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关系的认定
认定劳动关系是解决工伤、社保、工资、加班、保密、竞业限制等等纠纷的前提。
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一方依法享有接受劳动者参加工作、分配任务和要求劳动者遵照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进行劳动的权利,同时承担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和实现劳动保护的义务,劳动者享有按劳取酬、享受劳动保护的权利。
劳动关系何时认定?
“用工之日”即为劳动关系认定起始日,这是实质性的标准,而并非劳动合同签订之日或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劳动期限的起始日。
用工之日如何认定?
通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所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上的劳动合同期限的起始日期或者签订日期即为用工之日。
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认定用工之日?
大量的纠纷源于此,称为“事实劳动关系”,即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2005年5月2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已撤销)发布的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此情况进行了明确阐释: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甚至将举证责任也进一步的明确: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剖析!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须是经过工商登记依法合法成立,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否则为非法用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核心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之间有从属性。一方面是人格从属性,即用人单位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遵守;用人单位规定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强度;用人单位分配、指挥、监督劳动者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制定考核晋升规则;用人单位让劳动者上班时佩戴工作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违规的处罚等,由此劳动者在身份、组织上都从属于用人单位。另一方面是经济从属性,即劳动者的报酬、中秋时的月饼与咸鸭蛋从用人单位处而来;劳动者工作使用的电脑、清洁时使用的抹布由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的差旅费报销等。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服务于用人单位的业务,例如保姆为雇主清洁房屋的服务是家政中心业务的组成部分;销售推销工作是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
典型案例
(扫码查看判决文书)
新疆锡源鑫业钢塔制造有限公司与韦某荣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7)新40民终1544号
韦某荣在公司进行钢棚安装工作,在一审中被认定为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由此判定劳动关系成立。
二审法院查明韦某荣未享有公司保险、福利待遇,也不适用公司的规章制度,没有参加公司其它的业务,由此撤销一审判决。
(扫码查看判决文书)
昆明市阿惠家政服务中心、彭某英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7)云01民终7297号
彭某英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由公司发放公司,其提供的劳动是公司的业务组成,由此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扫码查看判决文书)
马某华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乡支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民事裁定书(2018)陕民申313号
马某华独立完成工作,保险公司也未对其有工作上的定量和工作时限的规定,因此人身依附性不紧密,不认定有劳动关系。
结束语!
综上,是对个别劳动关系中的标准劳动关系认定的论述,即具有长期雇佣、关系稳定、八小时全日制劳动、工作场所固定、一重劳动关系的特征。简单来说,适用于大多的工作。
之前陆续写过几篇关于劳动争议方面的文章,现在回看,没质量、模糊、更新慢等问题,因此重新开篇,一方面建立一套体系,另一方面研究相关案例进行支撑。
本文已声明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