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堡荐 | 他不会去死。多数男人都不会

【书名】全家(The Whole Family)

【作者】[美]威廉·迪恩·豪威尔斯(William Dean Howells)等共12位作家

【译者】吕易、佟蒙蒙、张晓芯

【责任编辑】文微

作品简介

神神叨叨的老外婆,疯疯癫癫、见人就抛媚眼的老处女姑姑,夹在中间的包子夫妇,逍遥自在、对自家生意漠不关心的儿子与儿媳,还有大权独揽、掌控全家人的大女儿,调皮的弟弟妹妹,美丽的小女儿佩吉,以及一对好事的邻居……这么些奇葩的人凑在一起解决佩吉的订婚风波,最后又会是怎样的情景?全书共12章,12位杰出的作家分别站在不同的家庭成员的角度来讲述佩吉的订婚。他们各执一词,于是一场风波迭起的大戏在这个家庭中拉开了帷幕……

作者简介

《全家》被誉为美国文学史上最知名的文学实验之一。发起人是当时美国文坛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人物之一的威廉·迪恩·豪威尔斯。豪威尔斯最初的动机是邀请其他11位作家,每一位作家写一个章节、一个人物,最终合作完成一部小说。在当时的著名编辑伊丽莎白·乔丹的联络之下,最终形成了全部的创作班底:威廉·迪恩·豪威尔斯、玛丽·弗里曼、玛莉·希顿·沃尔斯、玛丽·斯图尔德·卡廷、伊丽莎白・乔丹、约翰·肯德瑞克·邦斯、享利·詹姆斯、伊丽莎白·斯图尔特·菲尔普斯、伊迪丝・怀亚特、玛丽・雷蒙德·希普曼・安德鲁斯、艾丽丝·布朗、亨利·范·戴克。

精彩段落

伊斯特里奇是个给我归属感的地方,我敢说,在这儿我的精神需求和物质需要都能得到满足。在这儿我是个当了姑姑的老姑娘。这里的人们无时无刻不把我当成一个老姑娘,其实这点我在镜子里可以看得很清楚。我想我该学着品行端正一些。刚刚从位于兰卡斯特的波拉德农庄回来时,我从不觉得自己属于那儿。我真的这么觉得。我知道多数人都认为老姑娘特别愿意自欺欺人,因为她们想要回到自己年轻有魅力的时候,她们希望别人还能像从前那样看她们。但我却很愿意,而且迫切地希望能直面自己。自从,哦,别管从什么时候开始了,我不介意自己是否一点点成了个老姑娘。在我看来,现实如此有趣,因为我有个不为人知的兴趣,那就是做和别人眼中相反的自己。我觉得自己像是跟其他人开了个玩笑。

我得说,离开伊斯特里奇,老姑娘的姑姑角色就不再被人提起了,这话是真的——认真的,至少我这么觉得。在这儿我是被别人评判的,而不是被自己。首先,我只比那个刚刚订婚的佩吉大15岁,但是大15岁对于她这样的孩子和家里其他人来说就好像是老古董一样。我比我嫂子小10岁,但她跟我哥哥觉得我的年龄都可以当佩吉的妈了。说到埃瓦茨外婆,虽然作为长辈,她待我还算公正,但她总是喜欢倚老卖老。她对其他老人都颐指气使的,我保证谈到自己曾帮助过的人时她的语气中定是透着傲气。真没想到,竟然有一天埃瓦茨外婆找我来请教,找我!虽然只是编织的问题。我动了一丝念头,想利用这个机会报复一下她,“亲爱的老外婆,你想学学桥牌吗?”她从来没听过“桥牌”这个词,我觉得她肯定会以为是人来人往的桥梁呢。我有时非常疑惑,为什么哥哥一家人都那么不谙世事,连我那能干又可爱的哥哥赛勒斯都是如此。

