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么书仪:元剧与唐传奇中的爱情作品特征比较

  元人爱情剧或以爱情为主要情节的剧作有三十余种,约占现存元人 杂剧的五分之一。这些剧作的思想特征,与当时的社会生活和作家的心 理都有着密切的关联。尤其和唐人小说中的爱情故事相比,二者对人物 性格、情节矛盾的不同处理,更显示出两个时代的处于不同阶层的作家 不同的爱情理想和社会理想。
  元人爱情剧的题材与唐代传奇很有些渊源关系。唐代传奇中描写士 子婚姻的名篇有《李娃传》、《莺莺传》、《霍小玉传》、《离魂记》、《无双传》、《柳氏传》、《步飞烟》、《柳毅》等。其中的《李娃传》、《莺莺传》、《离魂记》、《柳毅》被元人改编成《曲江池》、《西厢 记》、《倩女离魂》和《柳毅传书》,并保存了传奇中的基本情节。除 了这种题材上的直接继承关系之外,一些唐代传奇中的爱情故事和元人 爱情剧即使在故事情节上并没有直接的承继关系,但在格局以及故事主 旨上,也有许多相通之处,表现了两者之间的衔接。
  这两个不同时代的爱情作品的相同之处是:它们都是描写读书人的爱情生活。而且,在作品中,爱情婚姻与仕宦二者,又常常纠结在一起, 成为不可分割的两个重要因素。
  它们之间的不同点更为明显。择其要者,大概有三个方面。第一,从唐人小说到元人爱情剧,男女双方的社会地位发生了值得注意的变 化。唐代传奇中男子(亦即书生、士子)的身分比较高,社会地位比较 优越。《李娃传》中的“生”为“时望甚崇,家徒甚殷”的“常州刺吏 荥阳公”之子,而李娃是个普通的“长安之倡女”;《霍小玉传》中李 益为“门族清华”的得意进士,而霍小玉是妓女,虽然号称“霍王小女”, 其实是霍王婢女的女儿;《柳氏传》中韩翊(翊,当系翃之误)为“知 名”书生,柳氏为人姬妾,等等。元人爱情剧中女子的地位就显而易见 地上升了。《墙头马上》中的李千金为宗室小姐、《金钱记》中的柳眉 儿为府尹千金、王瑞兰是尚书之女(《拜月亭》),其他如《举案齐眉》 中的孟光、《梅香》中的裴小蛮、《竹坞听琴》中的郑彩鸾、《倩女 离魂》中的张倩女等,都有着显赫的出身。最明显的是《西厢记》和《曲 江池》。《莺莺传》中的崔氏母女虽然“财产甚厚,多奴仆”,但从“旅 寓惶骇,不知所托”看,并非宦门。而到《西厢记》,作者就采用了“董 西厢”的写法,使莺莺成为“相国之女”。《曲江池》中的李亚仙,也 由《李娃传》中的“长安倡女”成为名重京师的“上厅行首”。元杂剧 中的“上厅行首”都是非同一般的,她们都被写成是有相当高的文化素 养、能诗词、会弹唱、谈吐文雅、内心丰富而细腻的女子,与大家闺秀 形象近似。或者说,作家是按照闺阁女子的面貌来塑造这些妓女的。相 比之下,元代爱情剧中的读书人的身分地位却有些下降。在唐人传奇中, 即使男子一时还是士子,也被社会承认是“白衣卿相”,有着可望可即 的前程,而在元杂剧中,“穷秀才”就意味着“晦气”和“一万年不能 发迹”。

  第二,从唐代传奇到元人爱情剧,作品中的矛盾性质也有所变化。 在唐人小说中,矛盾冲突大多发生在男女双方本身。唐代社会的门第观 念,以及知识分子在仕途前程上的实际考虑,常常成为酿成爱情悲剧的 直接原因。莺莺与张生、霍小玉与李益的离异,主要都不是由于外力的 压迫,而是由于当事人双方的缘由。张生与莺莺结合以后,崔母虽然并 不赞成,但她也并未有任何破坏的举动,反而表示“我不可奈何矣”“因 欲就成之”,希望崔张的婚姻合法化。然而,关键在于张生并无与莺莺 永结百年之好的打算。他在与莺莺同居于西厢后一月,曾西去长安,后 “复游于蒲,会于崔氏者又累月”,之后,适逢“文调及期”,又西去, 遂与莺莺成永诀。张生的行迹,虽然与《游仙窟》中张文成嫖妓宿娼的 行径有所不同,但至多也只是将与莺莺的结合当作“艳遇”。虽然他在 为自己“忍情”割爱提出依据时,诬莺莺为“尤物”,“不妖其身,必 妖于人”,自己则是“善补过”因而退步抽身的,但这显然是用来掩盖 自己势利的动机和薄幸行为的借口。《霍小玉传》中李益与霍小玉的离 异,也是由于“生以书判拔萃登科”,为前程计,尊母命,别婚于“卢 氏甲族”,而违背了自己当初的誓言。总之,是由于女子地位的卑微, 而男子又有前程仕宦上的考虑,促使了爱情悲剧的产生。
