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机动车相关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公开征求意见

《机动车发动机转速测量仪校准装置》等4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公开征求意见

9月8日,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机动车检验检测分技术委员会发布公告,《机动车发动机转速测量仪校准装置校准规范》、《汽车检测设备用标准滤光片校准规范》、《客车通道引道测量装置校准规范》、《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校准规范》等4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国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邮箱cma_lu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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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发动机转速测量仪校准装置校准规范》编制说明
本规范所指的机动车发动机转速测量仪校准装置是用来校准机动车发动机转速测量仪的专用计量器具,其准确性直接影响到发动机转速测量仪的计量性能。
机动车发动机转速测量仪广泛应用于汽车生产厂家、汽车维修企业、及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其准确性对车辆安全、产品质量、检测质量有着重要影响。JJF1375-2012《机动车发动机转速测量仪》校准规范、GB18285-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均对转速测量仪的使用、校准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其测量范围、准确度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目前市面上存在多种测量原理的机动车发动机转速测量仪,包括通过汽车点烟器或蓄电池测量点燃式发动机点火信号、充电信号从而得到发动机转速的电压脉动式转速测量仪;通过测量发动机机械振动和声波测得发动机转速的转速测量仪;通过高压点火线圈测量点火信号测得发动机转速以及通过测量压燃式发动机喷油管振动测得发动机转速的转速测量仪。正是由于转速测量仪测量原理的多样性,早期市场上鲜有满足校准需求的校准装置。计量部门一般选择按测量原理分别搭建校准系统,如使用信号发生器、频率计对电压脉动式转速测量仪进行校准;采用中频振动标准装置对采集振动信号的转速测量仪进行校准;当发现有的测量仪还需要采集声信号时,又设计出各种发声装置。对校准装置如何计量溯源,保证校准数据的准确可靠成为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这个过程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是认识事物到了解事物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由于缺少转速测量仪校准装置的国家校准规范,也造成了市场上校准装置产品鱼目混珠,泥沙俱下,各种伪劣产品混迹于市场。部分计量机构、第三方校准机构,在建标任务或利益驱使下,被动或主动的选择了不能满足要求的校准装置并出具报告。这不仅给机构造成了损失,同时涉嫌伪造检测数据,给计量检测行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制定《机动车发动机转速测量仪校准装置》国家计量校准规范,对校准装置的测量范围、准确度(或最大允许误差)、校准条件、校准项目、校准方法作出规定很有必要。

《汽车检测设备用标准滤光片校准规范》编制说明

本规范所指的标准中性滤光片是用来检定透射式烟度计或校准汽车用透光率计的专用滤光片,其准确性直接影响到烟度计和透光率计的计量性能。

根据GB 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和GB 36886-2018 《非道路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对透射式烟度计的要求,接收器光谱响应曲线应类似于人眼的光适应曲线。JJG976《透射式烟度计》和JJF1225-2009《汽车用透光率计》中要求中性滤光片的标称值应采用人眼明视觉函数进行积分计算而得。

对烟度计来说,中性滤光片是用于模拟柴油车排放的黑烟,黑烟黑的程度是依据人眼看到的程度判断的;对透光率计来说,中性滤光片是用于模拟透光的能力,而玻璃透光的能力也是依据人眼看到的透光程度判断的,所以要对滤光片按人眼视觉函数加权计算得到透射比。简单地说,就是滤光片透射比要与人眼看到的透光效果一致。

GB 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要求透射式烟度计光源的波长应在550nm~570nm之间,即使烟度计生产企业标注了烟度计光源的波长,也无法保证每一台烟度计的光源一致性。GB 3847-2018附录C.3.4.1要求接收器光谱响应曲线应类似于人眼的光适应曲线。如果中性滤光片透射比未按照人眼明视觉函数进行加权计算,用任何一个波长进行滤光片的校准都是不准确的。

