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如何解决增值税压力?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25%的企业所得税、6%及其以上的增值税,还有20%的分红税是必不可免的。像现代服务业的一般纳税人来说,主要的税费支出体现在所得税上,而建筑、商贸行业的税费支出体现在增值税上,按照9%或是13%的税率缴纳,当然也有部分建筑类的企业可以采用简易征收,增值税为3%。
从以上对比来看,25%的企业所得税比13%的增值税高出很多,是不是面对企业所得税压力就更大呢?其实不然,成本获取相对容易,进项获取就比较难了。企业所得税只要有足够的成本,就可以将利润降到最小,压力自然也就没有了。
但是要解决进项问题,就没这么容易了,增值税需要有足够的专票抵扣,假设商贸行业找上游小规模公司采购原料,小规模开的是1%的专票,而商贸行业需要13%的专票,相差甚远。
我国对于一般纳税人的优惠政策有很多,但都是针对企业所得税的,比如高新企业认证、双软认证、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等等,而针对增值税的,国家大政策里基本没有,所以只有利用地方性的优惠政策来解决。
在一些经济开发区,也就是招商园区或者一些贫困落后的地方,当地政府通过出台一些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入驻,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提高当地的经济发展。
针对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就是在园区内成立相应行业的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将原公司缺少进项的业务用新注册的公司来承接,正常经营纳税申报,只要在当地纳税,就能享受高额的财政奖励扶持,根据地方留存部分按照一定比例奖励到公司账户上。
主要是奖励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部分,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增值税地方留存50%,奖励扶持比例为50%-80%。比如说企业所得税缴纳了200万,增值税缴纳了200万,就可以分别获得48万和60万的奖励。企业当月纳税,财政奖励次月到账。然后由新公司为原公司开具相应税率的专票。
同时还可以在园区内成立一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和注册的新公司进行业务往来,这样可以解决新公司的成本问题,降低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后的综合税率为1.66%,完税后就可以直接公转私提取到法人私卡上自由支配。
增值税压力基本上没有其他办法解决,通过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最合适的,稳定可靠,不仅能解决增值税,还能得到部分税收奖励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