  元人爱情剧的矛盾性质发生了变化,矛盾的对立面有了转移。元人爱情剧一般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写书生与妓女相爱,中间经历波折,或 鸨母从中干预,或商人加以破坏,历尽周折,终至团圆,如《曲江池》、
  《青衫泪》、《对玉梳》、《玉壶春》、《金钱池》等都是。另一种写秀才与名门闺秀邂逅,互相倾心,以身相许,也经历种种磨难,或由第 三者从中牵合,或秀才高中奉旨成亲,有情人终成眷属(这种归类,郑 振铎、王季思均作过概括)。这些爱情剧的主要矛盾,都并不是发生在 当事人双方,而往往是男女爱情与外力干扰的冲突,如鸨母的嫌贫爱富, 商人为得到妓女而从中破坏,或者是女方父母出于门第观念所进行的阻 挠等等。这一点,从《莺莺传》到《西厢记》的发展中,表现得非常明 显。《西厢记》中的张生,不再是《莺莺传》中那个始乱终弃的负心汉, 成为一个用情专一的文魔秀士。而崔母则不仅身分成为相国夫人,也成 为崔张婚姻爱情的直接障碍。
  第三,在元人爱情剧中,女子在爱情婚姻问题上,在反抗外力的阻挠,争取婚姻自主的斗争中,表现了一种积极的主动精神。相反,在唐 代传奇中,这种主动权是操在男子手中的。《莺莺传》自不必说,张生 为莺莺容貌倾倒,先是追求,后又抛弃。《霍小玉传》,李益“思得佳 偶”,得到霍小玉后,心满意足,曾经“引谕山河,指诚日月”,后却 别婚于卢氏,抛弃了霍小玉。《步飞烟》中,赵象在窥见飞烟以后,“废 食忘寐”,先贿赂阍人,又让门媪达情传诗,主导的一方也在赵象。《李 娃传》中荥阳公子也是对李娃一见倾心,不达目的不肯罢休。相反,这 些小说中的女子,多半处于被选择、被玩弄的被动地位,即使在遭到不 幸时,也只是自叹红颜薄命。莺莺被遗弃时,只是愁怨悱恻。霍小玉冤 愤至死,对李益也无可奈何。柳氏先为李生幸姬。后被赠给韩翃,接着 被蕃将沙吒利抢去,继而又为许俊夺回。这虽然是个奉旨团圆的故事, 但柳氏像一件东西一样被赠送、被抢夺,都表现了她近乎奴隶的地位。 元人爱情剧改变了女子这种被动、软弱的状况,剧中女子在爱情追求上大多具有主动精神和大胆勇敢的气概,婚姻的决定权和左右婚事发展趋 向的力量,也往往转移到女子一方。这在《墙头马上》、《曲江地》、《倩女离魂》和《望江亭》中,都有充分的体现。 唐人小说与元人爱情剧描写爱情、婚姻的作品的异同,当然不限于上述列举的几点,即如上述几点,也是就唐代传奇和元人杂剧的主要作 品的主要倾向而言,并非没有例外。而且,这些异同所显示的文学作品 的思想、艺术上的意义,也是多方面的。但是,这里有一个值得注意的 问题,这就是:比起唐代传奇来,元人爱情剧中的女子的地位得到极大 的加强和提高,并且常常是以具有独立性格力量的形象出现。
  元人爱情剧出现的这些新的因素,在宋代的爱情作品中,虽然也有 所表现,但并未形成许多作品的共同点,也未构成较完整、充分的特征。 即使在宋代话本中出现了性格泼辣大胆的下层社会市井女子的形象,但 是,这些与本文所论述的元人爱情剧的特征,也还有着相当的距离。
