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熟的鸭子飞了!千挑万选看中的房子,被人加价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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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回事,当初不是说交了意向金和申请书就能优先吗?怎么又变卦了,这跟你们之前说的不一样啊……”

“我是信任暖灯才找你们买房,诚意金我都交好了,你们快去谈谈!”

“岂有此理!说好了卖给我怎么能出尔反尔呢? 这么言而无信谁还敢买啊?”

每位投资人在成为房主之前,或多或少都要经历一些波折。据暖灯君观察,从开始找房到最后成交,少则花费一个月时间,多则耗费半年乃至一年时间,毕竟买房子不是买白菜,绝大多数人都要经过层层筛选,期盼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房子。也有少数人运气比较好,很快就遇到心仪的房子,凭借灵敏的直觉,迅速做出定夺。“这套我买了。就它了。”
Z女士就属于后者。
凭着多年在商场上的征战经验,Z女士杀伐果断,做事从不拖泥带水。从萌生在日本买房的念头到实际签约,Z女士只用了一个月时间。“说实话。一个月我都觉得有点儿长了。”等一切尘埃落定后Z女士说道,“如果不是中间被那个韩国人横插一脚,我都快拿到房产证了。”

煮熟的鸭子飞走了

事情进度条拉回到上个月。Z女士找到暖灯,“日本的房子投资价值如何?在哪里投比较好?”经过一次深入面谈,Z女士摸清了日本房产的市场行情,就马上进军日本市场,准备投资一套。接下来是暖灯君的工作了,地毯式搜索符合Z女士投资需求的房子,多件综合交叉对比。
经过“海选”和“晋级赛”,暖灯君给Z女士挑了不少高质量房源,确定了A、B、C、D四套房子以供选择。没想到选房进程中遇到了一位“踢馆选手”E,Z女士一眼相中了这套房子。但可惜的是,这套房子被别人捷足先登,在她前面已经有三个人提交了申请,按照规则她也只能望房兴叹,跟自己心仪的房子擦肩而过了。
再回到之前的进程,经过半决赛选拔到最后的决赛,Z女士终于选中了一套各方面都比较符合心意的房子C,这次也抢先提交了购房申请书,卖家也同意了申请并约定好了签约时间。天时地利人和。伴随着入秋后的凉爽惬意,Z女士就等着正式签约了。
万万没想到的是,已经箭在弦上了,中途突然杀出来了一个程咬金。一个韩国买家以高出Z女士500万日元(人民币约32万元)的价格提出申请!更不可思议的是房主居然动心了,冒然回绝了Z女士的在先申请,选择将房子卖给后来申请、但是出价更高的人。
暖灯君得知这个消息时也十分震惊,这完全是在扰乱市场秩序,违背业内交易规则,闻所未闻。 所以暖灯君第一时间就去与卖家公司交涉,甚至表明如果执意违约以后不再考虑与对方公司合作了。尽管对方公司社长表示了歉意,但最终还是选择与出价畸高的韩国买家成交。

购房申请书有法律效力吗?

可能有些人会觉得,竞价不是市场常规操作吗?或许在国内或其他行业可以,但在日本房地产市场,必须按照顺序来达成交易,以免哄抬房价扰乱市场。这是行业内的潜规则,像上面那家房产公司违规操作,虽然得到了眼前的利益,却损害了自己在业内的名声。
说到这里就要说说购房申请书的作用了,为什么卖家违反规则却不用承担直接责任呢?
提交购房申请书是购房流程中的第一步。购房申请书的内容一般包括购房合同的金额、签约日期、支付金额的款项明细和希望交付房子的日期等重要信息。卖主公司会根据购房申请书的条件来决定贩卖次序,排在第一位的申请人拥有优先购买权。如果第一位申请人没能顺利成交,可以由第二位申请人继续购买,以此类推,顺位交易。
因此,尽早提交购房申请书的主要作用就是抢占房源,掌握主动权。以此表明买主对这套房子很感兴趣,有很大意向购买,但是还没有完全决定,需要了解更多的房屋信息,请卖主提供一下;同时也希望卖主给自己多留几天时间思考一下。
那最先提交申请是不是就意味着一定能完成交易呢?申请书具有法律约束力吗?万一出现Z女士碰到的这种情况可以维权吗?
答案是:不能
没错,购房申请书并没有实际法律效力因为它是靠行业规则而非法律约束的。我们看一下购房流程,签订购房合同是在提交申请之后的下一步,只有正式签约之后双方才受法律约束,在此之前,卖家和买家都有自由裁量的选择权。也就是说,不到最后签订买卖合同,双方都保留最后的选择余地。
另外需要注意的一种情形是,如果买家砍价申请也可能无法顺利成约
在中国房产交易市场上,一般会在原价的基础上稍作砍价,但这其实并不符合日本的交易习惯,而且他们的定价也不会虚高。所以如果是低于标价申请,卖家是可以选择后来者居上的。有得就会有失,想要享受砍价的优惠,也要承担无法成约的风险。
例如,某人以960万日元第一位申请了一套标价1000万日元的房子,第二位申请人按照原价1000万元申请,那么卖家是可以绕过第一位申请人,选择与第二位申请成交。
但是在本次案例中,Z女士是以标价2290万日元满额申请,后来那位韩国买主加价500万日元以2790万日元申请,最终卖家选择了后者,很明显是违反规则的失信行为。
如果卖家唯利是图,势必会损害买主的权益。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日本购房需要先交意向金并提交书面申请,书面形式更显正式和诚意,卖家也要严格遵守行业规则,否则公司目光短视,名誉受损。