有时候我想可能是他们那个马萨屋顶[1]在作怪。我自己有套理论,认为无生命的东西对人类产生的影响要比他们想象的大。在我看来,马萨屋顶应当属于一段简单愚昧的时期,人们在那个时候只注重简单舒适而不考虑美观性。马萨屋顶下的卧室不仅丑陋,还不够舒适,而且没有阁楼。我觉得一栋没有舒适宽敞阁楼的房子就像是个没脑子的人。尽管我的亲戚们长了脑子,但住在一栋没脑子的房子里他们可能也受了影响。佩吉在姑娘们中并不算特别出众,但她气质迷人,而且会穿衣打扮那一套,在这方面,她生来就有天赋。查尔斯·爱德华很聪明,但显然跟他这个家有点格格不入;至于艾丽丝,她有着超越常人的聪明才智,可惜她并不自知;比利要是能离艾丽丝远一点儿,还能表现出点自我;玛利亚脑子还算灵光,但是只注重细枝末节。遗憾的是她的性子跟埃瓦茨外婆一模一样,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多亏她还有老公汤姆可以管,不然玛利亚可得栽跟头了。想要颐指气使但却没人可以指挥,这可够难受了,容易让人某一天突然爆发。我哥哥家里的人,包括我嫂子(赛勒斯的老婆)都没有正视到实际上是这个马萨式房屋影响了他们。他们不知道在当下,老姑娘这种说法就像时下还有的纺车一样不寻常,“她”本不该存在,早已过时了。即便她的外婆早都已经不在这世上了,她也不应再被称之为个老姑娘。总之,他们并不明白,只有在这个美满的马萨屋顶或伊斯特里奇其他类似屋顶下生活的人才会把我看成是老姑娘。在伊斯特里奇,许多房屋即便不带马萨屋顶,也属于马萨式建筑,所以这种固定思维变得极为盛行。比方说,他们告诉前阵子新搬来的邻居,说老姑娘要来打招呼了,我跟嫂子去拜访邻居的时候,坦普尔夫人对待我嫂子格外热情。想想看,内德·坦普尔先生竟然娶了这样一个女人——宁可轻信别人,一点儿也不会自己观察!她两个女儿也跟她一模一样。我在想内德先生本人该是怎么看我的。我猜想他会不会察觉到我的头发跟佩奇一样是金红色,我的身材这么苗条,脸上没一丝皱纹,无需额外修饰的我仍像小姑娘一样神采奕奕。我会穿当下最时髦的荷叶边衣服,看起来一点都不显老。我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保持年轻的;可能是因为我总是能感受到生活中细微的幸福,即便没有什么特别重要的好事。我真的不觉得我的生活中有什么特别好的事。但我也不认同一些人的想法,他们觉得要是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那就等于一无所有。我愿意接受上天赐予我的每一个微小的幸福,并最大程度地感受它们。那样我就拥有了女人所能有的骄傲,这就是最有效的不老灵药。

举个例子,可以说,几年前我生命中最亮的一盏灯熄灭了,于是我点亮了所有的蜡烛,以保证我能继续前行。我只是折腾了一下我的头发跟裙子。如果不开心,我不会表现在脸上。我任凭自己的心疼痛滴血,因为要是我的额头布满了皱纹、双眼噙满了泪水而且让别人知道了我的痛苦,我宁可去死。那大概就是我遇见内德·坦普尔的时候。那时候他疯狂地爱着我,还威胁说如果我不嫁给他,他就去死。但他不会去死。多数男人都不会。我很好奇当他知道我要来拜访时,会怎么做。可能他从没有想过。他们提到我时可能会我叫“亲爱的老伊丽莎白姑姑”,而当他遇见我时(我正在哈丽雅特·芒罗家,那时候她还没结婚)没人叫我伊丽莎白,大家都叫我莉莉,因此当别人称呼伊丽莎白·塔尔伯特小姐而不是莉莉·塔尔伯特小姐的时候,他很可能误以为是别人。在这儿,所有人都叫我伊丽莎白。走出伊斯特里奇我就是莉莉。我敢说内德·坦普尔肯定没想到他们说的是我。我听说他相当聪明,但这个可怜的家伙可能因为薪水问题生活很拮据。不过,某些方面来说这个薪水也刚刚好。一个能赚大钱的人娶了像坦普尔夫人这样不知怎么用钱的老婆应该会很受折磨。一身珠光宝气的行头,穿在这个可怜儿身上就像是从百货市场花99美分买来的。而且我觉得她整理房间的方式会让聪明人抓狂。想象一下:较小的书摞在较大的上面,成堆地整齐摆在桌上,规矩又死板。我敢肯定他总是准点吃饭,主菜也一定是果酱、热饼干和蛋糕。这种日常饮食规律可以明显地从坦普尔夫人跟她的孩子身上看出来。我确定他的袜子是打着补丁的,我还知道他总是在进屋之前擦下脚,这可能已经成为他良知的一部分了。可这些条条框框让我觉得很可悲。这些观念就如同人们脑中的老姑娘形象一样顽固,如同老姑娘本不该存在这个想法一样广为接受。有时候我甚至希望有“她”的存在,而我会把老姑娘的特征展现到极致。但我并不确定现在的我是否会比那样的老姑娘为身边人带来更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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