  元人爱情剧中女子地位的加强和提高,不仅表现在作家对她们的身 分的处理上,即由唐人小说中的寒门和微贱的出身,上升到元剧中官宦 大族门第(虽然这种处理也不是无关紧要的),更主要的是她们在剧中 发生的事件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她们的心理状态和性格内涵上的变 化。如前所述,唐人爱情小说中,女子是处在被选择的被动地位上,而 在元代爱情剧中,男女双方都表现了选择的权力,甚至有时选择的决定 权还转移到女子的手中。《救风尘》中的赵盼儿直言:“姻缘簿全凭我 共你,谁不待拣个得意的,他每都拣来拣去百千回,待嫁一个老实的, 又怕尽世儿难成对,待嫁一个聪俊的,又怕半路里轻抛弃”。剧中的宋 引章也在商人周舍和秀才安秀实之间进行了权衡。《拜月亭》中的王瑞 兰姐妹,也曾在文武状元之间作了比较。在选择的具体标准上,虽然她 们各有不同的考虑,但传统的,包括唐人小说中所描写的以“才”、“貌” 取人的观点,仍然在元剧中延续下来,而且,被当作主要的标准。不过, 如果仔细考察,唐代小说和元代杂剧在对“才’与“貌”的要求上又有 差异。唐人小说强调“郎才女貌”,而元人杂剧则往往双方都要求对方 “才貌双全”。例如《墙头马上》中的李千金,首先倾心于裴少俊的外 貌,继而又钦慕他的“多才”,而裴少俊也是为李千金“倾城之态”和 “出世之才”所吸引,这两点,成为他们互相爱慕的基础。《西厢记》 中莺莺爱张生“外像儿风流青春年少,内性儿聪明冠世才学”,张生也 是迷恋莺莺的貌类观音和才思敏捷,他们自佛殿相逢起,便是“四目相 视”,有契于心的,不像《莺莺传》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张生由慕恋 莺莺的美色而害着单相思。其他如《潇湘雨》、《举案齐眉》、《玉壶 春》、《倩女离魂》等都是如此。从“郎才女貌”到双方的“才貌双全”, 并要求精神上情趣上的契合(比如靠琴音互相了解,用诗词彼此传情等 等),这种选择标准的变化,是以女子地位的提高作为必要的前提的。 正因为如此,在元人爱情剧中,卓文君与司马相如式的、才子才女的结 合作为一种理想的爱情婚姻关系,一再被那些相爱的男女提出而奉为榜 样。这改变了犹如唐人小说中张生对莺莺、李益对霍小玉那样的男子对 女子单方面的“渔色”的观点,显示了女子在人格上与男子平等的朦胧 要求。
  在元人爱情剧中,女子的地位的提高和她们性格上的新因素,还表现在她们为男子所远远不及的识见和胆量上。如《倩女离魂》中的张倩 女,她的灵魂追上王生以后,对王生说“你抛闪咱比及见咱,我不瘦杀 多应害杀,他若是赶上怕待怎么,常言道作着不怕”。当胆小怕事的王 生搬出“古人云聘则为妻,奔则为妾┅┅你今私自赶来有玷风化”的封 建礼教责难倩女时,她答道:“你振色怒增加,我凝睇不归家,我本真 情,非为相諕已主定心猿意马”,表现了女子一方惊人的勇气。在《肖 淑兰》剧中,闺阁女子肖淑兰钟情于书生张云杰,“数日间行忘止,食 忘餐”,并不羞于承认自己的深挚感情,想方设法与张云杰相见,反复 以情词相赠,表白心迹,表现了一种主动执着的追求精神。尤其值得注 意的是《墙头马上》中的李千金,在她与裴少俊一见钟情之后,便首先 约裴生当晚在花园相会,被嬷嬷撞见以后,并不惊慌,坦率地申述自己 行动的理由,并与裴生连夜出走,结为夫妇。七年后,她被裴父发现后, 又一次理直气壮地为自己的权利进行辩护。比较起这些大胆、主动的女 子形象来,元代爱情剧中的男子在为自己的爱情婚姻斗争的过程中,就 显得很为逊色,以至使这些胆识过人,对自己的追求充满信心的女子, 有时竟对他们表现了大不敬。李千金就曾讥讽裴少俊的软弱:“他那三 昧手能修手模,读五车书会写休书”。肖淑兰也对她所追求的书生张云 杰一味讲道学,几次拒绝她的感情十分恼火,道是:“这文君待驾车, 谁承望司马抛琴”。《秋胡戏妻》中的罗梅英虽然因为婆婆的缘故不得 已认了无行的丈夫秋胡,但也声明:“非是我假乖张,作出这乔模样, 也则要整顿我妻纲”。