暖灯是怎么做的?

无奈之下,暖灯君只能把实情告诉Z女士,准备从长计议了。这么明目张胆的失信被Z女士撞到,换谁都会气愤。“我不同意,他们这不算违约吗?我先交的申请,先来后到的道理他们不懂吗!”暖灯君一边安抚她的情绪,一边准备重新再找房源。
“您别生气,这种情况确实少见。放心,我们会帮您到更好的房子的。”Z女士难以理解,一向以规则的拥趸著称的日本人,居然在她面前展示了何为利益驱动。“我好好地遵守了市场规则,他们也应该信守承诺。”
Z女士咽不下这口气,要求跟价压过对方。“那就比他们出价再多一点,不能让他们得逞!”
这个回应让暖灯君猝不及防,极力安抚:“您的心情我们理解,但是现在这个价格已经超出我们原来申请价30万人民币了!对您来说性价比很低,不适合再投资了。”
“一般来说申请阶段会有几十万日元的浮动来增加竞争力,但是一下子加500万日元实在高得离谱,纯属恶意抬价。因为我们也要为投资人的利益着想,一定要找符合市场行情的高性价比房子,这也是为您负责。既然这套房子已经丧失原有投资价值,就没有跟进的意义了,为了顾全大局,咱们还是及时止损吧。”
一番劝说后,Z女士也冷静下来,等待下一个合适的房选。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快这套房子就出现了。这次Z女士不多犹豫,下手稳准狠,顺利买下。“总体来说,这次购房经历还是比较省心的,虽然中间有个小插曲,但是在暖灯的引导下还是买到了自己满意的房子。”
暖灯君想说的是,Z女士面临的情况确实比较少见。通过加价来抢夺已经约定好的房源,一直是暖灯摒弃并且抵制的事情。除了在与外部矛盾中维护暖灯自己投资人的利益,我们也遇到过暖灯内部投资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曾经也有过类似的“诱惑”发生在暖灯的交易过程中。一位后申请的投资人意向非常强烈,表示愿意加价100万日元买下暖灯的房子,但还是被我们婉拒了。按照事先约定,我们将房子卖给了先申请的人,除非第一位申请的买家主动放弃,否则我们是不会从任何一位投资人手上撬走钥匙的。行业规则,需要每一位业者遵守,才能更好地保障多方利益。

诚信需要双方守护

交易是相互的。在申请阶段除了可能出现卖家失信,卖家失信的情况也同样存在。既然你说购房申请书没有法律效力,意向金也可以退还,那我大可以随意申请,先排队占个位置再说。确实也有这样的投资人,事先没有想清楚,一股脑申请了好几套房子,最后都撤销了申请。可能一句轻飘飘的“申请”和“撤销”,背后付出的是多方沟通、交涉的时间和精力,甚至是信誉。

中国有句老话:买卖不成情意在。无论最后是否达成合约,诚信需要双方共同守护。作为中介公司,当然是要站在自己投资人的立场,从选房到交易到后续托管,都要为投资人的利益着想,这也是一种诚信。

在选房方面,暖灯始终会站在投资人的立场严格把关。首先是要符合投资人的具体需求,其次是看性价比。暖灯君阅房无数,看到高质量房源会第一时间推荐给有需求的投资人,以免错失良机。

好房不等人。所以第一步,先把你的需求告诉我们吧!(小助手微信:A83693)

编辑 | 菊与刀郎
审稿 | 柒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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