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没开车,江西一男子被判危险驾驶罪!只因……
近年来
国家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行为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但是,你知道吗?
就算酒后不开车
也可能同样涉嫌犯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
法官提醒
虽然没有喝酒开车
以下几种情形
都有可能成为危险驾驶罪的共犯
1.“帮助型”共犯
即明知他人醉酒(实践中对“明知他人醉酒”的标准,不需要实际准确知道他人是否达到了醉酒标准,只要知道他人饮酒过,可能会达到醉酒标准即可),仍然向其提供车辆的。
2.“教唆型”共犯
即明知驾驶员醉酒,仍然教唆或指使驾驶员驾车的。
3.“合驾型”共犯
即俩人或多人均醉酒,共同分段驾驶的。
4.“不作为”共犯
即对驾驶员危险驾驶负有监管等作为义务但不作为的。
5.“指令、强制”作业共犯
即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等指令、强制驾驶员危险驾驶的。
6.“雇佣型”共犯
即雇佣无相应资质的驾驶员实施危险驾驶行为的。
7.“追逐竞驾型”共犯
即组织、参与实施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追逐竞驶行为的。
所以,不要向醉酒的人员出借车辆,不向驾驶员强行劝酒,不要指派、胁迫醉酒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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