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项规划编制的内容、程序及方法

一、编制专项规划的总体要求

专项规划的编制要从管理权限和总体要求出发,规划内容要体现本领域的特点,发展目标尽可能量化,做到任务明确、重点突出、布局合理、保障措施可行,规划期可以根据本领域的特点和任务确定,不必局限于5年。

二、专项规划编制的总体原则

1、符合规划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的总要求。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是规划期内建设的总体战略部署,是制定其他各类规划的重要依据。专项规划是对本地区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发展任务的具体落实,不能与纲要相违背。

2、体现各地政府及部门承担的职责。

3、反映独特规律。规划任任何一种事物应该是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的。因此在进行规划原则描述时,应该尽力揭示其发展的独特规律。

4、综合各方意见。在制订规划时必须具有高度综合性,就是要考虑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因素,吸收各方专家的参与,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考虑实际方面的保证。

5、合理设计措施。一是具体的项目安排。二是设计一些具体的政策取代原有的政策。无论哪一种措施,都要有利于规划目标的实现,并能与规划方案起到配合与辅助的作用。

三、专项规划的基本框架

主要分成三大部分:即分析部分、规划部分和结论与措施部分。

1、分析部分。包括对现状分析、发展预测分析两方面:①现状分析。是做好规划的前提,要从国内国际两方面入手。一是分析整体的生产与需求结构平衡状况,包括市场容量与供给规模、市场结构;二是研究确定影响领域发展的关键因素或起作用的因素;三是对近年来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绩做一个回顾和评价,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②发展预测分析。根据未来发展状况,对需求与供给进行预测。

2、规划部分。①发展目标。专项规划必须通过一定的数量指标来表达到规划期末所研究对象应该达到的高度。这样的目标既有定量描述,也有定性描述;既不能制订不切实际的高指标,又不能制订没有冲劲的低指标。制订发展目标要有压力又有激励。②规划重点。规划重点是实现规划目标的关键部分和主要支撑。规划重点的确定主要根据专项规划的目标以及目前存在的薄弱环节而定。③方案设计。首先明确规划的指导思想,就是规划的主线,这条主线是进行规划的依据而且贯空于规划设计的始终。在制订规划时还需明确规划的时限,对规划目标进行分解,制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阶段性目标。

3、结论与措施部分。从制定政策措施的内容来讲,一是措施内容要具体。要明确执行主体,要明确执行方法和手段,明确执行时间和具体的范围,明确所针对的群体等;二是政策措施要量力而行,符实际;三是具体政策措施的实施目标要明确,不能含糊。

四、规划编制程序

1、组织规划队伍。各规划单位都要成立专门规划队伍,广泛吸收部门意见,有条件的单位邀请专家进行业务和技术上的指导。

2、搜集相关资料。根据各专项规划主体的要求进行,与人的关系密切的规划,需要更多收集相关社会和经济方面的资料。

3、评价“十二五”规划。与“十二五”时期相比,“十三五”将发生重大变化,但经济社会发展又是一个永续过程,因此,在编制“十三五”规划时,既不能照搬照,又要对过去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评价,充分吸收其合理和优秀的方式方法。

4、编制规划初稿。这是规划工作的核心,初稿形成后,需要经过几个回合的修改,提交专家审核,部门单位负责人审定。

5、做好规划衔接。一是做好专项规划与总体的衔接,重点是总体规划所确提出的重大战略方针和战略举措在专项规划中是否得到延伸和细化;二是专项规划在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具体任务和政策措施等不得与总体规划相矛盾;三是做好与上级专项规划的衔接。

6、多方征求意见。将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包括多个部门和多类专家中进行专题讨论,根据各方意见对初稿进行必要的修改。

7、规划论证。专项规划在送审之前应委托同级规划咨询委员会组织论证,也可以由规划编制单位自行组织论证,并由组织论证的单位提出论证报告。未经论证的规划不得报请批准并公布实施。

五、规划编制方法

1、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在规划中对于现状的描述,必须有一些定量指标描述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在规划中对于问题和关键因素的分析,也尽可能采用数量指标。尤其对规划的方向,必须有一定的定量指标对未来的发展目标加以描述。在政策建议上,在形势分析和判断上,在发展方向上,应有一些定性描述,定性描述必须清晰,不能模棱两可。

2、向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专项规划在领域范围内,应加强与上一级规划衔接,也需注意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作为修改规划的依据和必要补充。

3、规划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规划编制过程中,既需要一定的理论分析,还要一些必要的实证研究。就是规划编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进行必要的理论分析,进行必要的实际调查。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