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的宿命


皇甫卫明, 1963年7月出生于江苏常熟。1987年6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著有散文集《沉默雨伞》《浮生闲情》,随笔集《远方的季节》。

狗的宿命

文 | 皇甫卫明

最后一眼见到黄狗,它被吊在树上。老屋畔一个不大的乱树林子,边上一棵碗口粗的楝树竟成了谋杀黄狗的帮凶。两个陌生的男人抽着烟,笑嘻嘻地等待黄狗断气。他们的上海口音,证明他们来自望虞河上的轮队。这条吐出猩红舌头,口鼻间滴着白沫的黄狗,不再是我家的狗,它的价值在父亲的裤兜里。陌生人拖着狗,在村后田间渐行渐远。绳子还扣着狗脖,狗身子似扫把一般,土路上留下一垄若有若无的拖痕。

我在走过小桥时就感觉异常,一直迎到桥头的黄狗没有摇头摆尾现身。此刻,它骑跨在生死的门槛上,对于熟悉的脚步声,熟悉的呼唤,熟悉的气味,已是身不由己了。它的眼角一定有泪水,对我作出的最后回应,恐惧和伤感让我不敢近观。父亲如果因为我的哭泣改变主意,及时将它放下,断气的狗一沾地气大多能复活的。这条养了七年的母狗已经是老狗了,它的地位将被最后一窝中长相酷似的女儿所替代。乡下人不可能给狗养老送终,又不忍心亲手宰吃,就送给别人处置,碰巧卖几个钱。村里壮硕的狗,年轻的狗,都因主人执意不肯逃过劫难,我家这条瘦骨嶙峋的老狗“有幸”纳入买狗者的视野。

论价的过程极其简单,父亲跟陌生人说话的当口,瞟着老狗。它从主人的眼神中感到了抛弃,从陌生人的眼光里读到了贪婪,警惕地烦躁地缩在墙角。陌生人将绳子打个圈套,向墙角合围,狗从人胯下窜出去,没跑远,在场角狂吠。父亲往狗食盆里倒了些食物,呼唤它过来。狗狐疑着靠近食盆,来不及享用这顿断头饭,就被我父亲抱住,被套上绳圈。呜咽几声,连挣扎都来不及,被吊到树杈上。

狗家族很庞大,我所接受并熟悉的都是普通的草狗,个大凶悍的狼狗、鬣狗太吓人,侍奉比人还金贵的宠物狗没耐性,人和狗的关系颠倒了,心里不舒坦。草狗始终保持着最低生活要求,任何三餐无虞的家庭,都养得起。我们吃饭时,它蹲坐在桌边,盯着家人的每一个动作,顺带着对门外吠几声,以示尽职。剩菜剩饭,能吃出山珍般的享受。我有时调戏它,把鱼骨鸡骨肉骨往地上一扔,它叼起骨头,躲到一边啃。一时难于对付的大骨头硬骨头,狗侧着的头按在地上借力,调整咬合位置改变用力方向,随着咔嚓咔嚓的声响,骨头渐渐被分解。

狗的嗅觉比人不知灵敏多少倍,它耐心掩藏饭菜香喷喷的诱惑,等着我们残羹冷炙的恩赐,这需要多大的定力。有谁心情不佳时,往往拿狗撒气,冲着它怒骂几句,狗识趣地退到门口,饱一顿饿一顿很寻常。肚子干瘪时更尽职,场角上走过穿街走巷的换糖担,它边叫边冲过去,直到换糖佬走远了,一兜兜折回的途中不忘零星地低吠。

