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悦读丨小小说】王崇菊《喜欢她红唇的那个人》
文/王崇菊
【作者简介】王崇菊,一名乡村语文老师,喜欢读书,喜欢写写,喜欢将日子记录,喜欢把每一个值得铭记。
【本文由作者授权发布】
晓兰坐在镜子前,用口红一点点修复唇线,一会,一张漂亮的唇形在镜子里清晰可见。她坐直腰板,对着镜子微笑,觉得吴华正在看她,说:“唇形好看,没有一个女人的比得过她。”
晓兰回头,空无一人。再看镜子,里面只有一个涂着猩红大嘴的女人。发福的身材,黑黝黝的皮肤,头发有斑斑点点的白。“唉,再过几年,就要50了。”
像在自言自语,像在跟人说话。
“奶奶,奶奶,快来,我的遥控车不转了,帮我看看。”
是小孙子再叫。晓兰很快用湿巾纸擦掉口红,擦得干干净净。
有一次,晓兰涂抹红红的口红正对着镜子笑。她的小孙子悄无声息走进屋子,猛一抬头看到镜中的样子,吓得哇哇大哭大叫。她赶紧去抱孙子,孙子看到她血红的嘴唇,瞬间崩溃,晕厥过去。
赶过来的儿子媳妇,接过孙子去医院,临走,儿子狠狠地瞪她一眼。儿媳走出门,又回过头,说:“老了,要自重,别打扮成老妖精。”
孙子病好很久都不愿意到她跟前,儿子儿媳似乎也不愿意将孙子交给她照顾。那段时间,她失落得像秋叶,飘飘荡荡,无处落地,头发就是从那时开始变白的。
随着时间慢慢走远,儿子媳妇工作忙不过来,又把孙子交给他。小孩子没有多少记性,何况是奶奶,朝夕相处的人。一家人相安无事,其乐融融。她从此不敢在唇上涂抹任何红色。任唇色乌白,毫无生气。“若是老吴在,她会喜欢我无色的唇吗?”
并不是一开始便喜欢将唇的颜色涂抹成血红。晓兰出自农村,哪里有多余的钱消费。她考上高中,走进城镇,学校的女孩大都花枝招展,打扮时髦。她尽可能让自己简洁干净利落,不愿意在同学面前丢脸。
一次跟同桌走在路上,他们在前面,后面是一群男生,在肆无忌惮说笑。她清清楚楚听到“那个灰衣服的女生脸色苍白,嘴唇泛白,好似吊死鬼,晚上看见,绝对吓死人。”
同桌的衣服是红色,她穿灰色T恤。
她前面的男生冯诚,喜欢她后面的女生叶蕾。总喜欢掉转头看,她原来不知道,以为在看她。青春的女子,时常都怀揣一位男子的梦想。
她故意坐姿优雅,仪态大方,偶尔不经意抬头,向冯诚微笑,心里的小鹿砰砰跳个不停。后来,她看到冯诚牵着叶蕾的手在校园漫步,在餐厅吃饭,她羞愧无比。听人议论,叶蕾的唇彩特别好看,无数男生都在跃跃欲试,被冯诚一马当先,抱得红唇姑娘入怀。有段时间,学校的女生都暗暗涂抹唇彩,红红的,成一道亮丽的风景。
学校大概发现不对劲,明令禁止,女生不能涂口红,不准化妆。
参加工作的晓兰自由了。大把闲暇时光,以及自由支配的钱财。到了恋爱的季节,说媒提亲的络绎不绝。她把唇形做了矫正,涂抹上喜欢的颜色。她屋内别的东西不很富足,唇彩各色各样。她要把青春的颜色涂抹,她要把失去的找回。
相亲的队伍不断,能让她看上的不多。有人文化太低,有人素质不高,有人不懂得欣赏她的美。直到李黄出现。他一眼看到她的唇彩,大加盛赞漂亮。不时送给她各种各样的唇彩,都是她喜欢的。
晓兰觉得遇到生命中最重要,最对的人。她要嫁给他,做他的妻子。而李黄,无业游民,喜欢赌博,喜欢女人。父母反对,母亲差点为此要了性命,她不管不顾,人一辈子,遇到相知的人多难,遇到了她不愿意舍弃。
她们结婚了,婚后一段日子平安无事。不久有了女儿,一直不上班干活的李黄被晓兰催促做事。两人开始争吵,矛盾。久藏的劣根性暴露出来,喝酒赌博,回家打老婆。
