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部奖惩办法

销售业务人员的推销提成主要以各个单笔业务效益作为考核基础,体现有奖有罚原则,同时考虑到推销工作的艰巨和业务人员所付出的劳动,从鼓励和保护员工积极性出发,特制定本办法,同时对出口部配套服务人员(以下称后勤人员)进行考核,凭此制定年终奖惩办法。

一、业务人员年度业务考核基数:新业务员在加入公司销售团队的第一年,年销售任务基数为人民币300万元;第二年开始年销售任务为500万元。

二、业务提成计算;销售人员在完成年销售任务后,从超出部分按以下情况计算:

1、公司产品的最终销售目的地和到货地区为中东/亚洲,包括南亚、中亚、西亚和东南亚

及非洲(所有国家)业务提成的计算方式为:实际出口的FOB金额(以出口发票为基准)X¥汇率X0.3%。

2、公司产品的最终销售目的地和到货地区为欧洲/美洲/大洋洲,业务提成的计算方式

为:实际出口的FOB金额(以出口发票为基准)X¥汇率X0.4%。

3、业务提成结算时间:每年的8月份结算当年1-6月份的提成;次年2月份结算上年

7—12月份的提成。

4、结算基础:每单业务全额货款安全收回。未收回货款的业务暂不计入提成,在所有货款回笼后在下次结算中计算。

三、如果所签订合同或形式发票下货物已经生产完毕或正在生产,最后没能执行的,视以

下情况处理:

1、合同没有履行造成产品积压:该积压的概念指合同项下的货物非因生产原因,在合同到期后的半年内没有出运;则由相关业务人员负责积压产品的再销售。其后销售应计算积压产品所占用资金的利息,作为额外成本,在提成中相应扣除。如果客户已有付定金,公司将没收客户定金作为利息补偿,由业务员向客户解释,再销售后可以按规定提成。

2、如果产品出运后,未能安全收汇造成损失的,如果是

a.经判定是由于业务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的,由当事人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并责成当

事人负责收回所余货款。

b.经判定不是由于业务人员失误造成,比如是产品质量问题,相关当事人的提成不受

影响,但业务提成应在所有货款回物后可单独结算。

四、后勤人员(单证员、核销员及商检员)奖惩:从所有业务员的提成总额中提取1%作

为年终奖金,经公司考核后合理分发。如果后勤人员出现工作失误,视情节严重酌情扣除奖金,直至扣完为止。

五、本办法即日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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