”就是家里有自行车、缝纫机、手表,“一响”就是有收音机。这当然不能与改革开放几十年后的今天相比较。现在的农村青年是男多女少,再加上农村女孩子外出务工不愿回村,彩礼钱也就疯涨起来,少则七、八万,多则十余万,所以尽管生活富裕了,但因付不起彩礼而成为“剩男”的大有人在。
通礼之后,双方家长会约定一个好日子正式举行订婚仪式。这个好日子一般都选带“三、六、九”吉祥数字的,俗语“三六九,往上走”,这也是祝福夫妻未来家庭兴旺的意思。改革开放之后,年轻人多进城务工,适应这一情况,日子也有选在五一、国庆等节假日的。这一天,女方家长带女儿到男方家,男方也会请重要亲戚如男孩的舅舅,姑姑、亲伯叔父参加,让他们看看未来的儿媳,谈一些意见。当然,这些亲戚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异议。席间,准媳妇要给这些长辈看(敬)酒,这些长辈接酒后也会有红包表示。钱数多少因人而异。
与城里的年轻人的恋爱不同,农村的“通礼”仪式完成之后,就意味着双方的婚姻已经是铁板订钉的事了,剩下来就是准备结婚了。但也有订婚以后悔婚的,如果女方悔婚,退还全部彩礼还要加上订婚的一切费用,男方悔婚,女方一分钱彩礼都不退。故有“男不愿,连根烂”之说。
三.媒人
看传统戏剧,演到男婚女嫁,几乎都离不开这两句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父母之命”自然说的是包办婚姻,男婚女嫁的当事人双方是不能自己做主的,这就不说了。这“媒妁之言”却反映了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过去的婚姻绝对离不开媒人,现在称之为介绍人。俗语“无媒不成婚”说的就是这件事。
“媒妁之言”的“媒妁”就是现在说的媒人。在古代,“媒”指男方的媒人,“妁”指女方的媒人,现在没有这个区别了,统统称之为媒人。旧社会,媒人往往由能说会道的女人充当,这女媒人就被称之为媒婆。在旧戏舞台上,这媒婆几乎全是丑角靠一张嘴巴颠倒黑白,两头欺瞒,混吃混喝,不顾道义。这旧戏演得多了,人们就留下了“差人的腿,媒人的嘴”这样的印象。
但在实际中,“无媒不成婚”却是客观现实。古时的中国社会,各家各户都追求的是自给自足的生活,除了本家族以及亲戚之外,户与户之间的交往很少,更不要说青年男女之间,所以这婚姻没有媒人“穿针引线”还真不行,即使现代社会,很多男孩女孩都会自主恋爱,但其交际范围毕竟有限,一般的男女婚配也依然需要人牵线搭桥。所以这媒人还是非常重要不可或缺的。也正因为此,村民们对媒人大家还是相当尊重的。除了“是媒不是媒,先吃三四回”的管待之外,结婚时还专门在最显要的地方设一媒席,由男女双方的“上司衙门”以及族中长辈陪同媒人就座,厨房要专门为其做“高碟子”招待,结婚典礼上新郎新娘还要双双给媒人敬酒以示感谢,这就是人们对媒人尊重的表现。
从坡刘村的传统看,这个媒人还真的不是那么好当的,他除了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之外,更重要的是他必须了解周围各村适龄未婚男女的情况,这样才能根据男女双方的家庭情况选择门当户对的对象,依据两个年轻人的实际筛选合适的目标,这些当然极不容易。而且除了为男女双方引见之外,一般还要参与讨论礼钱的多寡,谈婚论嫁中矛盾的调和,结婚日子的确定,一句话,一直到“把媳妇娶到炕上”才算媒事最后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