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斑马线之罚”案:行人在人行横道停留时也应停车礼让!

史上最严交规在全国各地陆陆续续施行。尤其是对于车辆礼让行人的规定,我个人而言也是感触颇深。尤其在经过没有红绿灯的人行横道时,几乎机动车都能够主动让行。甚至有时候你还没过人行道,在等待时机的时候,都会有机动车主动先停让路。每每遇到这个时候,我都会感慨,国内的驾驶员素质其实还是挺高的。

在驾驶员做到礼让的同时,还会遇到一些行人会缓慢走过斑马线,或者是停留在斑马线上。遇到这种情况,驾驶员朋友该怎么办呢?

浙江车主贝先生在此前就因为没有礼让在斑马线上放慢脚步停留的行人被交警处罚,对于处罚不服,他把交警告诉法庭。这就是全国首例“斑马线之罚”案。

2015年1月31日,浙江省海盐县的贝先生在驾车途经海宁市区西山路口时,对正在人行横道上行走的行人没有停车让行,被执法的海宁公安局交通警察发现并拦下,以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罚款100元并扣3分的行政处罚。

在申请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后,贝先生仍然不服,向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海宁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交警大队的主张,驳回贝先生的诉讼请求。贝先生仍不服,依法提起上诉。

贝先生诉称,原判对法律条文的理解错误。本案中,行人已主动停下让其先行,他在此期间也做到了减速慢行,在看到行人无前行表现的情况下才缓慢驶过人行横道。行人停在分隔线边不走,不属于法条中规定的“正在通过”。

因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法庭上,行人是否“正在通过”成为庭审焦点。

怎么来理解法律规定的“正在通过”?交警对贝先生处罚是否合法呢?礼让行人,行人不过马路的时候,驾驶员该怎么办?

嘉宾:刘军林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方弘:法律规定,“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而贝先生认为当时行人已经停下,所以自己缓慢前行。所以,其可以在确保通行安全的情况下不停车让行而直接通过人行横道,故不应该被处罚。行人是否正在通过就成为本案焦点,您如何看这个问题?

刘军林律师:“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行人是否正在通过人行横道,不能只看某个特定的时间行人的某个特点动作,应当以特定时间段内行人一系列连续行为为标准。

而本案中行人之所以在某个特定的时间内停止,正是基于其无法判断贝先生驾驶的车辆在行经人行横道时是否会停车让行。所以,为了自身安全才停止,以便确定是否安全。

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前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的一个现状,即不确定车辆是否会停止让行。如果所有的机动车驾驶人都能够做到“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停车让行”。那么,行人就可以无所顾虑的快速通过人行横道,通行效率也会明显的提高。

所以,我认为,本案中的行人是一个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驾驶车辆通过时应当停车让行。

方弘: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10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如何看法院的判决?

刘军林律师:我们认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从该法律规定来说,属于命令性规范,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十分明确,不允许人们以任何方式变更或违反的法律规范,具有强制性。

对于嘉兴中院的终审判决,我认为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该判决在说理部分分三点,对本案事实及“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的规定进行了详细阐述。

这也进一步的说明了,驾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礼让斑马线,也礼让行人。这样一个理念,以后也会成为一种驾驶人的一种习惯。

方弘:上海警方提醒市民,虽然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对机动车礼让行人提出了严格要求,但非机动车与行人也不能任性通行。湖北刘先生一肚子委屈。礼让行人,行人不过马路,为什么要扣我的分?!

11月3日,刘先生开车路过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门口一处斑马线。此时,他注意到马路中央护栏处,站着两名行人,但都在看手机,他踩了下刹车,见对方没有过斑马线的意思,就没有停车,直接开了过去。没过几天,刘先生收到未停车礼让行人的罚单,面临100元罚款、扣3分的处罚。对于这个案子您怎么看?

刘军林律师:对于这个情况,作为机动车驾驶人首先应当主动停车让行,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但是,对于行人因自身的原因停留在人行横道不通行时,机动车驾驶员正确的做法是:

首先,应当主动停车让行,并示意行人通过。

其次,在行人明确表示不通过时,机动车驾驶人方可确保安全的驾车通过。

因此,刘先生没有停车让行受处罚是有法律依据,准确的。因此,刘先生在以后的驾驶行为应该予以改正。

方弘: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想提醒广大行人,现在的道路交通没那么悠闲,很多时候都是高峰期。既然机动车让我们过马路了,我们也应该加速行驶,这也会提高了整个道路运行效率,确保在一些交通高峰期不要造成太多的拥堵。

而机动车作为强势的一方,在这方面做得应该要更到位!

刘军林律师:提醒广大的机动车驾驶人不仅仅是将“礼让行人、礼让斑马线”作为法律规定去遵守,更应该成为一种驾驶习惯。

对于“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的规定,不仅仅是因为行人属于弱者,该规定背后更深的哲理,是对生命的尊重与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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