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是怎么收税的:古代人贫困交不起税会怎么样
说到税收这个大家都很清楚,毕竟这是每个人应该做的,现在的人生活富裕这对大家来说还是很简单的,但是在古代那样一个比较贫困的年代,也需要这样做吗?这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魏晋时期改成按照户征收,征收内容也是实物。从北朝到隋朝,征收对象为“一夫一妇”,实际上也就是按户征收。各政权租、调的具体数量,各有不同。东晋南朝赋税制度屡屡变化,呈现出以资产为主要征收依据的趋势,当然也和政权变化有关。
历史进入到大唐帝国,这唐朝又是怎么操作的呢?
李渊和长孙皇后的离世,对李世民来说,感情上固然有丧亲之痛。但从权力的角度,其实去掉了两个潜在的制约。
李渊时期,定下了'租庸调制’这样一个交粮纳差的规矩。它本质上是种人头税:男女老少,每年分别交多少粮食、布匹,出多少天的公差,都有固定的标准。干完这些是不是就没事了呢?其它还有一些负担。
第一种叫'户税’。顾名思义,户税按户征收,收税的依据是家庭财产,说白了还是土地。家里有多少亩好田、多少亩差田、多少亩枣园,按产值折算个总数,根据这个总数来定纳税的等级。李渊那时候比较简单,就分了三级。到李世民这时候,老百姓开垦田地、恢复生产,户数也慢慢增多。贞观九年(635年),'敕天下户立三等,未尽升降,置为九等’,嫌三等太粗,改为按九等征税。具体税值,从四千文到五百文(一千文钱为一两银子),差不多现在一千多到一万多块钱,算是笔不大不小的开支。
第二种叫'义仓税’。义仓不是什么新东西,李渊时期叫'社仓’,一般的称呼为'常平仓’,就是国家物资储备库的意思。粮食丰收,粮价下跌,国家按保底价收购进来存着;歉收的时候,粮价上涨,国家再按保底价卖给大家,起到一个调节粮价、救济饥荒的作用。历朝历代都有这个东西。
不过古代经济不发达,很多时候老百姓是吃不起的,遇到饥荒、风调不顺的时候,农民交不出粮,国家税收还很重,就引起了起义。就像商周时期,国家发明了井田制,就是一块地封为九块,八块是个人的,一块是公家的,这样减轻了人民的压力,还能为国家上缴,两全其美。但是事实是,人民忙于自己的土地,对待公家的就很差。
所以后来国家就改变主意, 这九块地全是你们的,我按收成的九分之一收取。但是东周时期国家推行开荒,开荒不用交税。所以实行的井田制就作废了,人民全去开荒了,地反而没人种了。于是。初税亩就发明了。意思就是土地回归私有,按照面积征税。
在一个帝国确立经济制度的时候,农业税收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项,所以在朱元璋还只是吴王的时候,就给他领地内的百姓规定了一个笼统的“赋税十取一”的范例,但这时正是王业初建,典章制度还不完备,所以在朱元璋当了皇帝之后就有了更加规范化的制度。
由于中国在古代是个农业性的社会,所以对于粮税是特别看重的,而这也成了国家的正税,几乎是王朝主要经济的来源,所以明初将百姓一年需要缴纳的赋税分为“夏税”和“秋粮”分两次缴清。
在明初,百姓在纳税时并不都是用银子来交税,更多的还是以缴纳土地上所出产的米麦丝绢为主。由于各地的出产不同以及交通运输等问题,所以各地的赋税也有了不同的折算之法。而在这些折算法则中,是以白米为交税的标准单位。在明初,普通民田一亩地需要上交三升三合五勺大米。
到了清朝,实行摊丁入亩制度,将劳役税和财产税按照统一的土地面积征税,这下就是家大业大交税多,贫穷人交税少,税收更合理了。但是清朝末年,各种屈辱条约的签订,农民税负加重,于是人民起义,清朝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