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实录】田慧峰:国家标准《绿色校园评价标准》解读

2019年10月22日,节能环保产业合作对接会暨校园环境改善高峰论坛在石家庄国际会展中心顺利召开。在会上,中建科技集团绿色建筑生态城研究院副院长、标准编制专家田慧峰对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国家标准GB/T 51356-2019《绿色校园评价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
中建科技集团绿色建筑生态城研究院副院长
田慧峰
截止2018年底,全国共有各类学校51.89万多所。其中,普通小学16.18万所、初中5.20万所、高中2.44万所、高等学校2663所,在校生2.76亿人,中小学和高校共有校舍28.4亿平方米。目前校园数量多、人口稠密、校园建筑设施量大面广,能源消耗大,管理水平低,严重制约着低碳校园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校园作为国家基础教育的重要载体,是社会能耗的大户,也是节能减排的巨大潜力场所和示范基地。建设绿色校园是转变校园建设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是学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学校贯彻落实新时代发展观的迫切任务。
住建部发布的国家标准GB/T51356-2019《绿色校园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于2019年10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标准》将作为我国开展绿色校园评价工作的技术依据。标准的编制将使学校节省学校运行费用、减少事故隐患、提高管理水平;为师生创造优质的学习工作环境、全面提高师生环境素养、有助于培养健康生活方式、激发学习热情、增进不同人群间互动交流;对环境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生态系统的多样性保护、降低环境负载;对社会传播可持续理念、推广绿色技术等。《标准》适用于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绿色校园的评价。综合考核评价学校在绿色校园建设、运行及社会服务过程中的举措及成效。
《标准》提出对绿色校园的评价规定,即校园应编制完成绿色校园总体规划;校园内新建建筑应全面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中的一星级或以上的相关规定;校园内需要改造的既有建筑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 51141中一星级的要求;校园内主要道路、管线、水体等应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不少于1年,校园内主要设施应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不少于1年;可提供校园规划文件、主要建筑物设计图纸等基本文件。
田院长讲道,《标准》以既有校园作为主要评价对象,评价“绿色措施”,及其所产生的实际效果,即把“运行评价”作为本标准的正式评价,不设置设计评价。对于处于规划设计阶段的校园,可依据本标准对校园的规划设计图纸进行预评价,重点在于评价绿色校园的具体技术措施及其预期运行效果。预评价仅作为“正式评价”的预认证阶段,最终认证以“正式评价”为准。
田院长对《标准》内容进行解读,重点讲解了规划与生态、能源与资源、环境与健康、运行与管理、教育与推广五大方面。

规划与生态,指保护自然生态,需要配合利用包括土地、日照、自然通风、雨水等在内的自然资源,打造和谐宜人的校园生态系统。

能源与资源,指根据项目资源条件,利用可再生能源,结合主动和被动技术优化系统能效,构建智慧能源管理网络。

环境与健康,指从声、光、热、湿、空气质量、水环境和校园绿化等方面,全面提升校园环境品质,营造健康校园环境。

运行与管理,指通过建立绿色校园运行管理机制,合理设置智能化运行管理系统,对校园的能耗、水耗、空气质量、垃圾回收情况等进行监控,保障校园高效运行。

教育与推广,指通过建立绿色教育展示厅,设计校园展示路径,为学校提供开展和推广绿色教育的操作平台。

田院长还对海绵型校园建设、校园绿色交通、智慧校园、建筑碳排放计算分析、全过程BIM技术应用等内容的建设、管理、分析、应用进行介绍。

田院长表示,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开展创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现如今,绿色校园概念被提出和推广,希望政府、学校、专家、企业家们都能积极行动起来,共同来推进绿色校园评价工作,践行绿色校园的建设,共同促进绿色低碳环保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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