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由采购人和专家来推荐供应商,有前置限定条款吗?

问:如果由采购人和专家来推荐供应商,是否有前置限定条款?比如,是否有特殊需求的项目才能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推荐供应商的理由是否需要进行明确?

答:采用专家和采购人共同推荐供应商的项目,没有前置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采用这种方式选择供应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因此,应当明确推荐供应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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