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史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一,文学史的概念
文学史不是一开始就有的概念,甚至可以说它是一个舶来品。
对万事万物的来历或者历史进行研究,这是英国大学问家培根首先提出的。
根据“文学史”的字面来理解,文学史就是文学的历史。
文学是人类文化的一部分,同时呢,文学也不是一个比较简单的概念。
二,文学史的研究视角
在文学领域之内,不仅存在过程上的三阶段,即创作、作品和接受;还存在着从社会到作品立体的三个维度或层次,即社会背景、作家以及作品。
那么文学史的研究研究领域,是专注于这上面6个要素的哪几个呢?
既然是文学史,那么就应该立足文学本位,也就是立足作品;而作品又与创作息息相关,因此文学史所研究的,就是文学创作和文学作品。
文学史研究的重点,就是在文学创作和文学作品当中体现出来的继承与创新,进步与倒退。
而文学史编写的难点就在于,如何将文学创作和文学作品,用史学的概念和范畴进行论述。
这种论述不能仅仅是资料的堆砌,仅仅是作家与作品分析和鉴赏的选集,而应该有历史的脉络,能够清晰的描绘出文学的传承和流变过程。
也就是说,在文学史的写作当中存在着两种语言,一种是评价式语言,一种是描述式的语言。
但是文学史的语言应该以描述式的语言为重。
不过,一切描述即是评价,因此文学史也不应该完全避免评价式的语言,甚至这种评价会在描述当中自然会显现。
三,核心之外,保持文学史研究的开放性
从上面的论述我们已经知道,文学史的核心是作品,但是这并不排斥我们将社会背景和作家的相关内容也加入到文学史的写作当中去。
毕竟文学只是人类文化的一部分,而这一部分必然会受到整个文化的影响。
从作家的视角出发,我们就能发现,往往某个文学家,他还有史学家、哲学家、书法家、画家等等的身份。
也就是说研究文学必然要借助哲学、社会学、艺术学、心理学等领域的知识,通过利用这样的学科交叉点,我们能够取得一些突破性的进展。
这就是我们从作家出发,导入到社会文化视角进行文学史研究的重要性。
四,重点小结
所以本文的重点在说明,文学史应该是以文学作品和文学创作为核心,同时也不排除将社会背景、作家生平纳入其中。
正所谓“兼听则明,偏听则暗”,文学史虽然以文学作品和文学创作为核心,但它并不是一个自我封闭的系统,只有保持一种开放的研究心态,才有可能获得更多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