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防孩子溺水,最好的办法是给他们提供公开下水的机会
【家教智慧 第859期】
夏季逢暑假,是溺水事故高发季。据7月12日沈阳晚报报道,7月11日下午,辽宁台安县发生一起惨痛的多人溺水事件,6名小学生在水边嬉戏时不慎溺水身亡,令人无比痛心。据悉,这些小学生才刚参加完期末考试……
是我们的教育不到位吗,是家长看护的不严吗? 都不是。在学校,教师是班会说,大会讲,每到寒暑假都要给学生签订防溺水责任书;在学校,家长对孩子更是千叮咛,万嘱咐,更给孩子下了不准“下水”的死命令……可是不要说炎炎夏日的溺水高发期,就是在寒冷的冬日,也常有孩子溺水悲剧发生。如果说炎炎夏日,孩子下水情有可原,那么天冷时候,孩子为何也要下水呢?
据澎湃新闻报道,今年1月12日,在寒冬腊月,河北保定唐县3名小学生不幸落入南水北调大渠,1人获救2人死亡,死者分别12、13岁,上四、五年级。报道说,南水北调大渠有阻隔围栏,学生疑似翻越围栏时落水……
孩子为什么要翻越围栏?难道不知道渠内水深危险?我想,作为四五年级的孩子来说,应该是知道的。那他们为什么还要冒这个险的?我想,这并非是我们“防水”知识教育不到位的缘故,而是我们忽略了爱玩是孩子的天性,好奇是他们的本性,特别是中小学年龄段的孩子,他们具有强烈的好奇心、求知欲和探索精神。他们山要上,林要进,水当然也要一试,明知水中险,却偏要险中行。因此,无论大人多么地苦口婆心,都不会消解他们探水的好奇心,对冒险刺激的追求,对“水”的渴望会驱使他们寻找一切机会到水中一游。
因此,不怕孩子下水,就怕孩子想着下水,只要他们一心想着下水,安全责任书和“禁水令”就成为虚设。平日里,孩子在大人的严密监管下没有“合法”的下水机会,可是大人有大人的事情,总不会时时刻刻盯着孩子。因此,只要有机会,孩子就会偷偷地下水。因为怕人看见,他们只能到地僻人稀的小河和暗沟中去,如此,悲剧几乎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想起一则小故事:动物园里的猴子从围栏里偷偷地溜了出去,管理员于是将围栏加高;但猴子还是再次溜了出去;管理员于是再次将围栏加高,可猴子还是溜出去了;在管理员第三次加高围栏的时候,小猴子不无担心地对老猴子说:“人们又在加高围栏了!”老猴子笑笑说:“不用怕,围栏再高也没用,你没看见,他们忘了给围栏的大门上锁了!”
这则颇富哲理的故事告诉我们,浇树浇根,育人育心。凡事都有一个本。多年以来,每次象溺水之类的安全事故后,我们做法总是想着祛除不安全因素,消除安全隐患,比如给孩子下 “禁水令”,试图采取强硬措施让孩子与水绝缘,这种做法,其实就像开头故事中的管理员一样,不过是在加高安全的围栏,但是却忘了给围栏“加锁”,围栏再高,也是枉然。
我以为,在当下,不是我们对孩子的安全不重视,措施不到位,而是我们忘记了给孩子的安全围栏之门加上一把“心锁”——切实增强孩子心中的自我安全意识,提升他们的自我防护能力。
大禹治水,疏胜于堵。还是以防溺水为例,要想杜绝溺水悲剧发生,最好的办法非是孩子与水绝缘,而是要给他们提供“合法”“公开”下水的机会,让他们了解水,了解水的危险,让他们不要“擅自结伴”“偷偷下水”,下水时要有“大人陪护”,不要到自己不了解、出了事“没有救援”的“陌生水域”去……这样顺应孩子的天性而导,他们才会把安全锁记心里,才会不再偷偷地去冒险,才会最大限度地减少甚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7月11日,辽宁6名小学生的集体溺亡事件告诉我们,暑期防孩子溺水,一刻也不能松懈,要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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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玉柱,中学高级教师,中国教育新闻网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山东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委员会委员。 此为平湖一柱公众号原创首发作品,转载请务必标注来源,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