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料】真的假的?中国外交官倒卖象牙??

这事还得从乌干达外交部发过来的一份外交声明说起。▼

先来看看声明的内容:

此声明系关于近期媒体报道援引一封被泄露的乌干达总统致乌干达总监察长的信函,信中要求调查“乌野生动物管理局官员伙同两名中国使馆外交官(姓名拼音为‘Li Wejin’和‘Yinzhi’)出口象牙”等事项。

乌干达外交部声明,经彻查核实,“Li Wejin”和“Yinzhi”不是中国驻乌干达使馆外交官。

乌干达外交部就此事件或对中国驻乌干达使馆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歉意。

中国与乌干达将继续保持十分友好的关系。乌干达政府重申,愿致力于继续深化两国间业已存在的友谊。

字里行间,满满全是诚恳真挚的歉意。

乌干达政府向中国发来致歉外交声明,到底所为何事?

咱们把前因后果“捋一遍”。

最初的“爆炸新闻”

事情是这样的:

有传言称乌干达主管野生动物保护的官员伙同两名中国外交官倒卖象牙。于是,乌干达总统给总监察长写了封信,让他去调查一下这个事情。

但这封信不知怎的落到了乌干达媒体的手里。

“中国外交官倒卖象牙?”西方媒体当然也不会放过这个“重磅”消息,包括法新社在内的多家国际媒体纷纷转载乌干达电台网的这则内容,大肆报道所谓的“中国外交官参与走私象牙”事件。 ▼

讲真,最初看到“中国外交官倒卖象牙”这事儿,小百通内心就充满了问号。

连普通人都知道非法贩卖象牙的严重性,经过重重选拔和考核的外交官难道会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原来是误传

先说说在中国“贩卖象牙”这事儿有多大吧。

大象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贩卖象牙涉嫌触犯《刑法》。按照《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对“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定义如下: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价值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获利五万元以上的;

(三)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一)价值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获利十万元以上的;

(三)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在去年12月,中国就要求在2017年年底全面停止象牙买卖,林业、公安、海关、工商等各有关部门对违法运输、走私象牙的行为进行严厉管控和打击。

对于外媒的质疑,中国驻乌干达大使郑竹强第一时间站出来,对此进行澄清,他表示,使馆对所有曾经在馆工作的人员名单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并不存在媒体所报道的两位“走私象牙的外交官”。郑竹强认为,“乌干达方面的指责完全是基于错误的信息”。

▲  此后,中国驻乌干达大使馆也派出团队与乌干达外交部官员进行交涉,要求尽快查明真相。

经过近40天的调查,乌干达终于还了中国一个公道,承认是自己搞错了。

6月12日,乌干达外交部正式向中国发文,向中国赔礼道歉。

谣言起于何处?

▲  根据非洲《观察者报》驻坎帕拉报道,提供“乌野生动物管理局官员伙同两名中国使馆外交官出口象牙”这一错误信息的,是乌干达旅游署的资深官员。

乌干达旅游署因为财务问题和乌干达野生动物管理局长期不和,一直对乌干达野生动物管理局心怀芥蒂。于是,乌干达旅游署编了个理由告了乌干达野生动物管理局一状。甚至还动用了亲戚和熟人关系来让穆塞韦尼总统在信上签名。

谁知,这一泄愤的使性子行为,闹到了中乌两国的外交部。

其实中国和乌干达的关系还是很不错的。

今年是中乌建交55周年,中国作为乌干达重要的贸易伙伴,对于乌干达经济发展具有关键的支持作用。

 5月5日,在中乌经贸投资合作论坛上,乌干达中资企业商会代表与乌干达投资局局长签署有关合作备忘录后握手。

5月5日,在乌干达首都坎帕拉召开的中乌经贸投资合作论坛上,中国驻乌干达大使郑竹强表示,截至2016年底,中国已经为乌干达解决了约4万个就业机会。新形势下中国和乌干达同样互为需要,中国致力于帮助乌干达实现“乌干达2040愿景”。

不仅如此,乌干达总统穆塞韦尼本人与中国的关系也很密切。

穆塞韦尼早年在坦桑尼亚上大学时,就喜欢阅读马克思、列宁和毛泽东的著作,学习中国共产党闹革命的经验。上任三十多年,穆塞韦尼一直关注中国的发展模式,希望从中汲取经验。

还是好朋友

查明事情的真相之后,乌干达外交部对中国进行了正式公开的道歉。

▲  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在6月14日表示,“中方注意到乌干达外交部的声明,我们对乌方作出有关公开澄清并且重申继续致力于推进两国友好关系的表态表示赞赏。”

同时,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也强调:“中国政府对公职人员、驻外外交机构人员以及因公派出的出访团组有严格的纪律约束和管理规定,严禁购买、参与交易或携带任何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一旦发现,坚决依法惩处。”

撰稿 / 包政

编辑 / 张晶

图片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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