狗仗人势的本意肯定是说狗,不错,主人在场与不在场,狗的表现大相径庭。邻居家有条大黑狗很凶悍,平日被主人用粗铁链锁在院子里,外人靠近院子,它卖力吼,狠命扑过来,挣得铁链哐哐响。主人拉住它,斥责它,让我们进到屋里:不长眼的狗东西,邻居都不认识!主人佯装的愠怒与斥责,并没有让狗安静,我操起拖把佯作揍它,这下它更来劲了。我家的狗吓不退的,邻居自豪。一日我路过,黑狗趴着院墙围栏狂吠,我拿了一根几米长的毛竹捅过去,黑狗再无平日威风,哀唤着缩到一边。此后它见到我,不叫也不动,整个身子似矮了一截。邻居不知我使了狠招阴招,以为狗不欺生了。

狗仗人势是常情,人仗狗势也是常态。小区里不少人家养着藏獒、狼狗、牧羊犬。养大型的人家都有钱。首先要养得起,每天几斤肉的代价,不是寻常百姓能承受的。其次要值得养,越是金贵的户头,越是胆子小。我等小民家里没保险柜,车库里没有高档车,贼踩点时看不中,不会在我墙上画只有他们看得懂的鬼符。狗的“汪汪”声能变幻出多种声线,大型犬叫声沉闷,传送得很远,从它音质和音量中不难想象到声音源头拥有多大的共鸣腔。它一开口,即令小区所有草狗噤声,偶有远处不识时务的草狗回应几句,很快被它吼声淹没。在它营造的声势中,小偷不得不掂量自己的胆气而有所顾忌,主人吃得安稳,睡得踏实。

人评价狗,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是忠诚。人斥责人没良心,就会说,良心给狗吃了。或者说,这么些年(潜台词有恩于对方),狗都懂得感恩,你连一条狗都不如。人在生气时,拿狗作比较,作比喻,实在是一项很高明的语法,因为人骨子里是看不起狗的。

狗与人不在同一层面,不管进入人的生活多少悠久。人待它寡情,它待人不薄。它吃的是人本当丢垃圾桶的东西,挨骂挨打是常事。有趣的是,人打狗时不习惯用手,踹它,踢它,踩它。人的四肢也有贵贱之分,手贵于脚,右手贵于左手。大概在人的潜意识里,狗不配用高贵的上肢去惩罚,凭借坚实的鞋底比赤手空拳更解恨,也更安全一些。

捉个小狗回家养,左右手传递着,给小狗绕桌腿三圈,小狗就认家了。小狗吱哩吱哩,没有成狗的“汪汪”声。母狗不懂得给小狗断奶,被吸得精瘦,还任由狗娃往它奶头上拱。母狗开小差回来,发现少了一个两个娃,难过地唤几声,循着气味东嗅西看,伤痛持续三两天时间,接下来该干嘛干嘛,回归到正常轨迹。来年春,它又会被不知哪里冒出来的公狗引到麦地,戏耍调情,在菜园边,在柴垛夹垄,在大路上旁若无人地步入正题,直到肚子鼓起来。我家一直养母狗,母狗恋家,不像公狗整天在外游荡。母亲如是说。

那条被船民吃去的黄狗就是母狗。它来我家的时候,我仅三四岁,直到它老去,我还是个孩子。它蹭着我的裤管,跟在我脚边时,我的裤兜里常有一颗两颗糖果。我咬下一半,塞到它嘴里,狗不懂以吮和咂漫漫享受甜味,嘎嘣几声就完事,然后意犹未尽望着我。我把剥下的红薯皮抛过去,狗把头一摆,间或轻轻一跳,用嘴接住,精确预算红薯皮的落点,力度和幅度恰到好处。等上学时,它已经做了几回母亲。当了母亲的狗依然顽皮,时常直立身子把前脚搭在我身上,半闭着眼惬意地享受我的抚摸。一次它衔着死鸡雏玩,正好家里少了一只鸡雏,母亲执意以为是它干的,几乎把它勒死。它在外面晃荡了几日,最终战战兢兢地回来,没有无罪的举证,鸡雏事件终成悬案。狗的忠诚针对的是一个家,家里所有的成员。它分不清家庭成员在家中各自的地位,厚此薄彼的势利在狗看来太高深。它的忠诚近乎愚蠢,黄狗至死想不到,半碗剩饭只是我父亲布下的诱饵。

