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信件或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时,合同何时成立?-民法典合同编逐条解析(法条附英文翻译)

采用信件或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时,合同何时成立?-民法典合同编逐条解析(法条附英文翻译)

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Article 491 The contract is formed when letter of confirmation was signed as required when forms of letter or electronic data exchange (EDC) etc. is used in contract formation.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Should the information on commodity or service released by one party via the internet or any other website amounts to the requirement of an offer, the contract is formed when the order was successfully submitted by the offeree except agreed otherwise.

本法条规定合同成立的时间一是签订确认书的时间,二是提交订单的时间。

其中,对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时规定了两个条件:一是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二是要求签订确认书。对提交订单时合同成立的,也规定了两个条件:一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信息符合要约的条件,二是订单提交成功。

其实,采用信件或数据电文方式订立合同和要求签订确认书没有什么关联,法条硬要将这两个不相干的规定拉到一起,显得非常不严谨。采用信件或数据电文方式订立合同的,完全不必要求签订确认书,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则不论采用什么方式,都得签订确认书。采用信件方式订立合同的,一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寄给另一方签字盖章,哪用什么确认书呢?采用数据电文方式的,连签名都可以网上电子签了,更不需要什么确认书了。如果是对一方联系人的身份或者代理权限有疑问,要求签约主体提供证明,确认联系人具有代理权限,能代表签约主体并承诺要约内容,这时,一份确认书就非常有必要了,但这与签订合同的信件或数据电文方式没有什么关系,签约主体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也不额外需要什么确认书了。

注意“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根据法典关于承诺的有关规定,签订确认书”的时间如果和确认书到达要约人的时间有间隔,应以确认书到达要约人的时间为准。签订确认书,但并未知会要约人或未通知要约人,很难让人接受这个时候合同已经成立了。可见,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的表达也不准确。

法条第二款的规定非常值得商榷,就国际通行的观点而言,此类情况和商场货架上的商品是一样的,虽然“符合要约条件“,但并不是要约,而是要约邀请。事实上,没有一个商家可以无限地接受承诺,商品总量是一定的,要约人如何出售自己没有的东西?因此,如果商家的信息符合要约的条件,一定要在相关信息的明显位置标明”相关商品以库存量为限,先来先得“(这句话实际上已经把所谓的”要约“给废了)。否则,你可能会遇到好的不得了的生意,有订单,没有货交。

对于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服务信息,在提交订单时,应该按照发布方要求的的方式提交,如按照发布方公布的邮箱地址提交。根据法典关于承诺的规定,你的邮件进入对方的系统后,即是“成功提交”。对方要求发邮件,你却寄了一封信,即便信件到了,也有可能被认为不是“成功提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约方明确,通过邮件提交订单的,应提交经签字和盖章的原件确认书,倒还说得过去,毕竟,邮件不能直接证明交易方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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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从事会计、审计、翻译、国际贸易、物流、管理等行业和专业。

Working experience in accounting, auditing, translati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ternational logistic, management, corporate counsel, arbitration 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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