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子街余太华银楼
长沙坡子街余太华银楼开设于清乾隆年间,始时生意极小,完全是一种手工艺性质,以承接来料加工为主,多做多得,少做少得,故生意发展不快。及至咸丰年间,湘军攻克南京,饱载而归,始有大批金器换出换入。当时该店柜台尚为土砖所砌。老板余芬芳自己每日下炉工作,家室尚在江西未来,每年回家一次,视为常例。
时来运转,店中生意渐渐发达,余芬芳一连三载未回江西,遂在湖南另娶一沅江妇人贺氏。此亊为江西正式夫人所闻,于是乘车星夜赶来长沙,与余芬芳大起交涉,住在店中不许丈夫出雷池一步,自供炊饮。贺氏独居在外,又不敢前往歇宿,余芬芳遂劝贺氏另自嫁人。贺氏不久要求入店同往,余极言其大妇之严厉,万万不可如此。贺氏谓余芬芳说:“彼虽严厉,我以服从自处,想不至无故将我置之死地,请与大妇试言之。” 余不得已找大妇商量。大妇忽然曰:“他不惧凌磨就来同住。” 余以贺氏之言直告大妇,概然允诺,遂在自住之房楼设一铺位。贺氏上下须由大妇房子经过,别无便门,贺氏自入店共居,大妇不许余上楼共宿,家中粗苯污秽之事悉令贺氏为之,贺氏毫无怨言,独宿三载。
不料大妇忽然身患重病,痛苦不堪,贺氏殷勤待奉,大妇心为之动,忽谓余说:“我病已深恐不能起,贺氏贤德,我死之后,可将他作为继室,必得好儿女之报。” 回头向贺氏说:“汝来我家三年,我待汝甚薄,汝德行厚能忍耐,至今日我始知甚觉歉然,请勿念旧恶,我愿以姊妹相称。” 随将家中银钱锁钥一并交与贺氏代掌管。贺氏感激流涕,大妇旋即去世,贺氏大为哀痛。嗣后,贺氏生两子,一名南陔,一名介卿,人旺财兴数十年,获利钜万,汉口、常德、湘潭等埠皆有余太华分店。
余太华包装纸
长沙市档案馆藏有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胡中守曾将坡子街一房产典押给“余太华”的字契。典押是指当户将其物品或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或个人,交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典当契是古代土地契证中的另一类型,存世稀少,可惜这件典当契右下角残缺。这件典当契不仅证实了坡子街“余太华”的存在,还证实了“余太华”也经营典当业务。
道光二十八年胡中守曾将坡子街一房产典押给“余太华”的字契
至光绪七年(1881年),余芬芳病逝,其子介卿、南陔继承父业,利益日增,华太华招牌已驰名京省。随后将湘潭支店与南陔常德支店分与堂侄某,坡子街店则为介卿一人所有。延至光绪末年,店事渐渐衰落。将有不支之势,后因湖南银行钱币做永康福盐号大获利益,遂恢复原状,将永康福盐号改为新康福盐号,即设在余太华本店内,资本极为雄厚。至民国,房屋建筑一新,人皆谓这是贺氏夫人福德之报,凡与余家有亲故者无不知此一段小史。
余太华银楼内堂
民国时期,“余太华”仍是长沙资本最雄厚的金银首饰商号。1938年11月“文夕大火”,“余太华”损失惨重,藏于地下室保险柜中的440颗汉印,由于大火烧烤,全部熔成铜块和铁饼,无价之宝变成了一堆废金属。
余太华银饼
抗日战争胜利后“余太华”在坡子街重新开业,聘同乡谢高旭为经理。谢高旭把心思全花在“余太华”的经营上,使其重振旗鼓。
谢高旭公馆就位于离“余太华”不远的坡子街乐新号1号,是一处四合院,外有槽门与围墙。唐生明公馆在其斜对面。
乐心巷谢髙旭公馆旧影(罗斯旦摄)
1949年8月5日,长沙和平解放,而在策划、运筹起义的过程中,谢高旭公馆是其重要的据点。谢同时任丰亨豫钱庄经理,与唐生智之弟唐生明是莫逆之交,两人曾合营过桃源金矿。唐生明为人慷慨仗义。1949年唐生明受潘汉年指示,由上海回长沙配合其兄唐生智做程潜、陈明仁和平起义工作。谢高旭将其家眷寄居乡下,自己全心全意掩护唐生明开展工作,坡子街谢公馆遂成为长沙和平起义的联络点之一。1949年谢高旭全力支持与之毗邻而居的福将唐生明在长沙从事和平起义工作。
20世纪50年代初“余太华”歇业。谢高旭移居汉口,“文革”中下放湖北崇阳农村,郁郁而终。2004年乐心巷谢高旭公馆和唐生明公馆均被拆除。
(原载陈先枢编著《坡子街史话》湖南人民出版社2017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