目前大多数计量部门都按照JJG 1034-2008 《光谱光度计标准滤光器》检定规程校准滤光片,但该检定规程中不包含人眼明视觉函数及积分计算,因此需要制定《汽车检测设备用标准滤光片》校准规范。


《客车通道、引道装置校准规范》编制说明

汽车检测自机动车辆出现至今,一直都是人们重点关注的行业。随着多年来的检测技术的逐渐发展完善,所配备的标准和设备也日益完善,逐渐从人工化到全自动化的过渡。在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实施之前,客车通道均使用钢卷尺,钢直尺等人工进行测量。GB21861-2014实施后,2015年开始,全国的检测站均开始逐步配备客车通道、引道测量装置,以此装置代替人工测量。但是只要求新注册客车需要使用该项设备。在2020年,国家发布GB 38900-2019于2021年全面替代GB 21861-2014和GB 18565-2016,并且要求无论是新注册客车还是在用客车,均要求使用客车通道引道装置进行检测。然而,对于大面积出现的客车通道、引道测量装置,却没有溯源依据,没有相对应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3094-2017《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 24407-2012《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GB 38900-2019《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中,有对客车通道引道测量装置的尺寸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在2020年机动车检测技术委员会发布了T/CMA JD025-2020《客车、专用校车乘客通道和引道量规通用技术要求》团体标准,但是无论是哪一个法规或者标准,都未能成为计量的技术依据,只能以此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或者测试报告。校准规范的空白,导致无法准确保证大量在用客车通道引道测量装置的溯源问题。

目前,全国机动车检测站和汽车生产企业的总数量15000多间,拥有客车通道引道测量装置的达上万台件,自2015年底,国家对安检机构的筹建政策的放开,各省区安检机构的数量正以翻翻的数量在递增,客车通道引道测量装置数量也跟着水涨船高。

针对客车通道引道测量装置的溯源,国内部分省区通过制动相应的省级地方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部分省区则制定相应的校准方法文件,甚至有部分省区因为技术依据的缺乏而不开展这一项目,这各省“各自为政”的表现,容易出现执行标准的差异化,为汽车检测带来巨大的安全风险隐患。

综合上述的各方面因素,鉴于客车通道引道测量装置的广泛使用,制定校准规范文件,是必要的,对规范汽车检测行业运作,促进汽车检测行业发展有着非常迫切的需求和重要的意义。

客车通道引道测量装置在我国应用已经普及,国内部分技术结构也进行了校准方法的研究与实践。广东省院对客车通道引道测量装置的校准方法开展立项研究;国家质检总局和交通部门对客车通道引道测量装置的使用也有相应的技术法规,仪器所要求的技术指标已明确列出,这些都为客车通道引道测量装置校准规范的制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校准规范》编制说明

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数据统计显示,截止至2019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3.48亿辆,柴油车排放的氮氧化物(NOx)占汽车排放总量的80%以上,颗粒物(PM)占90%以上,成为了汽车尾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18年,国家发布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国家发布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排放不达标的“黑烟车”成了交警严查的对象。

全国各地陆续开始全面禁止黑烟车上路行驶,但是黑烟车仍然时有出现,黑烟车的监管成为了各地尾气监管的攻坚难题。传统的黑烟车监管方式效率较低,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更对执法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了巨大威胁。近几年,全国各地已相继建成了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该系统通过高清摄像头来获取来往车辆的视频和图片信息,利用视频图像处理技术,判断出机动车尾气烟羽的林格曼黑度等级。《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中规定,林格曼黑度超过1级,即属于黑烟车,可以进行处罚。因此,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判断的机动车尾气黑度等级准确性至关重要,亟需制订相应的技术规范使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在抓拍到黑烟车之后,能够自动准确进行黑度等级的评判,解决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黑度等级评判的溯源问题,以保障环保部门使用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治理黑烟车排放时有法可依,有源可溯,进而为我国治理大气污染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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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计量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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