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新规要防止风险“地下化”和“隐形化”

股票质押新规要防止风险“地下化”和“隐形化”

股票质押

股票质押新规是为了防止风险,

所以,必须高度重视可能出现的风险隐藏和转移

避免引发新的风险!

沪深交易所日前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7年征求意见稿)》,突出了“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要求,强化股票质押的风险管理,制定了单只股票质押比例不超过50%,质押率上限不超过60%等“红线”。

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9月11日,两市共有122只个股的质押股票占总股本的比例超过50%,8只个股质押股权比例超过70%。应当说,突破质押“红线”的上市公司数量并不是很多,占比也不是很大。即便如此,这些质押比例偏高的公司,仍然可能是市场的一大风险源。特别是在市场不是很稳定,空头比多头影响力更大的情况下,出现风险的概率也更大。

也正是因为如此,管理层为了化解可能存在的风险,从政策上鼓励上市公司做强做优实业、做好主业,避免过度质押导致资金体外循环,影响上市公司健康发展,出台了股票质押新规,设置了股票质押的“红线”。应当说,是完全符合当前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的,也是有利于市场稳定和上市公司健康运行的。

很显然,新规对多数上市公司的影响是非常有限的,即便是质押比例超过50%的公司,也未必就构成威胁,关键要看上市公司的运行状况、质押资金的用途、股票在市场的的表现。因为,新规采取的是新老划断的原则,亦即已经突破“红线”的,并没有要求立即回到“红线”之内。自然,运行状况较好、市场表现比较稳定的公司,就不会受到影响。相反,那些原本就市场表现摇摇晃晃、经营状况也不乐观、且质押比例超过50%的公司,情况可能就要危险一点、影响也要大一点。一旦市场出现下跌,或者个股出现问题,都会使现行的质押格局被打破,“红线”被进一步突破。到时候,如果控股股东拿不出钱来补仓,问题就复杂了。

由于很多上市公司通过股权质押,是为了募集资金用于项目投资、技术孵化、收购股权等,并有可能在这些项目、技术等做成功后,注入到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做优上市公司。新规出台后,毫无疑问会增加这些上市公司的资金压力,导致这些上市公司必须通过其他渠道募集资金,继而增加融资成本。如此一来,对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做优会不会产生影响,是一种考验。不仅如此,相关的上市公司,会不会通过股权“保管”、“托管”等方式,到地下金融组织、民营投资机构等获取资金,使上市公司风险“地下化”和“隐形化”。不仅如此,此类融资方式,融资成本也会很高。

所以,面对股票质押新规出台后可能出现的问题,有关方面要密切关注,要在最大限度发挥新规作用、展现新规魅力的同时,尽可能地减少可能出现的问题。质押新规,必须以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为目标,让上市公司自觉规范运行。如果每家上市公司都能清楚认识自己的优势和劣势,正确把握好投资、运营和管理等方面的关系,扬长避短,发挥优势、避免劣势,能够在做好主业、做强优势产品、做优技术的基础上扩大生产能力、提升市场占有率,并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技术研发、产品研制和股权收购、资产重组等,企业的发展才会更有活力、更有市场竞争力。

而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一些超过或接近质押“红线”的上市公司,其通过质押获取的资金,并没有用于做强做优做好主业上,也没有用于相关或相近产业、产品、股权的收购上,而被用于其他方面了,有的甚至被转移。如此一来,先规范、再放开,就显得更为重要,避免出了大问题后再去清理和整改。从这个角度来看,纵然新规可能会带来一些问题,但从总体上讲,是利远大于弊。而可能出现的“弊”,只要在政策上稍稍把握好,就不会出现大问题。其中,预防上市公司利用股权变相质押,导致风险“地下化”和“隐形化”,是必须做好的一项工作。

谭浩俊【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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