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是故乡浓一杯也醉人,清凉山采茶节暨摄影大赛精彩开锣
高山云雾出名茶,好茶来自清凉山。2019年4月13日上午,由梅江区人民政府和梅州日报社联合主办,西阳镇人民政府、长沙镇人民政府、梅江区农业农村局、广东梅江台创园管委会、梅州市报业广告有限公司、梅州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承办,梅江区摄影家协会、梅县区摄影家协会、梅江区茶叶协会、梅江区西阳镇茶叶协会协办的“千年嘉应情·诗画梅江梦”清凉山采茶节暨摄影大赛在美丽的西阳镇清凉村启动。梅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陈晓建,梅江区区委书记朱国城,梅江区区长钟秀堂,梅州日报社社长罗金良等领导嘉宾及相关单位负责人,梅江区、梅县区作家、摄影家、当地群众参加启动仪式。
领导启动仪式
热闹的会场
领导见证多项签约
此次活动是为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响应梅州市委、市政府提出共建绿色发展高地,建设生态功能区,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子,达到生态富民强市目标,目的在于宣传梅江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城乡生态建设成果的文明之美,以及人民群众的团结一心,砥砺前行,奋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精神之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梅江精神的心灵之美和绿水青山,优美环境的自然之美;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多彩民风民俗的人文之美。
高山云雾出名茶,好山好水出好茶,清凉山茶在栽种历史已有四五百年,始于唐宋,兴于明清,盛于当代,是梅州地方历史“九大名茶”之一。叶剑英元帅,对清凉山茶嗜爱有加,一生惟饮此茶,常赠送周总理作为接待外国元首之茶品。近年来,为大力培育和发展茶叶产业,西阳镇积极争取各方支持,不断完善茶区用水、用电、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成立西阳镇茶叶协会,开展茶园开发管护、制茶工艺规范、茶叶品牌宣传、茶产业规划等系列活动,促进了茶叶产业的蓬勃发展,初步形成了高山茶种植、加工、流通、消费的产业链,推动了茶文化的发展和以茶为主题的乡村游、农家乐、创意园等的建设,茶产业已成为西阳镇特色农业产业和农村支柱产业之一。目前共有樱花茶区、古村茶区、知青茶区、深山茶区、梯田茶区等五个茶区,种植面积1.5万亩,茶农1000多户,有茶企、茶场、合作社300多家。2014年,清凉山茶手工制作技艺成功申报为梅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2015年,西阳镇获评“广东十大茶乡”、清凉山茶获评“梅州十大名茶”称号,2016年,西阳镇获评广东省高山茶种植加工专业镇称号;清凉山获评“梅州十大茶山”称号。2018年,“梅江区清凉山茶”经农业部批准成为国家地理标志认证,实现了梅江区地理标志农产品零的突破。
活动当天,春意盎然,万物复苏,充满浓厚的茶韵和生态气息,错落有致的茶山,如梯田一般,茶树上新长出来的嫩芽,带来最养眼的绿色,吸引着作家和摄影师们的兴趣,他们游走在青山绿水间,徜徉于馨香氤氲的茶乡,聆听着茶马古道的马铃声,感受醉美梅江,壮美清凉,记录精彩瞬间,将一切美好留住。
摄影报道:梅江区摄影家协会、梅县区摄影家协会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将获得荣誉证书,奖金人民币2000元+价值1000元清凉山茶叶礼盒;
二等奖3名,将获得荣誉证书,奖金人民币1000元+价值600元清凉山茶叶礼盒;
三等奖10名,将获得荣誉证书,奖金人民币500元+价值300元清凉山茶叶礼盒;
优秀奖20名,将获得荣誉证书,奖价值300元清凉山茶叶礼盒;
报名方式
参加活动的市民直接把作品发送至活动邮箱949718760@qq.com,并填上相关资料(姓名、电话)即可视为参加活动。
摄影作品截稿时间:2019年6月13日
参赛规则
1.本次赛事面向全市市民、摄影爱好者征稿,参赛者年龄、性别不限。
2.参赛作品胶片、数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不限;参赛作品创作时间仅限活动期间4月13日至6月13日。
3.参赛者可根据创作意图进行简单的明暗、对比度、饱和度、反差、裁剪调整;不得改变作品原始面貌;不接受无摄影元素纯粹用电脑合成、拼贴的作品;
4.单幅作品参赛时应配有标题和简单的文字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作品阐述等要点)标题及作品描述中均不得透露作者姓名等身份信息;
5.组照作品2—3幅,严禁以单张形式重复参赛;
6.上传的作品文件要求为JPG格式,单幅作品文件规格:长边不小于1000像素、长x宽在1200万像素之内。由评选委员会确定拟入围作品后,组委会将通知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带有原始拍摄数据的电子文件或胶片负片、反转片以供审查,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者或因电子邮箱、手机号码不准确导致无法接到通知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7.参赛作品不得有任何标记、边框、文字等;含有违反国家政令、法律、法规、色情、暴力、侵害权利、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宗教禁忌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决定取消该作品参赛资格;
8.参赛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还应保证其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
9.主办方拥有全部参赛作品的使用权。主办方可以在任何范围内的所有媒体上或出版物上使用参赛者的任何一件作品作为宣传推广使用,不再另付报酬;
10.参赛者须首先仔细阅读以上条款,参赛者一经注册或上传作品即视为其已同意以上条款,因参赛者个人违反上述条款而导致的法律责任全部由该参赛者本人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11.评选将会选择摄影家协会等对作品进行评选,优秀的作品将会放置在梅州日报全媒体上进行宣传;
12.颁奖仪式会选择在梅州日报社进行颁奖,无人领取奖品将被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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