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旧与创新
守旧于革新
读《韩诗外传》第四卷·九
(峻岫)
(原文)
韶用干戚,非至乐也;舜兼二女,非达礼也;封黄帝之子十九人,非法义也;往田号泣,未尽命也。以人观之则是也,以法量之则未也。礼曰:“礼仪三百,威仪三千。”《诗》曰:“静恭尔位,正直是与,神之听之,式谷以女。”
“韶”指“韶乐”。据记载:“有虞氏舜作《大韶》之乐。”[《竹书纪年》]因此“韶乐”亦称“舜乐”,是诗、乐、舞为一体的最高等级的“乐舞”。孔子入齐,听过一次“韶乐”的演奏,他说自己“三月不知肉味”。
这里说:“《韶》用干戚,非至乐也。”古代乐舞,有文、武之分。《文舞》舞者手执龠翟而舞,节奏徐缓优美。“龠”是一种类似排箫的乐器,“翟”是羽毛。《武舞》手执干戚而舞,“干”是长矛,“戚”是盾牌,舞姿雄武壮美。《韶乐》属于文舞,因此说,舞者手执干戚而舞,是非至乐也。“舜兼二女,非达礼也。”据说尧帝把自己的二个女儿娥皇、女英嫁给了舜帝。按礼,即便是皇帝也只能有一个正妻,不可能娥皇女英同为正妻,所以说“非达礼也。”“封黄帝之子十九人,非法义也。”《史记·五帝本纪》:“黄帝二十五子,其得姓者十四人。”还有的说“破四为三,言得姓十三人耳。”[《索隐》]《国语》又说:“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葴、任、荀、僖、姞、儇、衣是也。唯青阳与夷鼓同己姓”。所谓“得姓”就是被封,这里列举了十二姓,到底何种说法为正确,难下结论。比如“往田号泣,未尽命也。以人观之则是也,以法量之则未也。”王田里去,见收成不如预期,边走边号泣,那是因为自己努力不够。从人的角度看,是人的努力不够,从“法规”来看则又不一定。《礼》曰:“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就是说制定了许多法规,礼仪,还是有约束不到,限制不到的地方。《诗经》上说:“静恭尔位,正直是与,神之听之,式谷以女。”这里引用的诗句出自《诗经·北山之什·小明》意思是:要恭谨忠于职守,与正直的人交往。你的声音神灵总会听到,会赐福给你的。言下之意就是,不要做那些不符合礼仪的事情。
唐人皮日休否定此文。他说:“甚哉!韩诗之文,悖夫大教。夫尧舜之世,但务以道化天下,天下嘻嘻如一家室。其化虽至,其制未备,岂可罪以越礼哉?如以韶用干戚非至乐,则颛顼之八风,高辛之六筮,不可作矣。如以舜兼二女非达礼也,则尧之世其礼未定,不当责也又宜矣。以封黄帝之子非法义也,则丹朱商君无封邑,是庶人也。《传》曰:‘贤者子孙必有土。’又曰: ‘公侯之子孙必复其始。’夫贤者与公侯,其子孙尚不废,况有熊氏道冠于五帝,化施于千世哉?如以往田号泣未尽命也,则舜之孝,匪天也,其谁知之?不号泣,则吾恐舜之命不及于尧用。呜呼!韩氏之书,抑百家崇吾道至矣。夫是者,吾将阙然。”
所谓“悖夫大教”就是背离“大教”,背离事物发展的规律。他认为《韶舞》用干戚也不是不可能,“如以韶用干戚非至乐,则颛顼之八风,高辛之六筮,不可作矣。”创新改革是推动文化繁荣昌盛的手段,创新是在前人的基础上创新,改革是在旧有的基础上的改革,《韶乐》也是可以用干戚而舞的。至于舜帝以娥皇女英为妻也不能用后人的价值观念来评判。“如以舜兼二女,非达礼也,则尧之世,其礼未定,不当责也又宜矣。”舜帝的世代还没有这样的礼仪,所以不当责备舜帝。至于黄帝封十九子,还是二十五子,这也很难说,今天封了,明天又废了,这种事情是常有的。艺术、礼仪也是这样,既有继承又要创新,当紧跟时代。(署名 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