“夫为妻纲”在封建社会是不二的信条,这里却 提出要“整顿”“妻纲”。这种自信、执着、刚强、富于胆识和勇气的 女子,在元代爱情剧中,是不难寻找的(当然这些思想性格特征,在不 同的女子身上有程度不同、方式不同的表现),而在唐人小说中,却很 难见到。唐人小说中的女子一方,在心理上就有一种卑弱的因素,即使 在处于顺境的时候,他们也摆脱不了自轻自贱的阴影的笼罩。这种自轻 自贱,正反映了她们在爱情婚姻上的依附状况。如霍小玉对李益的“爱 情”始终并不放心,就是在他们感情最融洽的时候,霍小玉也会悲从中 来,自叹“妾本娼家,自知非匹”;莺莺在张生即将西去的前夕,自知 将成永诀,却只能恭貌怡声地叹息:“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也”, 既不敢怨,也没有恨。即使如《柳毅》中的龙女三娘,出身并不微贱, 但作为男子的对立面,心理上也还是卑弱的,她被夫婿“厌薄”,惟有 “歔欷流涕”。后嫁柳毅;一直不敢以实言相告,直到生了儿子,感到 自己的地位比较稳固了,才对柳毅说出真情。对于这种畏怯,龙女三娘 所陈述的原因是“妇人匪薄,不足以确厚永心”——这可以看作是唐代 小说中女子对自己的认识。在这点上,元剧《曲江池》中李亚仙的“更 做道如今颠倒颠,落的女娘每倒接了丝鞭”,可以看作是元剧中这一“颠 倒”变化的概括性的说明。这句话,既表现了女子们的自信自重甚至自 豪的心理状态,也从爱情上男女双方主动地位的变化上,概括了女子成 为主导一方,而男子则相形见绌这一“颠倒”的普遍性现象。当然,这 种“颠倒”也是有限的,即使元人爱情剧中,女子实际上也还处于依附 的地位上,最后也还是要由男子给女子带来“金冠”“霞帔”,带来荣 华富贵,这里所谓“颠倒”不过是相对而言。
  元人爱情剧中,女子地位的提高,她们性格、心理上的自信和行动上顽强追求的出现,传统的“男尊女卑”观念在剧中显示出来的某种程 度上的削弱甚至“颠倒”,产生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这个问题, 可以分两个方面来进行考察。一是由于社会情况的变异,以及由此引起 的社会观念、习俗标准的变化,二是由于创作者的社会地位的改变而产 生创作心理上的不同状态。
  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顶峰。社会处在一种上升发展的阶段。 相反,元代只有一百年历史,相对来说是封建社会的黑暗时期。不过, 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在元代之前的宋代,统治者以理学辅助统治, 建立了一整套纲常观念和严整的道德规范,尤其妇女的思想和行动更受 到了严酷的钳制,成为男子的绝对附庸。元代统治者入主中原以后,虽 然充分显示了它野蛮、残酷的统治特色,但在思想钳制上,却远逊于宋 代。这是因为他们进入中原之前,刚刚脱离氏族社会不久,思想文化都 处于比较幼稚和简单的阶段。他们既无宋代统治者用以束缚人心的系统 思想,一如赵宋王朝以理学作为束缚人心的绳索,也无经世致用的严密 措施,一如明朝以八股取士收束人心,以特务统治严密法网。元朝开国 之初,就有汉儒反复向元代统治者阐述儒学是治国平天下的良药,应当 开科取士,网罗人才,但元代统治者并未予以重视。朱元璋在分析元朝 失天下的原因时,认为“耽于逸乐,循至灭亡,其失在于纵弛”(《典 故纪闻》卷二)。这里的所谓“纵弛”,就是不严密,有漏洞之意,“纵 弛”,当然也包括对思想的钳制和禁锢较为松懈在内。这种松懈,即使 在元杂剧的创作这一侧面上,也有所反映,这便是出现了若干具有大胆 批判精神的作品。如《赚蒯通》的借古讽今;《荐福碑》的指桑骂槐;
