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 私人银行家族信托业务的发展机遇
2018年8月,银保监会发布《信托部关于加强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37号文”),对家族信托进行了界定。“37号文”将家族信托定义为单一个人或者家庭作为委托人,以家庭财富的管理、传承和保护为目的的信托,同时明确家族信托不属于资产管理产品范畴,是信托的本源业务,不适用于资管新规要求。“37号文”被整个财富管理及信托行业看作是家族信托业务的春天。
家族财富管理迎来三大转变
我们认为,作为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的天然工具,家族信托业务未来的发展需要紧跟高净值人群需求的转变,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
第一,精神传承与物质传承并重。热映电影《西虹市首富》提升了大众对家族信托的关注度,影片中“10亿赌局条款”“金钱与人性考验”“慈善兜底条款”等信托财产领取限制条件生动演绎了家族信托在创一代延续财富控制、对子女正向激励与惩处约束上的灵活性。招商银行私人银行实操家族信托经验显示,高净值人群在家族财富传承的安排上体现出高度个性化的趋势,如在子女就学、婚育、创业、疾病等时点领取信托资金条款中附加“毕业是否取得学位”“择偶、择业是否符合父母鼓励方向”等条件,或对信托资金支出指定“投保重大疾病保险”“支付养老机构护理费”等明确用途。这些信托利益分配限定条件实际上也是“勤奋”“进取”“孝顺”“有责任心”等家族价值观的传导。越来越多的创一代在物质传承基础上开始关注精神传承与家风塑造,视精神传承与物质传承同等重要,提炼家训、家规、家族愿景,并通过家族信托、家族宪章进行家族精神传承的制度性安排。
第二,金融资产、不动产、股权等全口径资产统筹考量。招商银行与贝恩公司联合发布的《2017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2017年底,中国高净值人群持有58万亿元人民币的可投资金融资产,以及可能数倍于此的不动产和企业股权。高净值人群逐渐意识到相较金融资产传承,在家庭资产中占比较高的不动产、股权传承的复杂性与困难程度更高,因此应统筹考量、提早筹划。通过家族信托搭建现行法律税务政策下可实现传承目的的架构,可以确保家族多类型资产传承安排更加有序、合理。家族信托已实现包括现金、金融产品、人寿保单、不动产、上市公司股份、非上市公司股权等各种类型资产的交付,财产类型日益多样化。虽然不动产、股权等非货币形式财产交付家族信托仍存在信托登记制度缺失、交易税费高昂等问题,但高净值人群借助家族信托平台统筹管理全口径家族资产的需求愈加显现。
第三,从家族财富迈向家族治理、家族事务管理与家族慈善。招商银行私人银行家族信托存量项目数据显示,83%的家族信托委托人是民营企业家,其中75%的企业又是家族企业。家族企业正处于从第一代创业者向第二代守业者转移的高峰期。在交接班的过程中,家族企业面临接班人遴选及培养、家族对企业控制权的延续等一系列家族企业治理问题。高净值人群除了希望通过家族信托实现家族财富传承外,还提出家族治理、家族事务管理与家族慈善等需求。相比信托公司等机构,商业银行私人银行具有平台资源整合能力优势,可以与合作信托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公益基金会等机构共同为高净值人群整合综合性解决方案。招商银行私人银行始终相信信托是“信任而托付”,业务初期高净值人群托付的是“资金”、是“资产”,逐步会发展到托付的是“家人”、是“家族”。所以私人银行不仅要做好家族的财富管理与传承,还要做好家族治理、家族事务管理与家族慈善,真正成为家族的一份子,助力家族永续发展。
家族信托发展须遵循六大规律
为满足高净值人群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需求的变化,抓住资管新规后的新机遇,家族信托业务未来发展需要遵循六个方面的规律。
其一,家族信托的目的在于传承。“37号文”明确家族信托不属于资产管理产品范畴,不适用资管新规要求,同时强调了不适用资管新规的家族信托要有以下几项特征:一是非专户理财性质信托,单纯以追求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为主要信托目的、具有专户理财性质和资产管理属性的信托业务不属于家族信托;二是非自益信托,家族信托受益人是包含委托人在内的家庭成员,必须有他益,委托人不得为唯一受益人,不能是纯自益信托,这样家族信托才具备财产传承功能。同时,以1000万元的设立门槛防止家族信托成为规避资管新规的通道。“37号文”指明家族信托发展回归信托制度代际传承本源的用意不言而喻。金融同业在开展家族信托业务时应严格遵照“37号文”要求,回归信托制度本源,甄别委托人设立家族信托的目的,协助真正有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需求的高净值人群设立家族信托。
