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承生气?钦天监如是说
“
后之君子,当惕然猛省,专心致志,熟审峦头,无感乎方位之天星理气,执定罗金,非分推求,反失真地之吉,而受假地之凶也。——《钦天监新选风水正论》
《葬书》开篇曰:“葬者,承生气也。”
《葬书》、《葬经》书影
生气,乃风水命脉。
一以贯之,清代钦天监同样强调生气于风水的重要性。
关于生气,钦天监漏刻科五官掣壶正刘毓在“生气切要辨论”篇中曰:
“盖生气固当以认脉为先,其次又当辨穴星。如金之生气,聚于窝泡。木之生气,聚于芽节。水之生气,聚于涌突。土之生气,聚于口角。火之生气,聚于水窟,谓之火水既济也。其次,又当相穴形。……其次又当察穴晕。……其次又当分阴阳。……其次又当看四应。……其次又当辨龙虎。……其次又当观朝山。……其次又当审明堂。……今术家不知察生气之法,只凭罗金格之,……以故往往为人迁葬,反失生气而受死气,贻祸于人,莫可救也。”
地理之要,在于察其形势,这一原则贯穿于《正论》全书。除了具体论述外,还专列条目对两大风水流派作了明确的取舍。
洪文润“峦头天星理气切要辨论”曰:
“今术家咸谓峦头为体,天星理气为用,总由感于方位之天星与方位阴阳五行之理气,故以体用分之耳。殊不知阴阳五行之理气,即寓于峦头之中,非峦头之外,又有理气之说也。……后之君子,当惕然猛省,专心致志,熟审峦头,无感乎方位之天星理气,执定罗金,非分推求,反失真地之吉,而受假地之凶也。”
图为洪文润“峦头天星理气切要辨论”篇的论述。
民间反复改葬之事多多,高大宾在“改葬切要辨论”篇中郑重予以告诫,提出无“五不祥者”、有“三祥瑞者”皆不可迁葬的建议,用心良苦。其曰:
“先葬固当慎重,改葬更不可轻易。苟葬非其地,有风、水、蚁三害相侵,不得已而迁起,须要速求吉地葬之。否则骸骨易朽,棺木易烂,暴露无归,罪莫大焉。若葬得其地,荫出富贵之人,切勿听射利之人妄言此地只出小富小贵。若葬某地当出大富大贵,轻易改迁,反招大祸。盖其人既受此地之气而生,今或改迁彼地,则气不相续,焉能获福?即彼地胜于此地,迁而葬之,然未受彼地之气,先泄此地之气,亦必先致其祸。改葬者可不慎欤?
故人丁蕃衍者不可迁,家道平康者不可迁,无五不祥者不可迁(五不祥者,一冢上无故自陷,二冢上草木枯死,三家有少亡孤寡,四男女忤逆,癫狂劫害,刑伤瘟火,五人丁将绝,家业耗尽,官讼也不息矣。);
有三祥瑞者不可迁(三祥瑞者,一见龟蛇生气之物,二见紫藤交绕棺木,三有水珠泡如乳温暖,或有气如雾,穴中干燥也。);年代深远者不可迁。
当速访明师,别求吉地,接福于后,此为正理。奚必轻易改葬为哉?”
图为高大宾“改葬切要辨论”篇的论述。
书中,高大宾谆谆告诫的可迁与不可迁的诸般葬情,其权衡考究得失利弊的,正是生气。
阳宅问题,《正论》力辟八宅游年之术,主张以“纳堂气”之法为要。
“阳宅门向切要辨论”篇曰:
“市居乡居,俱宜正中开门,以顺通气口。至于便门者,随宅主之便而开也。而八宅游星,系伪造邪说,断断不可用也。”
图为“阳宅门向切要辨论”篇的论述。
纳堂气,讲究的是形法,归结的还是生气。
(待续,本文选自桐源居士著作《千年堪舆——二龙争珠》第五章“分派集成”。)
文丨桐源居士
图丨桐源文化、网络公开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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