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一级开发基本知识(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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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一)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用地
1.办公用地。
2.安全、保密、通讯等特殊专用设施。
(二)军事用地
(三)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4.公共交通设施
5.环境卫生设施
6.道路广场
7.绿地
1.福利性住宅。
1.监狱。
2.劳教所。
3.戒毒所、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
(三)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四)办理手续、缴纳审批费用
(五)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六)各级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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