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曾为美军特设慰安所 姑娘们的收益远超一般公务员
20世纪60年代末期,在越南西贡无论从公寓还是到独栋小楼,这些风月场所都被如“黄邦社”这样的黑帮所控制。
在法国和美国人统治时期,花船和家庭交易也成为一种时尚。这些风月场所通常以家庭为单位,由女儿出面接客,而男性成员则在外边负责放风。当然,在一些聚集的风月区域都是有黑帮进行专业运作的。
1975年以前,根据西贡政府社会统计部门的报告,在西贡便有大约20万的职业失足妇女。这个数字在1968年的时候还仅仅为大约1万人,而到了1974年的时候这个数字已经超过了十万。
在越南战争期间,来自美国的百万大军驻扎在东南亚各地。而美军与这些国家大多数都签署了协议,由他们为美军的军事和援助人员提供“休闲娱乐”场所。
这些“休闲娱乐”场所的存在助长了肉体交易的扩散。虽然美军没有正式要求驻扎国为肉体交易提供便利,但包括越南政府在内都为美军设立了专门的风月场所。
越南政府为美军特设的这些“休闲中心”堪称典范。在西贡的Pleiku会所,有20间房间,里面被粉刷一新并经过了精心布置。这里的姑娘都有美丽的外貌,性格温柔并能用英语进行交流。
美国的陆军情报部门也会对这些姑娘进行安全审查,以确保她们不是北越游击队的卧底,通过与美军的床笫之欢来套取情报。
这些姑娘与Pleiku会所签订了合同,美军士兵大概花300越南盾(约为2.5美元)就可以购买一张招待票,然后进到房间里面与选中的姑娘厮混三个小时。每天都有100-150名美军到这里寻欢作乐。
这些姑娘接客收益的15%是要上缴给会所,但受欢迎的姑娘一个月可从美军身上赚到8000-15000越南盾(约为66-125美元),在当时的越南这样的收益已经是很高了。
建立这些形同“慰安所”的机构的主要目的是,美军士兵中患性病人数惊人,因为大多数的美国士兵都喜欢去酒吧里寻求刺激。
在当时西贡一名失足妇女的收入高达180美元,而南越政府公务员的平均月收入不过才大约30美元,而南越政府部长的薪水也不过才仅仅120美元。
除了上面这些交易以外,美军寻找一个固定的女孩作为“情妇”包养也是一种常见的交易行为。它被认为是会所和酒吧女之外更为安全的替代品。
在法国统治下,法国士兵是禁止和越南妇女结婚的,而美军在这方面就要显得开明不少。仅仅在1966年后半年,美军就接到了64例寻求结婚的申请。但美军与越南女子结婚后的离婚率也很高,而这里面主要的原因是受到歧视,性压抑以及对美国生活的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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