晓兰把每月的工资交给李黄,才不至于被打得头破血流。女儿和她的生活毫无保障。李黄不管不问。她提出离婚,李黄拿起刀就砍她和女儿,又到老丈人家闹一通,说如果离婚,谁的命都不长。
为了父母家人的安危,晓兰只得忍耐。
有几个月相对平静。李黄和一发廊老板混上了,那个女人涂着血红血红的嘴唇跟李黄招摇过市,无人敢管。晓兰趁机提出离婚,愿意净身出户,只要女儿。那个女人乐意得到钱财和人,要挟李黄离婚。晓兰终于逃脱魔掌,她选择辞职,到另外城市谋生。
辛苦打拼没有保住有疾病的女儿,九岁的女儿在一天夜里发烧,急发脑膜炎,死去。伤心欲绝的晓兰开始沉沦,混迹舞厅,做伴舞陪酒陪唱,终于每日都唇线红红。
吴华的出现是个偶然。
整日涂抹红唇,又醉酒欢歌,身体健康每况愈下。晓兰病了,住医院输液。她和吴华临床。她没有家人照看,他正在闹离婚的妻子并不因为在医院停止闹腾。
还原本色的晓兰其实蛮清纯,蛮温柔的,惹人喜爱。两个病床相近,又同命相怜的人,容易产生惺惺相惜的感情。
结束单身的吴华跟独自一人的晓兰走在一起,小日子红红火火,一年后生下大胖小子,幸福的列车开向美好时代。
为了家庭开支,晓兰在儿子上小学后在一家超市上班,既能照顾孩子,又能赚些零用钱家用。吴华为了多赚钱,在遥远的城市打工,两地分居,异地生活。
孩子上高中,在省城上学,晓兰空暇时间更多,寂寞便如影随形。
超市有位常客翁帆,对晓兰不错,知道按消费额计量工资,总会隔三差五只在晓兰专柜买货。以前忙忙碌碌,对于异性的关心无动于衷,静下心想,这些年,因为翁帆的支持,他们度过了丈夫工资微薄,家庭开支超额的时光,还有节余。
原本想让吴华回来,一同干活。吴华的老板舍不得他走,晓兰的老板舍不得她走,两个人依然过着牛郎织女的生活。
独自一人,有时的时光难以打发,翁帆会请她出去坐坐,闲聊,聊孩子,聊生活,聊婚姻。两人很谈得来。
那天过生日,翁帆送给她神秘的礼物,打开,是一只鲜艳的口红,特别适合她年龄的一只昂贵口红。在她的专柜,晓兰只是有事没事看看,从来不敢奢望,不敢想象自己拥有。
她丈夫吴华不喜欢女人涂口红,结婚至今,她早就戒掉内心瘾一般的喜好。
翁帆竟然知道,说她涂上口红是最美最美的女人。
一刹那心动,心悬。已经消灭的根系突突生长,她觉得自己涂上口红,仿佛灰姑娘穿上水晶鞋,瞬间光芒万丈,气质高贵。
她着迷,着迷在口红的唇色中,着迷在翁帆的懂得中。
等吴华知道,晓兰已深深陷入,提出离婚。此时孩子正在关键的高考,在吴华苦苦哀求下,晓兰等到孩子考上大学,然后两人协议离婚。
涂了红唇的晓兰的确迷人,正当年华的气韵底子,回头率很高。沉浸在幸福畅想中的晓兰美梦没有做多久,翁帆拉着她在路上走,一辆打转的车从两人身边飞来。翁帆推开晓兰,他独自一人碾压在车底下。留下最后一句话:“你涂上红唇的样子好像尊贵的王妃,我喜欢……”
儿子考上大学走了,晓兰抑郁了,多次求死。
在吴华精心照看,细心呵护下,晓兰恢复挺好,只是喜欢拿根口红在身边,从不在嘴上涂抹。那个喜欢看的人走了,涂上给谁看?
都老了的两个人不再讲究外在,一心侍奉儿子媳妇,盼望子孙延续。
没有等到孙子出生,吴华突然脑溢血,生命垂危。弥留之际,叫晓兰在跟前,说:“我其实喜欢你涂上红唇的样子,又害怕你离开我……”
晓兰泪流汹涌。在吴华的坚持下,涂抹上红红的唇彩,给他看。她以为他不懂,却是最懂她的人。
喜欢她红唇的人走了,晓兰在无人的时候涂抹,给自己,给那些懂得她的人看。
(图片来自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