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无实据,这个襄城知县为啥还是被撤了?
上谕措词严厉,要严查卸任襄城知县
同治二年正月二十六日,清廷向河南巡抚张之万下达了措辞严厉的上谕,要求严查卸署襄城知县钱增鸿。
上谕说明,钱增鸿被参的罪名是残暴性成,视民如仇。
他曾将民练团长和乡绅捉拿收禁,以致乡民围城。当时就有人上告,要求将其撤职。
后来没有下文,钱增鸿更加暴横。一是设立非刑,诬良为匪;二是地方蝗蝻不令捕打;三是
侵吞驿站马料;四是强令民间支应差使。总而言之,民怨沸腾。
上谕指出:州县为亲民之官,若如所奏,该地方官等视练为仇,诬良为盗,以及种种贪劣,实出情理之外!
上谕要求:著张之万按照所参各节,严密访查,据实参奏,毋得稍涉徇隐。原折抄给阅看,将此谕令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残暴成性、视民如仇、民怨沸腾,这几顶大帽子一戴,一个官员的前途也就到底了。参奏的人想必也下了大功夫,连侵吞驿站马料这种比较隐蔽的事儿都抖擞出来了。甚至,捎带着将了巡抚一军。
上谕中指“抚臣闻知其事,并未参撤”,又说钱增鸿是卸署知县。可见是先撤职,再查办。
相当于事前定罪了。
上谕
诬告之外另有事儿,未能全身而退
同年八月二十六日,张之万回奏此事。过了七个多月才回复,应该是作了周密的调查。
对于钱增鸿被告的种种罪行,回答得很干脆:均无实据!
但是,又扯出来另一件事:处死匪犯周华没有走程序。
虽说当前剿匪任务紧急,未免顾此失彼。
毕竟乱了朝廷的规矩,提请部议。
不知道部议之后,钱增鸿受到了什么处分。自此,各种史料难见他的踪迹。
补充一下县志记载:钱增鸿何时到任襄城?
民国《重修襄城县志》稿本称:“钱增鸿,同治元年,滇南人。”
又称:“张绍英,同治元年(1862年)七月二十二日代理,陕西长治县生员。”
按这个说法,钱增鸿于同治元月七月卸任,但他的上任时间,决不是同治元年。
否则区区半年左右,他怎么会把襄城县搞得群众围城,民怨鼎沸?
两则清人笔记,可以补县志之阙。
其一,何绍基诗集中记载,他曾在城南驿馆住宿,并向大令钱晶卿(钱增鸿字晶卿)借览清初画家黄甲云史料。时间在庚申年(咸丰十年,1860年)冬季。
其二,刘书年《归程日记》记载,他于辛酉年(咸丰十一年,1861年)正月过境襄城,特意与“权县事钱晶卿”会晤。
据此,至少在咸丰十年(1860年),钱增鸿就已经“权知襄城县”了。
民国《续修襄城县志》书稿(国家图书馆藏)
本要去广西的他,被紧急留用河南
钱增鸿留在河南,与捻军运动有直接关系。
捻军自咸丰三年(1853年)起事,前后活动长达十五年,又以同治二年1863年为转折,分为前后两个时期。
咸丰三年(1853年)七月,河南巡抚陆应谷向朝廷报告称,“豫省被逆贼窜扰”,事事繁重,急需用人,请求将过豫的分发江西候补知府陈鼎雯、分发广西即用知县张增祥等十四人,一并暂留豫省,差遣委用。
钱增鸿肩负的任务,就是与捻军斗争。
在他主政襄城期间,正是捻军最活跃的时期。地处豫中的许昌一带,也是捻军活动的区域。
捻军战士
刘书年过襄城北上时,捻军攻至通许。他一路所见,可谓风声鹤唳。
在颍桥,刘书年看到四乡百姓纷纷迁入新建成的土堡,当时实施坚壁清野策略,将小村并入大村进行防御,颍桥土堡由邻近村落公捐修筑。
对这一举措,刘书年颇有好评。
许州城外,“环城四五里,壮丁各持器械,扶老携幼,填塞道途。牛车以千数,装载衣物,妇女或乘、或步,奔号不绝”……似乎贼氛即在咫尺间。”
本要取道开封的刘书年,只得改道郑州。
到了长葛,他看到城门不开,旗帜、炮位、刀矛各件布满城头,团丁执械,列伍以待。四乡逃来男妇数千,屯聚城下,百般哀求,俱不得入。
捻军伏歼清军僧格林沁部
生逢乱世,难以成败论英雄
刘书年赞叹的颍桥堡工程,或许正是钱增鸿失势的起因。
回看对他的不满,莫不与军事情势相关。
他或许抱怨民团工作不力,捉拿了团长和乡绅,因此惹来民怨,以至于围城闹事。
诸如公修城堡、摊派军粮一类的事情,也无疑加重了百姓负担。
严刑峻法或是他在非常时期的施政风格。是否诬良为匪,就是另一说了。
太平时期蝗灾尚且难以除灭,兵荒马乱之际,也难以苛求吧。
历史留下这些边角碎料,难以还原更多细节。
每个人难以选择自己的时代,也许,更难以选择自己的人生。
分发广西即用知县的钱增鸿,被巡抚的一纸上奏留在河南,接受着兵戈洗礼。
非常的任务,可能造就非常的英雄。
非常的功业,也需要更多的的牺牲。
一个乱世中的官吏,如此不堪地离开了他的舞台。
留在友人笔记中的,是一声寒暄;留在官方文书中的,是细节不明的疑案;留在县志上的,仅仅一个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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