  《窦娥冤》的直斥官吏;《王粲登楼》的发泄冲天怨气等,都表现当时尚无精神领域的统治措施,文网也还并不那么“恢恢”。在婚姻方面, 蒙古族的乱婚习俗冲击了程朱理学束缚妇女的链条,纲常观念在一定程 度上受到削弱,从这个意义上说,元代女子可以说得到了一种暂时的, 有限的“解放”。《元史·列女传》所言,“女生而处闺闼之中,溺情 爱之私,耳不聆箴史之言,目不睹防范之具,由是动逾礼则,而往往自 放于邪僻矣”,便是有感于女子放任越礼的世风日下之叹。比起唐宋传 奇以及明代戏曲中的女性形象来,元人爱情剧中的女子常常带着“野 性”,富有胆识,敢作敢为,少有封建伦理道德观念的负担,应是这一 时代社会现实状况的真实反映。
  另外,宋元以来,城市经济繁荣,特别是杂剧兴起,大量的杂剧社团在城市出现,促使相当一部分女子成为职业妇女进入社会。宋代伎艺 人中女流较少,这可以从《武林旧事》、《西湖老人繁盛录》、《梦粱 录》等书的记载中看出来。而元代的女演员则成批涌现(见《青楼集》), 这些女子的经济地位发生变化。从家庭进入社会,阅历得以丰富,眼界 随之开阔,社会地位也有所上升。当然,所谓“上升”,也仅仅是就社 会地位的相对浮动和束缚的减轻而言的。这些女子在妇女中虽属少数, 但影响较大,代表了一种发展的趋势,加以元代的杂剧作家大多数是生 活在比较接近社会下层的知识分子,即便如白朴这样出身于士大夫阶层 的杂剧作家,由于他特殊的生活遭遇,也使他与下层市民以及杂剧演员 有许多的接触,这也是元代爱情剧中可能出现一些诸如赵盼儿、李千金、 罗梅英这样泼辣、大胆带有一定“独立”性格色彩的妇女的重要原因之一。
  不过,仅从社会生活的变化去解释元人爱情剧妇女地位的提高和出 现一批有独立性格力量的形象的原因,是不可能十分完满的。实际上, 剧中描写的妇女形象,她们的性格和行动,可能比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变 化要强烈得多。可以说,这其中有很大程度的“理想化”的表现。这在 唐人小说中并不突出。唐代社会的稳定,对前途的乐观,使人们对现实 充满信心,有一种满足感,因而文学带有“客观”的特点,并不需要借 助于“虚妄”(或者叫作“理想化”)。唐人小说中反映的男尊女卑、 婚姻观念、爱情悲剧,大体上都能在现实中找到根据。而元人爱情剧所 揭示的,显然带有更多的“理想化”的色彩。因此,对这个问题的分析, 还应该着眼于作家本身的状况,看他们在元代由于政治、经济地位发生 的急剧变化,对他们的思想、心理产生了怎样的影响,以及因此决定了 他们在观察事物、处理题材上采取了怎样独特的方式。
  事实上,元代的儒生,地位是不能与唐宋时期的士子同日而语的。 他们倒不一定是在“倡”“丐”之间,主要是他们失去了素常“四民之 首”的地位,不再像唐、宋那样受到优崇。关键的问题还在于他们没有 了通过科举而“一举成名天下知”的发迹道路,这样,儒生便只剩下了 “皓首穷经”的命运。读书人读书却不能作官,读书本身就失去了实用 价值。退而寻求其他出路,他们又往往不习生理,经济地位也可想而知。 他们在世人眼里的地位也就一落千丈了。元代民间有俗谚曰:“生员不 如百姓,百姓不如只卒”(《一山文集·与董涞水书》),甚而至于“小 夫贱隶,亦以儒为嗤诋”(《青阳先生文集·贡泰父文集序》)。这种 现实,在元代爱情剧中也有所表现。剧中的儒生受到商人们的嘲弄、鸨 母们的侮辱、达官贵人们的轻视甚至富户婢仆们的白眼,都不是凭空杜 撰的,内中都包含着书会才人们——社会下层知识分子的切身体会和痛 苦的经验。现实既没有给书生们提供任何后盾,前途又那么暗淡,加以 世俗人居高临下的鄙薄的目光,都使书生们自惭形秽,全然失去了应有 的信心和气概,于是爱情剧中儒生的带有自卑色彩的形象,“偎妻靠父”(《渔樵记》)的卑琐形象就代替了唐代传奇中踌躇满志、带着自傲气概的、在爱情问题上以自己为中心、带点“狠毒”味道的“大丈夫”形 象。