狗的愚忠表现得很纯净,没有目的,也从不把效忠作为手段。比起狗,人韬略得多。人看不起狗,却在有意无意间充当狗的角色,但不会永远甘居这个角色。通过效忠,得到主子的宠幸,成为副主子,站稳脚跟,进而觊觎主子的地位,指望有朝一日替代主子。狗终究是另类,再聪明的狗成不了主子,因为狗不会变成人。

狗对人最后的贡献是它的身体。人在驯化家畜时,拿温驯和美味作为长期标准。电影《少林寺》里有个场景,寺外煮狗肉,害得小和尚们忘记清规戒律,忍不住探头探脑巴墙张望。小时候吃过多次狗肉,不过都不是自家的狗,类似于饥荒年代的易子而食。“狗肉香,请先生,先生吃了烂肚肠。”这则简短的童谣,既暗示狗肉的好,又对狗肉的食客大加揶揄,可见乡下人对狗心存恻隐。每有船民到村里买狗,母亲就说,上海人,恁馋。

以前一到大寒,乡下盛行偷狗。精力过剩的年轻人,打发漫漫长夜,总要干一点出格的事。不单为打牙祭,也因为好玩。农房多无院墙,狗躺在廊檐下柴窝里。循着狗叫,把活络的铁丝圈藏在背后,慢慢近身,看准狗脖子套进去一扯,拖了就走。寻一个落脚点,收拾一番,煮一锅狗肉,连夜吃完,清理后,把所有东西掩埋到田野里。我母亲常说,吃一夜不如睏一夜。阿Q!有次夜里,一个伙伴的母亲闻香而起,一掀锅盖,厉声责备我们几个毛头小子。儿子也是同伙,她不敢发作。我们硬着头皮问她是否吃狗肉,她说不吃。狗肉还没完全煮烂呢,她去叫醒老伴,不顾长辈的风度,跟我们抢食送上门的饕餮大餐。老头吃得额头沁汗,狗肉大补啊!他嘴里塞满了狗肉,一声感叹显得含糊其词。

那户不见了狗,我们几个逃不了嫌疑,没有确切证据也奈何不了谁。他们拿最恶毒的话骂村,拿最损人的咒语诅咒我们。吃了一饱狗肉,过几天都化作肥料了。没有明确对象的咒骂得不到回应,并随着另一条狗的失踪,从自另一户村民口里复制黏贴。

吃着狗肉,想起自家的黄狗,想象着船尾行灶边围了一圈人,他们也是迫不及待连夜吃了?恁馋!是的,我也馋。我忠实的回忆止步于船民从我眼皮底下拉走黄狗。明天那一家也该为狗的失踪不快活了。那是我罪孽感的第一次萌发。

多年后,狗肉成为很多饭店的特色招牌菜。馋嘴的食客只管享用,其他一概抛之脑后。某地吃狗肉吃出人命,食客才心存戒备。踱步进店,第一句话,必问狗肉的来路。活宰的么?自己杀的?直到店主拍胸脯保证。我恐吓道,盗狗贼飞车走村掳走的狗哪里去了?毒馒头瞬间把狗药翻,浸着毒液的弩矢能误杀同伙,可见毒性之大。他们自己不敢吃,狗肉流向哪里了?想一想。食客面面相觑,喷香的一盘狗肉无人敢第一个下箸。拼死吃河豚,难得尝尝狗肉犯不着玩命哦,有人提议把狗肉撤了。席中大胆的食客道,中奖轮不到我们,否则早关门了。同伴们终于放胆响应,不过心里总有些疙瘩,这一顿狗肉宴吃得少滋寡味。

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倘吕洞宾穿越来此造访,不知他还能否吃得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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