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说会爱我一辈子的男人,在骗走了我的房子后消失不见了
我叫张文玲,今年28岁。三年前,我认识了我的丈夫赵可,他是一名司机,我俩相识没多久,他就开始追求我,一开始我不接受他,但是他常常在我面前献殷勤,还跑去我家里帮我爸妈干活,因为当时我也25岁了,用父母的话说就是老大不小了,他们就都劝我说赵可是个不错的男人,让我试着相处一下。
我老家是农村的,早些年父母外出打工,我便跟着来到了市里,然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开了店铺,后来又买了自己的房子。我觉得我自己还是个比较有能力的人吧,因为没读过太多的书,能靠着自己的努力做到这样我也吃了不少的苦,也很为自己骄傲。只是在我的婚姻大事上,就比较尴尬了。条件好一些的男人嫌弃我的农村出身,条件差的男人我又看不上,所以也就耽搁了。
赵可的出现,大家都觉得是我们命中注定的缘分。他虽然家庭条件一般,但是个人收入还可以,而且他是城里人,也并不嫌弃我是个农村妹子。他人又勤快,我父母很是喜欢他。交往了没多久,我俩也就确立了恋爱关系,一年以后,就顺理成章的结婚了。
赵可自己没有房子,结婚后他就搬进了我婚前的房子里。他常常说他一个大男人住在我的房子里,觉得很没面子,我则安慰他,既然我跟他结了婚,就是一家人,干嘛非得分清楚你的我的呢。赵可的心理压力其实我也挺理解的,男人嘛,都是要面子的。我曾经跟父母商量,想要把房子加上赵可的名字,可是我父母没有同意。他们的理由也很简单,说我们刚刚结婚,婚姻未必会稳定长久的发展下去,如果我们一起生活个十年八年了,我再有这样的想法,那他们肯定会同意的。
父母的想法我也跟赵可说了,赵可说他很能理解二老的心思,还说他不会要求我在房本上写他的名字,这是我的婚前财产,他不会打这个主意的。赵可这样的态度,让我更加爱他也更加信任他了。所以后来,赵可提出来想要把我们的房子卖掉换一套大三居的时候,我并没有多想就同意了。
卖房又看房的过程很顺利,只是到了新房办产权证的时候我傻眼了。因为最近几年新出的限购政策,我是个外地人并没有购房资格,房本只能写了赵可的名字。而赵可告诉我,因为这些钱是卖了我的房子换回来的,所以即使写他的名字,法律上也依然认可这是我的个人财产。就这样,我对他深信不疑,配合着他走完了一切手续。
新房房本拿到后不到两个月,赵可便跟我提出了离婚,他说他不爱我了,不想再跟我一起生活。而且,他还在起草的离婚协议里写了那套房子是属于他的。我自然不会签他准备好的协议,然而我咨询了好多人,他们都说我离婚根本就争不回这套房子的产权,因为我的房子卖了之后,卖房款是打到了我婚后的账户里的,跟其他所有的收入都放到了一起,所以我没办法证明买新房的钱用的是我的婚前财产。
这样的结果让我很是崩溃,我拒绝答应赵可的离婚请求,而他,也完全变了一副嘴里翻脸不认人。那个曾经说过会爱我一辈子的男人,在得不到我配合离婚和分割财产的情况下,就这样消失的无影无踪了,他说他会等两年以后再来起诉离婚,这两年里,我见都别想见到他。我就这样把自己活成了一个爱情的笑话,傻到可悲可叹。
情感解析:虽然婚姻需要相互信任,但是在遇到这种比较大的利益问题时还是应该适当的多一些防范,保护好自己的利益不被对方钻了空子。在这个案例中,赵可很明显是做足了功课的,他用自己的态度以及专业的法律知识打消了妻子的顾虑,然后又利用卖房款没做账户隔离这一点巧妙的把妻子的婚前财产转移成了婚后共同财产。在此,小编也提醒大家,尽管法律规定,婚前房产出售后用这笔资金再买房依然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在资金的转入转出过程中,一定要做好账户隔离,把这笔钱跟你其他账户尤其是婚后的账户隔离开,这样才能证明你这笔钱的去向和用途。如果账户没有隔离,在产生争议的时候取证就很困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