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一新生儿被扔在零下10℃的公园内:生而不养,枉为人父母

今天,我妈去公园晨练,听到一个婴儿的哭声。

晨练人群寻声过去,发现公园凉亭的椅子上放一个泡沫箱,箱子里躺着一个刚出生不久的男婴,旁边放着奶瓶、婴儿衣服等物品。

大家找了一圈没有找到婴儿的家属,猜测应该是个弃婴,随即报了警。警察来了,把婴儿带回了警察局。

哎,孩子真是可怜,北方的大冬天,早晨的温度已经零下十度了,居然忍心把小婴儿放着公园里。

这个被抛弃的孩子的父母不知道为什么这么狠心。

我想这个孩子被抛弃,大概有以下几种原因,孩子是计划外的,父母还是个孩子没有准备做父母;或者是孩子生下来患有某种疾病的,父母不想被拖累;还有甚至仅仅因为孩子的性别不是他们想要的,被父母抛弃的。

不管哪种原因,生而不养,就枉为人父母!

1、生而不养,何以为家

黎巴嫩电影《何以为家》里,12岁的小男孩赞恩将他的亲生父母,告上了法庭。

赞恩状告父母的理由是,他们生下了他,却不善待他。在电视台来采访赞恩,他说:“我希望大人们能听我说,我希望养不起孩子的大人不要生孩子。关于童年,我日后能记住的只有暴力、辱骂、殴打、链子、水管和皮带打在身上的感觉……我生活在地狱里。”

确实,生孩子之前请务必想好,自己有没有能力养育好孩子。生孩子不是一件随便的事,需要深思熟虑的考虑好,你究竟要做一个怎样的爸爸/妈妈!如果没有能力,请不要随随便便生孩子,因为这样生孩子的方式不但不能体现父母之爱,反而是极度自私的表现。

为人父母,只管生不管养,都无异于在犯罪。难怪作家伊坂幸太郎说:“一想到为人父母竟然不需要经过考试,就觉得毛骨悚然。”

2、“啃小”一族的父母

“啃小”是指父母具有赚钱能力,但是却把自己当成赚钱工具,依赖小孩养活自己。

前段时间,前一段时间,一则“童模小女孩拍照时遭妈妈踢踹”的视频引起广泛关注。3岁女童模妞妞在拍摄工作过程中,因动作未符合母亲的心意,便遭到母亲大力踹踢,该视频一流出,网友们纷纷怒斥妞妞母亲不顾孩子感受,将3岁孩子作为“赚钱工具”。妞妞母亲在网上发声明回应表示很爱妞妞,可这叫爱吗?

在《爸爸去哪儿》第四季中4岁的“阿拉蕾”崔雅涵,凭借着聪明伶俐的表现,被很多观众喜爱,但在拍摄花絮中她被问到“到这里来到底是为了什么呀?”她竟回答道:“妈妈要生弟弟了,我要赚钱养弟弟。”

很难理解那些利欲熏心,自己有手有脚不愿脚踏实地赚钱,利用孩子的商业价值牟利的父母。

这种“啃小”的父母,他们比“啃老族”更可怕,成年人压榨弱小的孩子。

曾经看到一句话觉得很有道理:“如果孩子可以选择父母 很多人都不会有孩子。”

3、把孩子扔给老人不管的父母

留守儿童大部分是被生活所迫,父母也希望与孩子生活在一起,无奈条件限制,父母为了赚钱养家到外地打工,孩子就跟着老人生活。

但也有一部分父母,并非生活所迫,他们甚至收入条件很不错,仅仅是不愿意被孩子捆绑了自己的自由,就把襁褓中的孩子潇洒地丢给老人抚养,自己吃喝玩乐。

这种不愿意为孩子付出的父母,就不应该生孩子,做个丁克就好。

有部电影里有一句台词说道,“在试图成为父母之前,人们应该确认自己达到了那个标准,不要在家里做实验。”

那些生而不养,养而不教的父母,就没资格成为父母。

不是说非得有多好的条件,才可以要孩子,而是生了孩子就应该尽职尽责的去抚养教育,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

end

干货/有料/有用

所谓育儿就是父母与孩子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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