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家八桩传真》(二十一) 沈寿传授 王志远整理
(五)眼法——眼为七窍之一,光明视见。纳山川之大,及毫芒之细,悉云霄之高,尽清泉之深,皆光明之所及也。故眼为见性,能洞察万物,现心灵之性。有不可思议之妙。故操演八桩(拳),定要注意眼法。所谓眼法即站桩、行拳、运使兵器,眼神与各种有形的准确动作,无形的精气神意,恰当配合,合理运使之法也。眼神者,精神贯注于目,由二目充分体现身心手足,内外上下,百骸百节,周身通灵合一之精神也。所谓“神聚于目”,“形神合一”之谓也。内家桩(拳)强调“眼平”,但在注视远处目标时,两眼要平整而稍微偏低些,以防止下骸上翘和喉结抛露。
拳谚说:“心者神之舍,目者神之牖,眼为心之苗”。亦即眼睛要成为“心”的代表。“目之所至,心亦至焉”。在站桩行拳时要“先在心而后在身”,要“以眼领手,眼随手转,手眼相随”。例如在日常生活中,心里想去拿一件东西,眼睛总是先看这件东西,然后手才跟着去拿,道理是一样的。所以凡是动作向预定的方向去,眼神总是稍先于手到达完成动作时方向。在站桩行拳的动作的过程中眼神是要结合“左顾右盼”的,但在左顾右盼并不是没有原则地左右乱看,东张西望,如捕风捉影;或是顾东行西,而是应该与身体的转动方向一致。这样才能将“手、眼、身、法、步”各方面的动作达到“一动无有不动,一静无有不静”,“动中有静,静中寓动”地协调起来。由于内家的桩(拳)是储蓄而不是消耗,是积累收入,而不是无妄地支出的桩术拳学,所以站桩行拳要求神定自若,守中气,绝杂念,蓄眼神,凝耳韵。也就是精神内敛。行功时,须以养心定性,聚气敛神为主。若心不安,则性扰之;气不聚,则神散之。心性不相衔,则四体百骸无不尽乱;神气不相接,则千经百脉,莫不尽闭。虽依法作势而无大效焉。这也正是内家与外家的根本区别之处。所以内家桩(拳)行功之时绝不可强行聚神于目,“眼如鹰隼”或“怒而恶”,甚至怒目而视,精光四射。殊不知,眼睛是人整体的一部分,眼神与肝、血有着密切的关系。“肝开窍于目,目受血而能视”,“久视伤血劳于肝”。无端的、强制的“双目圆瞪,炯炯有神,只能耗血伤肝,于养气、养神、养生不利。反之,有的拳家把“蓄眼神”理解成“目若垂帘”,“眼观鼻,鼻对心”。把养生气功的眼法用到内家拳或所有的桩式中去,使之状如瞎子摸鱼,或两眼无光,如睡梦初醒。作为养生保健虽无不可,然而若以拳艺的全面要求来衡量,就显得非驴非马了,这是不足为训的。内家桩(拳)的眼神要求,应该是神光内莹,犹如明月清潭。
常用的练眼法有下列五种:
1、平视法:目光自然地平视远处目标,不愠、不怒、不眯。这有助于矫治近视眼。
2、影象法:先用平视法注视片刻,随即轻闭双目,使目标的印象久留在脑海中,直到完全淡化消失为止,然后再重复如上。这有助于增强记忆力,此法仅限桩功,不能用于内家拳。
3、三点法:以我两眼(起点),透过我一手或两手指尖(中点),注意假想之敌手(终点)。此法如持抢瞄准,有助于出手落点的准确性。
4、养神法:目若垂帘或轻闭两眼,也即古今养生气功中广泛应用之法。但在八桩应用中,只限于地门桩和云门桩两个练气、养气和养神桩式。此法有助与“精神内守”。但作八拳禁用此法。
5、开合法:吸气时睁目,呼气时闭目;反之亦可。但开合宜自然而缓和。此法系据影象法衍化派生而来,即在一瞥之下,便在脑海中留下某一事件或动作的深刻印象,纵然对方采用障眼法,也无法扰乱我既定的攻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