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家长如何与孩子签订“目标责任书”才能起到激励作用
【家教智慧 第674期】
临近期末,很多家长开始给孩子签订“考试目标责任书”,只要孩子期末考个好成绩,春节时就给予奖励。
这种做法有一定可取之处,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激发孩子的学习积极性。但是,家长朋友当注意,给孩子定的考试目标要适当,不要犯以下两种错误:
一是定名次目标,让孩子必须考前几名,一般都是要求前十名。
在不少家长眼里,名次是第一位的,名次好才是学习好。岂不知这种观点极其偏面,极容易使孩子背上深重的负担。
期末考试,是对孩子一学期来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学习好差当应用对知识的“掌握度”来评判。考试分数反映了孩子对知识的掌握比率,在一定意义上来说,确实有分数越高,学习越好的含义。但是,这个“分数差别”并不能确切地反映出孩子的知识掌握情况,这是因为,第一,考试题目只是从学过的知识中抽取的样本,而非知识的全部,第二,从出题、到考试、到阅卷有多个环节,孩子试卷上的最终分数有着很多的偶然因素。因此,考100分的孩子也并不意味着他一定就掌握了全部的知识,考95分的同学,也并不意味着就一定比考100分的孩子掌握的差。所以,当下对孩子的学习评价是采取等级制,即把考试成绩二次量化,按分数段划分为A、B、C、D、或优、良、合格、不合格等不同等级,同一等级的孩子对知识的掌握情况视为是相同的,这种等级制评价才符合孩子的学习实际,是科学合理的。
而名次,是依据分数来确定的,高考考生有一句口号叫做“上升一分,干掉千人”,就是说,一分之差,名次却可相差甚远,特别是对小学低年级的同学来说更是如此,近年来经常有家长在网上晒这种苦恼,孩子考了98分,很高兴,但一打听,名次却竟在班里倒数,因此,如果把名次作为孩子的考试目标是不科学的,孩子这学期学习努力了,进步了,但名次却可能倒退了。
二是定的分数定得太高、太苛刻,容易挫伤孩子学习的积极性。比如有家长给低年级的孩子定下双科必须到达到95甚至98分以上的目标。去年春节时,曾网曝一个孩子和家长闹翻了离家出走,原因就是家长给孩子定的目标是双科95,结果,孩子数学考100,语文考94,家长以未达到目标为由不兑现,而在孩子看来,双科平均都97了,远远超过了95的目标,家长不兑现完全是“耍赖”。实事求是地讲,孩子的考试成绩其实真得很不错了,家长真得应该给孩子奖励了,即便语文考了94,也是应该鼓励的。
所以,孩子就是孩子,家长给孩子定“合同”,一定要讲求“原则”,但却不能太较真,孩子只要努力了、付出了,成绩也基本上“达标”了,就该对孩子及时奖励,而家长要想让孩子也“守合同、讲原则”,定的目标一不要太高,二不要太苛刻具体,要给自己兑现奖励留下充分的“解释权”.一个好的目标,一是采用通用标准,比如80分优秀,又要根据孩子实际情况对孩子有所激励,比如90分,这样孩子努力起来有方向。而95,98,之类的目标,和90分相比,对孩子学习程度的评判并无本质差别,但考试起来,却具有很大的不具定性,让孩子难以适从和把控;二是“合同”条款的措词要有一定的“灵活性”,执行起来,无论奖与罚,都既要让孩子口服、心服,更要让孩子觉得“占了便宜”“受之有愧”,如此,才能使“目标”“合同”“奖励”对孩子起到积极的激励作用,增强孩子的自尊心,自信心,上进心,使孩子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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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玉柱,中学高级教师,中国教育新闻网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山东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委员会委员。 此为平湖一柱公众号原创首发作品,转载请务必标注来源,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