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包含两个“知识过程”

数字经济可以从知识的角度去理解,它包括两个知识转化过程,一是把“隐含知识”变成“明晰知识”的过程,二是把“明晰知识”变成“数字化知识”的过程。这两个知识转化过程也是企业家的行动过程,下文将予以具体说明。

第一个知识过程是把头脑中的隐含知识转化成明晰知识的过程,这也是生产产品的过程。如写文章,编程序,设计一件产品等等都是这种知识的转化。通过这个过程,把未编码知识转化为编码知识。知识编码之后,才可以传递给其他人。产品就是一种已经明晰化了的知识。也是知识的载体,销售产品也是传递知识。这个知识转化过程是发生在头脑中的“行动”,是数字技术无法替代的,即数字技术无法代替人脑从事知识创造。生产什么产品,如何生产,都是在人的头脑中实现的。

第二个知识过程是把明晰知识变成数字知识的过程。“数字化”发生在这个阶段,而不是发生在第一阶段。通过数字技术,对产品和生产过程进行数字化。当然,数字化的不仅是产品本身,还包括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的数字化。当企业家认为这些环节可以使用数字技术,并且有利可图,他就会进行数字化。

目前数字技术的使用已经很普遍。例如,在电商领域,消费者可以很方便地追踪自己购买的商品的物流过程。这些数据被采集,根本原因是消费者有需求,企业家满足了消费者对这些数字的需求。当企业家看到消费者的需求,使用数字技术的时候,才出现所谓的“数字经济”。

这两个阶段都涉及企业家的判断,都涉及企业家市场知识的利用。但这两种判断并不相同。在第一个阶段,企业家要判断产品有没有市场,从而决定生产什么产品。在第二个阶段,企业家判断要不要把产品数字化,以便利生产和销售。

数字化之所以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是因为数字技术使知识进一步明晰化。门格尔把知识视为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因为知识是一种“因果关系”,即知识是“有关利用什么可以产生什么的”。对知识的利用实现了高级财货向低级财货的转变,也就是将要素变成产品。任何生产要素,只有融入知识之后,才会成为资本。资本只是知识的载体。生产过程是使用资本的过程,也是利用知识的过程,新的知识也会产生新的产品。知识之所以能够促进经济发展,除了这个“因果关系”的因素之外,还因为重复使用知识的成本很低,如你的知识被其他人拿去用,他就不需要再花钱去开发。由于数字技术将知识更加明晰化,因此它使知识在“因果关系”和“复制”这两个方面的强大作用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推动。

数字技术虽然不生产新知识,但可以帮助企业家解决他们遇到的问题,因为它使知识的利用变得更加快捷。如在制造领域,对生产工艺进行数字化改造后,提高了自动化操作的可能性或生产效率,甚至可以大大减少工人的数量,也提高生产的精准程度。在销售领域,数字化促进了精准销售。如在电商平台上,大数据通过你的购买记录计算你的偏好,进行商品推送,这都是通过数字化自动实现的。

要说明的是,数字经济的发展水平不是由数字技术决定的,而是由企业家的行动决定的。如南方地区的数字经济比北方地区更发达,主要不是因为南方的科技发达,而是南方的市场环境相对更优越,企业家愿意投资数字技术。数字技术本身不意味着价值,它的价值需要被企业家发现,当企业家发现数字技术有助于实现他的目标时,他才会投资资本,使用数字技术。也就是说,没有价值的发现,就没有数字技术相关资本的投入,没有数字技术相关资本的投入,也就不会出现数字经济。因此,对数字经济的发展来说,一个有利于企业家发现利润机会的环境是非常关键的。

以上两个知识过程表明,数字技术不等于数字经济,数字经济是企业家使用数字技术的结果。数字经济的发展取决于上述两个过程,即首先要生产出产品或服务;其次是企业家是否会用数字技术将它数字化,推向市场。如没有产品,数字经济将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如产品没有和数字技术结合,也不会出现数字经济。从根本上说,数字经济是企业家行动的结果,它绝不只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嵌入在整个经济环境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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