  在元人的爱情剧中,常常出现通过女子的选择为儒生的地位、价值、前途进行辩护的细节。《拜月亭》中的王瑞兰姐妹,在谈到儒生与武夫 的优劣时道:“你贪着个断简残编,恭俭温良好缱绻,我贪着个轻弓短 箭,粗豪勇猛恶姻缘,你的管梦回酒醒诵诗篇,俺的敢灯昏人静夸征战, 少不的向我绣帏边说些碜可可落的冤魂现”,在比较中肯定了读书人温 良恭俭的风度。《举案齐眉》中的孟光与父亲有过一场辩论:
  〔正旦唱〕〔十二月〕┅┅这秀才书读万卷,有一日笔扫千军,他须是黄阁宰臣,休 猜作白屋穷民。
  〔孟云〕我看这穷秀才,一千年不得发迹的,女生外向,怎教我不着恼。
  〔正旦唱〕〔尧民歌〕你这是儒人今世不如人,只合齑盐岁月自甘贫,直等待凤凰池 上听丝纶,官袍赐出绿罗新,青也波云┅┅ 竭力陈述书生的光明前途。“儒人今世不如人”是现实,而“有一日笔扫千军”则是幻想,是对儒生地位、价值所作的申辩。再看《墙头马上》中李千金与嬷嬷的对话:
  〔嬷嬷云〕你看这穷酸饿醋甚么好。
  〔牧羊关〕龙虎也招了儒生,神仙也聘与秀才,何况咱是浊骨凡胎。一个刘向题倒西 岳灵祠,一个张生煮滚东洋大海,却待要宴瑶池七夕会,便银汉水两分开,委实这乌鹊桥 边女,舍不得斗牛星畔客。 其实,裴少俊的父亲是尚书,裴少俊并非一般读书人,但在这里,他是以“穷秀才”的身分受到轻视,而李千金也是为一个“儒生”,而 不是为“尚书公子”进行辩护的。作者白朴在这里要证明的,也是关于 儒生的价值、地位这个带有时代特点的普遍命题。王实甫的《破窑记》 中结语道:“世间人休把儒相弃,守寒窗终有峥嵘日,不信道到老受贫 穷,须有个龙虎风云会”,显然是作者对轻儒世风所发出的愤激感慨之 词。
  在唐人小说中,士子们的形象是踌躇满志颇为得意的,即使他们还 是普通的书生,他们也不需要什么人为他们的地位前途申辩。因为在现 实生活中,他们既有被人羡慕的地位,又有光明的前途。等到要喋喋不 休地说明、证实书生的优长,并为他们目前的境遇作解释,当然是由于 他们已经陷于困窘,为社会所轻视了。
  于是,一方面是读书人在前此的时代中有较为优越的地位和光明的前途,另方面是元代现实生活中,儒生的地位、前途产生重大逆转,这 两方面情景的对比,在元代一部分知识分子,尤其是比较接近下层的知 识分子(包括杂剧作家)的心理、性格中投下了阴影,使他们产生了复 杂的、与唐代士子不同的心理状态,并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创作。唐代士 子地位优越,使他们的心理上有优越感,因此,当唐代传奇的作者在处 理士子的爱情生活题材时,对于另一方的女子,便表现了一种“俯视” 的角度。相反,当元代读书人自觉到自身所处的困境,以及在社会轻视 儒生的压力下,产生性格上的软弱、自卑、畏葸时,他们便会对生活中 那些带有大胆的性格、表现了独立性的女子予以更多的注意,并对她们 的观察采取了“仰视”的角度。因此,在爱情剧中,作为爱情统一体的 女子一方便显得高大起来。而且,将这些女子处理得“高大”和带有理 想色彩,也是符合并能满足他们的心理要求的。他们需要有果敢坚决、 有胆有识的人为他们伸张正义,在世人鄙薄他们时,勇敢地站出来选择 他们,证明目前他们的处境只是一种“不公”的暂时现象。不是由他们 自己,而是由这些能识英雄于贫贱之时的巨眼英豪来发现和宣传他们的 价值。把他们从可悲的命运中解脱出来。因此,可以说,有独立性格力 量的妇女形象的出现,既与现实生活的状况有关,又有元剧作者的心理 状态及与此相联系的创作思想有关。