其二,家族信托业务需要长效机制。家族信托业务在起步阶段难以迅速贡献收入和利润,但一旦形成规模且顺利运行,将成为高净值人群黏性最高、最稳定、最为长期可持续的业务类型。招商银行私人银行家族信托存量项目数据显示,47%的项目设立后委托人后续追加了资金交付。家族信托业务期限一般是几十乃至上百年,信托财产的投资管理与事务管理均要求有可持续运作的机制来保障。可持续、可有效执行的制度和流程可以减少或避免管理人员离职调岗对服务品质的影响,可以忠于信托合同约定确保信托财产未来几十年准确分配直至终止。各从业机构应不断提升综合实力和专业水平,以实际行动树立行稳致远的品牌形象,建立可持续、可信赖的业务制度和流程,确保家族信托事务未来执行的有效性。
其三,家族信托是一种个性化的制度安排。信托是财富管理的一种有效制度安排,从境外经验来看,信托不止于金融,它首先是一种制度安排,有了制度安排才会有资产管理,这在家族信托层面体现得尤为明显。招商银行私人银行一直向客户传导“家族信托不是一个产品,而是一种法律架构”的理念。高净值人群在税务居民身份、婚姻家庭结构、家族涉猎产业等方面情况相对比较复杂,对未来家庭成员身份规划、婚姻财产约定、企业持股设计等有个性化安排。如何通过家族信托既考虑当下需求的解决,又兼顾未来家庭与企业发展变化的潜在需求,对于商业银行私人银行是一大挑战。该难点的解决关键在于精准理解并梳理高净值人群家族财富管理需求,落实到家族信托利益分配的条款设计、多类型资产传承架构搭建、多种传承工具配合使用中,为高净值人群出具个性化解决方案。
其四,家族信托追求稳健而不是高收益。家族财富的保值增值是家族信托受托机构及财务顾问机构的应有之义,也是应尽职责。家族信托投资管理服务于资金的传承用途,一定是长期稳健的管理目标,通过风险预算构建投资组合,核心是资产配置。家族信托中,商业银行的角色是托管行和投资顾问,主要职责是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向受托机构提议如何进行投资和资产配置,监督资金用于允许的范围。商业银行私人银行要进一步了解不同市场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搭建专业的资产配置体系,注重长期配置与短期配置相结合,不断提升家族信托资产配置顾问能力。我们也会不断地向客户传导正确的资产配置理念,抵御各种风险而不是单纯追求高收益,让家族财富稳健地实现代际传承,这才是设立家族信托的核心要义。
其五,家族信托需要匹配的法律税务制度安排。家族信托作为家族财产的法律安排,信托财产类型多样且涉及家族成员继承、婚姻关系,因此家族信托的制度规范与多部先行法律法规有关。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信托关系等取决于《信托法》的明确。不动产、股权等非货币形式的财产信托来自于《物权法》《公司法》约束和规范。受益权的承继与《婚姻法》《继承法》有关。在业务实践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希望能出台家族信托专门的制度规范,也希望可以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因为国内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缺失,不动产、股权这两类非常重要的可纳入信托用于传承的资产目前无法办理信托登记,此外信托登记还须考虑兼顾家族信托财产私密性要求。同时呼吁建立信托财产交付的“非交易过户”机制并完善配套相应的信托税收制度。
其六,家族信托业务需要系统化支持。家族信托管理的财产种类多样,受益人复杂,且每个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分配方式不尽相同。按月度/季度/年度的定时分配、附加触发条件的不定时分配,都有赖于IT系统的预警提醒,以便管理人赎回产品预留流动性资金。信托资金做资产配置时,每个家族信托是一个独立的账户,需要投资到理财、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私募等各类金融产品中。不同金融产品的规模、期限、投向、收益和分配方式不同,因此家族信托在投资管理、收益分配、估值核算等方面均需要强有力的IT系统化支持。
在五年市场的培育下,在政策的支持下,家族信托正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于家庭,家族信托有助于促进家族治理与家族管理的制度化,减少财富继承纠纷,加强家族凝聚力,促进家族内部和谐,实现家族财富合法合规、安全稳定地传承。于社会,家族信托帮助中国民营企业家管理企业及家族财富,解决后代交接班问题,解除后顾之忧,助力中国出现更多的百年老店。同时,家族慈善信托也为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做出积极贡献,促进社会和谐。相信在改革开放40年后,中国创富一代家族财富传承的需求将日益凸显,只要尊重业务发展规律,家族信托业务必将迎来蓬勃发展。
作者系招商银行私人银行部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