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斯组,西宁百姓怀念的父母官!

知县审案(来自网络)

山人2020年12月16日在本公众号发表了《廖曰敬祖父廖士成》。文中引述了廖曰敬祖父廖士成的《羡沈邑侯》诗:

三水左堂沈少双,

理刘旧案镜悬窗。

青天父母真勘羡,

□□□□□□□。

诗歌的大意是说:三水县的县丞沈文焕代理西宁县知县,高悬明镜,审理刘斯组审理过的旧案,他就好像包青天一样,让人称赞。

山人在文中说:估计是刘斯组当年过于主观,自以为是,也判了一些冤案。

于是有人说:刘斯组是明清西宁知县中颇有传奇色彩的人物,对刘斯组的批评不能只建立在一首不齐全的诗歌上。

在西宁历史上,刘斯组的确是一位口碑很好的知县。道光十年《西宁县志》刘斯组传记说:

士民亲之,咸目曰“刘伯父”。

意思是说刘斯组与百姓打成一片,关系很密切,百姓都称他为“刘伯父”。

知县审案(来自网络)

道光十年《西宁县志》刘斯组传记对刘斯祖的审案也非常推崇,说:

斯组鞫谳精详,惩奸不少贷,牒诉日稀,囹圄为空。

鞫谳是审讯议断(狱案)的意思。这几句话是说刘斯组审讯议断狱案精密详实,奸诈的人不可能逃脱法律的惩罚,因此县里的诉状越来越少,监狱几乎没有了犯人。

刘斯组的一些判词也堪称经典。民国二十六年《旧西宁县志·卷三十三·前闻志(三)·杂录》载:

一天,有一对夫妻打架,地保向丈夫索取贿赂不成,向官府申告,并请来和尚作证。刘斯组升堂审理后,在诉讼状上批道:

夫妻相争,常事;和尚见证,奇事;地保禀报,多事;本县不准,了事!

民国二十六年《旧西宁县志》还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刘斯祖邃于《易》,兼通六壬术,决狱有才,囚不敢欺。尝于岁除纵囚,限期返回,无或爽令者。有罪犯某甲归度岁,计若干日矣,以母老泣别不能舍,逡巡半途,忽缘大树上觊避逻缉,日昳,狱卒点名众囚,独缺某甲一人,大惊,入报,刘从容曰:上不到天,下不到地,可往西门外里许,便呼获也。已而,差役提灯笼西去,火光人语喧嚷道途,甲隐树上,见之,不觉失笑。下,遂带案讯甲,泣诉曰:非敢后也,小人倚树为望母也。刘悯之,不呵责,他日饬差侦查属实,申请臬司,乃得减甲罪,释狱归。

刘斯组《周易拨易堂解》

译文:

刘斯组精通《周易》,同时精通占卜术,判决诉讼案件充分显示出他的才能,囚犯都不敢欺骗他。刘斯组曾经让囚犯除夕回家过年,但规定必须在限期前返回。对此,囚犯们都没有违反。有一个囚犯回家过年好多天了,母亲年迈,到了归狱限期,哭着不忍离别。囚犯在回监狱的半路上徘徊不前,忽然想到可以爬上大树,既可以躲避侦缉,又可以远远地看着母亲。傍晚,狱卒对囚犯进行点名,发现该囚犯没有回来,大惊,向刘斯组报告。刘斯组从容地说:“上不到天,下不到地,可到西门外1里多的地方,大叫某某几声,就可以抓获他了。”一会,差役提着灯笼向西走去,一路上,火光明亮,人语喧嚷,囚犯在树上看见这样,不觉失声而笑。差役于是喝令他下来,然后带回去审讯,他哭着说:我不敢迟回,只是站在树上远远地看母亲。刘斯组很可怜他,没有呵斥他。第二天命令差役调查,确实如此。于是向省里的提刑按察使司请示,让这位囚犯获得减刑,提前释放回家。

犯人因何不归?犯人在哪里?刘斯组完全没有进行调查,应该也是通过占卜,就煞有其事地让狱卒去抓捕,虽然果然如他所说,但这究竟是巧合还是必然?

刘斯组的主观,也表现在他的治学上。刘斯组著有《周易拨易堂解》。这是一本解释《易经》的著作。解释为何书名叫“周易拨易堂解”时说:他写这本书的时候,他的侄子梦到家里的阁楼被朱笔题写了“拨易阁”三字,他于是用“拨易”为书斋名,为“拨易堂”。这本书随之就叫“周易拨易堂解”了。《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对此不以为然,说“其事颇涉幻杳,似乎故神其说”。可见古人已觉得刘斯组故弄玄虚。刘斯组又说“拨易堂”的 “拨”字有“发挥三才”的意思。他把“拨”字的提手旁当作“才”来解释。这是典型的望文生义。须知“拨”字的提手旁不是“才”,而是“手”,《说文解字》“拨”字就是在手部,《康熙字典》“拨”字也是在手部。“拨”是一个形声字,形旁为“手”,声旁为“发”。

刘斯组《周易拨易堂解》

山人这样说刘斯组,完全没有丑化刘斯组的意思。刘斯组是西宁历史上的好知县,但任何人都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小疵不掩大美,刘斯组这点不好的东西完全不能掩盖他为西宁所作的巨大贡献,不能掩盖他在周易研究方面的高深造诣。

刘斯组,西宁百姓怀念的父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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