  由于作家创作心理的变化,在唐人传奇与元人爱情剧中共同涉及的 某些问题上,作家的处理发生了明显的不同。如在唐人小说中,贯串着 一种对男子“始乱终弃”的行为加以谅解、甚至赞同的道德标准。这在《莺莺传》中有突出的表现。因为在唐代,为了前程而抛弃门户不当的 女子并不受到责难,“负心”也并不成为男子的道德问题。《李娃传》 中,李娃对此有“明白通达”的表白:“今之复子本躯,某不相负也, 愿以残年,归养老姥,君当结媛鼎族,以奉蒸尝,中外婚媾,无自黩也”, 霍小玉也由于“自知非匹”,只希望与李益作八年恩爱夫妻,然后让李益“玅选高门,以谐秦晋”,自己“舍弃人事,剪发披缁”遁入空门了 此一生。崔莺莺在被弃的问题上,也表示“愚不敢恨”。传奇作者以肯 定的态度表现被损害一方的这种“通达”的理解,自觉的行动,不仅说 明“始乱终弃”为当时社会所承认,而且也显示了作家为了维护知识分 子的地位和前程对被损害的女子“俯视”的表现角度。
  但是,到了元代爱情剧中,这种对“负心”的肯定已经不再出现, 相反,作品中贯串了对爱情的专一和忠诚的强调,且有如《潇湘雨》那 样谴责“负心”的作品出现。元代爱情剧常常赞扬为实现婚姻自主而对 封建势力、恶势力的抗争,歌颂在患难中男女双方的互相扶助,以及历 经挫折而不衰,屡遭磨难而不渝的忠贞爱情。这种接近于现代意义上的 爱情理想的出现,固然表现了由于从唐代到元代社会的发展在这一观念 上的进步,同时也表现了由于知识分子地位的降低,“始乱终弃”的社 会习俗和道德标准不可能再得到维持。这样对于忠诚专一的要求,在患 难中信守誓言的要求,以及对“始乱终弃”的否定,就不仅是这些忠于 爱情,有独立人格的女子的需要,也是这些多少显得软弱的“儒生”的 需要了。
  再从“婚”与“仕”的关系上来看两个时代作家的不同处理状况。 在唐人传奇和元人爱情剧中,爱情婚姻与仕宦常常是不可分割的。唐人 传奇中的所谓“爱情”与婚姻仕宦常常发生矛盾,因为“爱情”往往不 是与对等的门第相符合,这里所说的“爱情”,是以男女双方的真挚感 情为内容的,而“婚姻”作为与“仕宦”相辅相成的手段,就不仅仅属 于当事人的情感一类,而与事功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也就是莺莺与张生、 霍小玉与李益等等爱情悲剧产生的真正原因。唐人小说并不讳言这一矛 盾的存在,并且通常是以牺牲“爱情”来维护“仕宦”,即使有的作品 如《李娃传》企图调和这种矛盾,也是立足于门第鸿沟的消弭。唐代传 奇作者不想掩饰这一客观存在的社会矛盾。
  元代爱情剧的重大变化是并不表现,也就是说并不承认爱情与仕宦,以及与仕宦密切相关的婚姻的矛盾。相反,剧中的书生们靠考试或 “万言长策”高中,在一般情况下,都成为剧中所歌颂的往往是门户不 当的爱情婚姻的补充。这显然是一种“理想”,一种由于不得志的潦倒 而对现实产生的幻想。这种“幻想”当然也并非凭空产生,他们是借助 记忆、追索历史,将唐、宋士子曾经有过的,在政治、经济、家庭生活 中的优越地位作为填补幻觉的材料来源。因此,根据记载,尽管元代的 那些“上厅行首”和普通妓女们,大多都嫁与艺人、商人或与达官贵人 为妾,但在爱情剧中,她们却毫无例外地选择了书生。尽管元代书生几 乎没有“蟾宫折桂”和结婚姻于高门的可能性,但在爱情剧中,他们又 无不克服重重障碍,仕宦上一举成名,爱情上如愿以偿。杂剧作家们在 真实地揭示书生穷愁潦倒和为世俗鄙薄的同时,又为他们编织了爱情与 仕宦统一的轻飘飘的美梦,聊以寄托不平、感伤、失望等等极其复杂的 心理。
  (原载《文学评论》1984 年第 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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